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扫黑除恶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是指在会议过程中,由记录人员把会议的组织情况和具体内容记录下来,就形成了会议记录。以下是我爱文学网分享的2022年扫黑除恶会议记录,希望能帮助到大家!2022年扫黑除恶会议记录为贯彻落实*重要 ......
会议记录是指在会议过程中,由记录人员把会议的组织情况和具体内容记录下来,就形成了会议记录。以下是我爱文学网分享的2022年扫黑除恶会议记录,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2年扫黑除恶会议记录

  为贯彻落实*重要指示,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精神,坚持以“预防为主,防范结合”的方针,加强学校规范化管理和校园安全工作,东兴路幼儿园积极响,全园开展了扫黑除恶宣传学习。

  我园充分利用公告栏、电子屏、班级QQ群、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深入广泛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动员全社会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来;要求全体教师在线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手册》内容,同时在我园宣传栏张贴扫黑除恶公开举报电话和邮箱,畅通信息渠道。我们还通过开展主题活动的形式,向小朋友们告知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给社会带来的危害,积极宣传打击黑恶势力和违法犯罪的重要性。

  接下来,我园将继续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切实加强对师幼的法治教育,对家长的法制宣传,及时遏制黑势力、恶势力事件的发生,为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发展,共创和谐平安的校园迈步前行!

  2022年扫黑除恶会议记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中央督导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按照《XX县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XX督导组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整改工作专题报告如下:

  1、针对个别地方和有些部门对于现阶段专项斗争形势任务复杂性、艰巨性认识不够,存在“小胜即满”“过关交卷”的思想,认为打得差不多了,可以“松口气”歇歇脚”。

  整改措施:

  一是通过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工作例会等载体,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再学习、再领会,切实提高干部群众的思想意识。

  二是组织政策宣讲队在各个村进行宣讲,讲清讲透当前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新动向、新特点,截至目前,全镇共进行政策宣讲12余场,进一步增强了干部攻坚克难斗争精神。

  三是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五级书记”带头抓的工作要求,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镇村两级和站所(单位)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及时深入分析本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研究解决影响制约专项斗争的突出问题,着力补齐短板不足。

  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各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持续推进。20XX年1月31日前,全面整改到位

  2、“一些地区还有部分隐藏较深、洗白较早、关系复杂的黑恶势力,由于历史积案难以溯源、一些关键证据难以采集、主要案犯逃离境外等原因,至今尚未破案,社会各界对这些案件关注度很高。全省有近6000条涉黑涉恶线索未办结,武威市有580条未办结,XX县还有44条未办结,已办结的部分线索也存在核查方式比较单一,方向不清晰、措施不够深入、串并分析不够全面、实效有待提高的问题,有的地方群众对线索核查的满意度还不是很高。”

  整改措施:由镇扫黑办牵头,对各村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摸排调查,积极发动群众进行线索举报,着力提高群众满意度。通过摸排调查,各村未收到群众有关黑恶势力的线索举报。

  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各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XX年1月31日前。主要问题整改到位,持续推进。

  3、针对有的重点案件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仍未得到深挖彻查。

  整改措施:对现任村“两委”成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有违法犯罪前科的人员一律清出队伍,保证村干部队伍纯洁性。经审查,我镇各村现任“两委”成员中,无刑事犯罪人员,无“村霸”人员。

  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各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XX年1月31日前。主要问题整改到位,持续推进。

  4、针对监管不到位、不担当作为的“庸伞”,依法依纪问责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整改措施:镇扫黑除恶工作人员根据各村的实际,结合环境卫生整治、选举工作、惠农资金发放等方面,对12个村进行了情况了解,没有发现在扫黑除恶方面存在问题。

  责任单位:各村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XX年1月31日前,主要问题整改到位,并持续推进。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按照县扫黑办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使扫黑除恶斗争取得实效、形成常态,为XX的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022年扫黑除恶会议记录

  自从开展了清除黑色的特别斗争以来,我局根据省市的要求,明确了工作构想,加强了组织领导,加强了工作措施,严格落实了我局清除黑色的特别斗争,取得了显着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上栗县司法局党组重视清除黑色的特别斗争,真正把它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放在全局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每月必须研究,中途必须安排的研究安排清除黑色的工作,形成了会议记录。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各项工作。工作开展以来,相继制定了《重点人员再犯罪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栗司字[20xx]26号)、《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督管理行业混乱,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向深度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栗司字[20xx]27号)、《上栗县司法局关于打击防止黑恶违法犯罪推进长期常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栗司字[20xx]48号)等文件,确保了工作。在此基础上,成立了专门办公室具体推动工作,并制定了日常管理制度,纵向上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涉黑涉恶工作进行调度督导;横向上加强了与县委政法委、市司法局扫黑办的沟通联系,形成科学有力的工作格局。

  二、执行重点任务。

  一是抓住三书一信处理。清除黑色和恶劣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收到了一封公安提示信(栗公清除黑色工作单【20xx】03号)。局党组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的特点,结合县情局情况部署,决定整改工作分三步进行。一是制定重点人员重新犯罪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栗司字[20xx]26日)、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督管理行业混乱,推进黑色清除斗争向深度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栗司字[20xx]27日)严格管理乡镇司法的所有章节。特别是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更严格的管理。根据市局的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一律不得休假,一律不得外出,35名有外出倾向的重点监视员进入全国票据购买预测。

  系统,直至疫情基本控制。

  二是抓好特殊人群管控。重点整治社区矫正对象、刑释解教人员“两类人群”。一是监控和教育并重,抓好社区矫正对象整治工作。在抓好矫正对象定位、打卡等管理日常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对象的帮扶、教育工作,加大矫正对象普法学法力度,运用好“学习强国”、“法律明白人”等学习软件,将学习情况与在矫人员季度考核评分挂钩,倒逼在矫人员学法、懂法;加大矫正对象的谈心谈话力度,时刻掌握思想动态,努力做到在矫人员谈心谈话全覆盖;经常联合检察院、公安开展警示教育;二是重点把控刑释解教人员思想动态。加大刑释解教人员的谈话力度,并完善谈心谈话笔录,掌握其行踪及思想动态。

  三是抓好重点行业整治。一是下沉乡镇,实地督查,切实做到露头必打,线索清仓。经我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后,迅速成立了由司法局副局长为组长的5人督导组,对十个乡镇进行全面督导,重点关注“两类人员”和法律服务者涉黑涉恶的线索。通过乡镇司法所重点了解本地区社会服务者工作情况,收集线索;二是对因涉黑涉恶犯罪,刑释改教人员进行了重点走访。经过为期两周的督导,共摸排出线索2条,目前,已上报县扫黑办,完成了线索清零。

  四是抓好线索摸排工作。一是动员乡镇司法所对我县因涉黑涉恶案件判处缓刑的在矫对象和因涉黑涉恶案件判处实行的刑释解教人员加强谈心谈话,鼓励检举揭发,进行清底摸排。二是依托县委政法委开展的“送电影、送戏下乡”百场宣讲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及乡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利用晚上时间下乡的过程中广泛宣传司法局扫黑办有偿线索举报。截止目前,司法行政领域共排除出线索3条,经过线索核查,实现了线索清仓。

  五是抓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好我局普法宣传阵地,在大地红法治文化广场、栗江法治文化景观带、李畋法治文化公园等县级宣传阵地宣传司法行政扫黑除恶工作,各乡镇也有不同形式的扫黑除恶宣传阵地,营造了扫黑除恶较为浓厚的宣传氛围。

  六是自我加压,分析研判抓好扫黑除恶调研工作。组织乡镇司法所对20xx年-20xx年刑释人员及社区矫正对象在刑释或解矫后3年的社会表现及重新违法犯罪进行调查,从“两类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基本情况;重新违法犯罪主要特点;重新违法犯罪的原因分析;以及分管县长提出的关于“存在重新违法犯罪现象但为何没有黑恶线索”等4个方面的进行分析调研,并提出了如何预防重新犯罪的对策及建议。

  三、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初步考虑

  一是信息化管理常态化。建设好“智慧矫正”等信息化平台,加大特殊人群管控力度。充分利用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监管手段,严格落实管理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的各项制度;采取刑释人员基本情况月排查制度,做到“刑释人员底数要清,刑释人员是否与黑恶势力有联系的情况要明”。

  二是信息共享常态化。加大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政法单位的人员信息共享,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做到大事不出县、小事不出乡村。

  三是广泛宣传常态化。营造扫黑除恶良好社会环境。充分利用“法治上栗”微信公众号及LED显示屏、法治宣传橱窗、司法局网站等进行线上线下途径对“扫黑除恶”精神及内涵进行广泛宣传。

  四是畅通举报渠道常态化。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司法局扫黑办、各乡镇司法所要保留举报箱、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