农村红白理事会制度三篇

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ìdù,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规;3、规定;4、指规定品级的服饰;5、制作;6、制作方法;7、规模、样 ......
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ìdù,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规;3、规定;4、指规定品级的服饰;5、制作;6、制作方法;7、规模、样式;8、规制形状;9、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以下是我爱文学网分享的农村红白理事会制度三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农村红白理事会制度一篇

  为了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禁止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的规定,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联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红白理事会由联校工会领导,红白理事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二、红白理事会的宗旨是:教育全体教职工在婚丧嫁娶活动中,建立移风易俗,文明理事,破除陈规陋习,反对封建迷信,坚持节俭理事,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坚持依法办事。

  三、积极向全体教职工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引导教职工移风易俗,耐心做好教职工的思想疏导工作。

  四、经常组织教职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划清健康习俗与陈规陋习的界限,使红白事向健康、文明、节俭的方向发展,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五、操办婚事的具体原则

  1、严格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部门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和婚嫁服务工作,严禁早婚私婚。

  2、婚事要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活动,如义务植树、联欢会等形式,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庄重。

  3、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借用公车办婚事;不索要彩礼,不大摆宴席。

  六、操办丧事的具体原则

  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实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带黑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

  七、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并经常汇报工作。

  八、教职工举办红白事必须报告以下内容:宴席性质、宴席地点、宴席时间、宴席标准、宴席规模、宴席用烟、宴席用酒、宴席用车等。

  农村红白理事会制度二篇

  为了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成立社区红白理事会,并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镇红白理事会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二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三条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的具体原则

  1、严格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部门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和婚嫁服务工作,严禁早婚私婚。

  2、婚事要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活动,如义务植树、联欢会等形式,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庄重。

  3、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借用公车办婚事;不索要彩礼,不大摆宴席。

  (二)操办丧事的具体原则

  1、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集镇抓好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2、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实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带黑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

  第四条理事会实行理事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由会长及成员依照本章程规定组织实施。

  第五条理事会每季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并经常汇报工作。

  农村红白理事会制度三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红白事理事会是群众在文明建设,改革婚丧嫁娶习俗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的群众性自发组织。

  第二条按照有关婚丧嫁娶的管理规定,用社会主义的思想文化占领红白事这块阵地,激励人们破除迷信。大力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树立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

  第三条

  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文明节俭、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把婚丧嫁娶操办的省时、省心、省力、省钱,真正把人民群众的精力和财力凝聚到发展经济和各项事业上来。

  第四条结合实际探索和发展文明、健康、高雅、便利的婚丧嫁娶新路子。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本会最高领导机构是理事大会,村民代表大会选举理事若干人组成理事会,行使大会职权。理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选举可连任。

  第六条

  理事会可选举会长一人,副会长两人,成员3-5人,主持日常工作。第七条理事代表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安排召开。

  第八条理事的条件

  1.有威望、有组织能力,能热心替群众操持事务的。2.大公无私、胸怀宽阔、不计较个人得失的。3.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宣传文明节俭办事的。第九条理事的权利

  1.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学习,调查和民俗研究的权利。2.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第十条理事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定。2.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各项任务。

  3.反映人民群众对婚丧嫁娶的意见和要求。

  4.及时与婚丧事主联络并商议筹办议程,向理事会报告筹办方案。

  第十一条理事有下列情况者,经理事会决定警告或开除其会籍:

  1.被司法机关剥夺公民权利者。2.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者。3.以权谋私接受礼物者。

  4.自作主张,怂恿婚丧事主大操大办的。

  第三章职责和任务

  第十二条理事会的任务

  1.本会依据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文明节俭办婚丧嫁娶,转变群众旧的婚丧习俗观念。

  2.协助指导群众办理婚丧嫁娶的具体事务。3.帮助调解处理有可能发生的纠葛。4.提供婚丧事务中所急需的用品用具。5.监督饮食卫生,公开费用支出账务。6.协商承办婚丧嫁娶的具体事务。7.定期通报工作情况。

  第十三条建立婚丧事宜举报制度,辖区内办理婚丧事宜需通过申报后方可操办,申报内容主要包括:举办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及范围,宴请标准,用车数量,并作出不予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的承诺,申报时间要提前三天。

  第十四条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嫁娶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的具体原则

  1.理事会要坚决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法》有关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部门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和婚嫁服务工作,严禁早婚私混。

  2.婚事要坚持婚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活动,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庄重。3.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雇用豪华汽车,更不准借用公车办婚事;不索要高价彩礼,不大摆宴席。以上三项规定,理事会承办婚事时要严格执行,对个人操办的婚事,理事会有权监督执行。

  (二)操办丧事的具体原则

  1.理事会要坚决执行中央、省、市、县、乡有关文件精神,协助乡,抓好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2.办理丧事一律不准在公共场所搭建灵棚,不准放炮,吹喇叭,招摇过市、抛洒和焚烧祭祀品等。

  第四章制度和措施

  第十五条理事会实行理事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由会长及成员依照本章程规定实施。

  第十六条红白理事会应按时参加上级红白理事会召开的会议,并经常汇报工作。

  第十七条理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整改、婚嫁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八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表彰会,对在婚丧嫁娶节俭办事的先进典型进行奖励,并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