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王弟弟看上仪宾的女儿,请求明英宗赐婚,为什么皇帝大怒
正统年间,晋王朱美圭的弟弟云丘王朱美堣,想迎娶仪宾陈斌的庶次女,请求明英宗赐婚。按照辈分来说,明英宗要叫朱美堣一声堂叔,但明英宗知道朱美堣的意思后,不但没有成全堂叔,反而龙颜大怒,将其斥责一顿,同时不允其请。
晋王的弟弟看上仪宾的女儿,请求明英宗赐婚,这场婚事到底有什么问题,为何会引发皇帝大怒呢?要弄清楚这个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搞清楚,这些人物之间的关系,先说说朱美堣是什么人。
提起明朝的“晋王”,大家第一时间自然是想到朱元璋嫡三子朱棡。没错,朱棡是明朝第一任晋王,也是明朝九大塞王之一,封地在山西太原,大家对他并不陌生了。
《明太祖实录》记载:“(晋)王,上第三子,孝慈皇后所生。年十三岁受封,又七年而之国。王聪明英锐,受学于翰林学士宋濂,学书于录事杜还。眉目修耸,美须髯,顾盼有威容,多智数。”
然而,朱棡于洪武三十一年三月十二日去世,时年40岁,比他爹朱元璋还先走一步。朱元璋很是悲痛,为其上谥曰“恭”。朱棡有七个儿子,按照明朝制度,他去世之后,嫡长子朱济熺承袭晋王爵位。
朱济熺有八个儿子,长子即前面提到过的朱美圭。永乐年间,朱济熺遭弟弟朱济熿陷害,被明成祖革去爵位,弟弟还将他与朱美圭一同幽禁起来,好在最后被救了出来。宣德十年,朱济熺去世,原本其弟朱济熿已坐上晋王之位,但此前由于罪行暴露已被废为庶人,所以朱美圭袭封晋王。
正统二年,朝廷对朱济熺其余儿子进行册封,据《明英宗实录》记载:“正统二年八月……癸酉,命行在工部左侍郎李庸为正使、礼科给事中刘海为副使持节册晋定王诸子镇国将军为王,第二子美垸为交城王、第三子美垙为阳曲王、第四子美埻为西河王、第五子美垣为方山王、第六子美塎为临泉王、第七子美堣为云丘王、第八子美堛为宁河王,并册北城兵马副指挥许荣女为方山王妃。”
如今我们清楚了,朱美圭就是晋恭王朱棡长孙、晋定王朱济熺长子,明朝第四任晋王。朱美堣则是朱济熺第七子,于正统二年被封为云丘王。所以前面笔者已经说了,明英宗也要叫朱美堣一声堂叔。
接下来,我们看看朱美堣看中的仪宾陈斌庶次女,又是什么人物。其实,我们只需要知道“仪宾”是什么意思,便很好理解人物关系了。明朝制度规定:“亲王女曰郡主,郡王女曰县主,孙女曰郡君,曾孙女曰县君,玄孙女曰乡君,婿皆仪宾。”
另外,《明太宗实录》记载:“命陈斌为中奉大夫、宗人府仪宾,以晋恭王第三女容城郡主配之,斌太原右护卫指挥寔之子。”现在大家应该已经清楚了,“仪宾”就是对明朝宗室女丈夫的称呼,陈斌娶了晋恭王朱棡第三女容城郡主,所以他被称为“仪宾”,具体可以称为晋王府仪宾(容城郡主仪宾)。
那么陈斌的女儿,与朱美堣之间的关系也就出来了。朱美堣的爹朱济熺,与容城郡主是兄妹,容城郡主便是朱美堣的姑姑,陈斌便是朱美堣的姑父。也就是说,朱美堣实际上看中的,是自己的表妹。
很多人对于古代制度有些误解,以为古代都是允许近亲结婚的,其实不然。《大明律》明确规定:“其父母之姑舅、兩姨姊妹及姨若當姨、母之姑、堂姑,巳之當姨及再從姨、當外甥女若女婿,及子孫婦之姊妹,不得為婚姻。違者各杖一百。若娶巳之姑舅兩姨姊妹者,杖八十。並離異。”
《明史·刑法志》也有记载:“姨之子,姑之子,皆缌麻,是曰表兄弟,不得相为婚姻。”可见明朝是不允许近亲结婚的,不过有人可能发现一个问题,朱美堣看中的是陈斌庶次女,也就是说,此女不是容城郡主嫡出,而是陈斌与小妾生的,与朱美堣实际上没有血缘关系。既然如此,为何明英宗还是不同意呢?
我们来看,明英宗在回复朱美堣时,是怎样说的。明英宗斥责了朱美堣,同时给出自己的理由:“昔我太祖高皇帝革胡元之俗,定制立礼,姑舅不许为婚。此虽庶出,姑实嫡母。人其谓何?”
即是说,虽然此女是庶出,与朱美堣没有血缘关系。但朱美堣的姑姑容城郡主,始终是此女嫡母,二人永远都是表兄妹关系,按照祖制,就是不能婚配。没办法,朱美堣也不敢再提,此事就此作罢。
到了清朝,一开始也沿袭明朝法律,不许近亲结婚。但大家都知道,清朝一开始并不信任汉人,所以提倡“亲上加亲”。比如顺治帝的废后博尔济吉特氏、康熙帝第三任皇后孝懿仁皇后佟佳氏,都是他们的表妹。
雍正即位后,考虑到祖父、父亲都打破了不许近亲结婚的规定,于是就增加了一项条文规定:“外姻亲属为婚,除尊卑相犯者,仍照例临时斟酌拟奏外,其姑舅、两姨姊妹,听从民便。”
(参考文献《明实录》《明史》《大明律》《皇明祖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