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合同成立的条件(不可撤销合同成立要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合同未可撤销合同: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显失公平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3.以欺 ......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合同未可撤销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显失公平的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民事行为。

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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