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

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ìdù,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规;3、规定;4、指规定品级的服饰;5、制作;6、制作方法;7、规模、样 ......
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ìdù,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规;3、规定;4、指规定品级的服饰;5、制作;6、制作方法;7、规模、样式;8、规制形状;9、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用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理解,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以下是我爱文学网分享的党群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党群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

  (1)接待党员办理、咨询、救助等情况时,要如实受理登记,进行服务或处理。对超出服务范围的应向党员说明清楚,或及时报组织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2)对受理的党员求助服务,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特殊情况可视情况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

  二、窗口值班制度

  (1)工作日每天安排一人在窗口值班,退休党员志愿者、街道党员轮流,负责窗口接待和引导来访人员到办公室。

  (2)双休日每半天安排一名在职党员志愿者窗口值班,街道工作人员轮流,负责接待来信、来电和来访。

  (3)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遇紧急情况及时向街道、领导报告。

  三、情况报告制度

  (1)建立基础台帐,记载服务时间、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处理结果及反馈情况。

  (2)在接待受理党员求助服务中,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如实记载求助要求,反映处理结果。

  (3)对党员的重大救助或反映重要的情况,应及时上报上级组织部门,不得瞒报、漏报、谎报,特殊情况要实行一事一报。

  (4)定期汇总分析党员求助的情况以及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组织部门报告。

  四、信息交流制度

  (1)党员服务中心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通报有关工作,交流服务信息,沟通相关情况。

  (2)党员服务中心应及时编印有关服务内容、服务信息、工作体会、服务案例等资料。

  党群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

  1、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

  2、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3、支持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按照章程开展工作。

  4、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团结凝聚职工群众,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6、做好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党群服务中心相关规章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街道“红立方”党群服务中心的管理,确保“红立方”党群服务中心正常有序运行,最大限度地发挥“红立方”党群服务中心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功能,特制定本运行管理制度。

  (一)服务运行制度

  一、“红立方”党群服务中心服务内容包括:两新党组织和党员活动、党员志愿服务、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员培训、党员谈心谈话、群众文体活动等。服务实行预约制和登记制,活动情况记入活动记录本。

  二、街道“红立方”党群服务中心采用“坐堂+轮值+驻夜”的运行模式,开放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驻夜19:00—21:30。周一至周五,由两名专职工作人员“坐堂”服务,周末由一名社区和一名两新党组织党员志愿者“轮值”服务;每周设定一天由街道机关干部“驻夜”服务。

  三、街道每月列出活动主题,各两新党组织围绕街道主体,设计开展符合各自特色特点的组织活动。街道年初列出考核办法,各两新党组织每年到“红立方”党群服务中心开展相关活动不得少于两次。

  四、按照“支部在网上、党员在线上”要求,建立街道“红立方”党群服务中心党务工作QQ群、微信群和党员QQ群、微信群,深化“党建+互联网”工作模式。

  (二)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一、经常与党员开展“谈心交心”活动,重点是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和愿望要求,消除党员的思想“疙瘩”。

  二、谈心谈话的主要对象为:街道两新党组织内党组织书记、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等。

  三、坚持做到“六必谈”,即:党员职务调整、岗位变动必谈;工作遭受挫折必谈;家庭遭遇变故必谈;民主评议(先锋指数考评)被评为不合格(警示型)党员必谈;参与非组织活动和违纪违法活动必谈;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必谈。

  四、凡有党员主动找党组织要求反映问题、交流思想的,党组织应落实工作人员热情接待,认真听取意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疑释惑工作。

  五、谈心谈话记入《迪荡街道“红立方”党群服务中心党员谈心谈话记录本》。

  (三)工作人员职责

  一、首问责任制度:党员、群众到党群服务中心参加活动、咨询求助等,不分管辖地域、不论身份属性,第一个接待受理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负有直接解答、引导办理、认真记录的责任。对超出本中心服务范围的应及时报上级党组织解决或相关党群服务中心协调解决。

  二、接待登记制度:党群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待时要做到礼貌用语、热情周到,为来访的党员群众创造宽松、愉悦的环境,同时要认真做好来电、来信、来访登记工作,详细登记其基本信息、有关要求和处理情况,做到有据可查。

  三、限时办结制度:党群服务中心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求助服务,能够即时办理的要即时办理;不能即时办理的,要“一次性”告知相关政策,并且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必须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

  四、情况报告制度:党群服务中心要定期汇总分析党员、群众求助的情况以及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党员群众的重大求助或反映的重要情况,应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做到个案专报、一事一报,不得瞒报、漏报和谎报。

  (四)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阅览室内所有图书供党员和群众免费阅读,每次阅览后,请交还工作人员,所有图书一律不得外借。

  二、请保持室内安静、整洁,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禁止吃零食和乱扔纸屑。

  三、请爱护室内所有设施和书籍资料,如有污损、撕页、涂改等,需按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