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朱元璋杀15万人无法治贪?而雍正只用三招,吓破天下贪官的胆

为什么朱元璋杀15万人无法治贪?而雍正只用三招,吓破天下贪官的胆 ......

为什么雍正皇帝能够反腐成功?康熙61年11月13日,也就是公元1722年的12月20号,康熙皇帝突然驾崩于畅春园,皇四子胤祯出人意料地夺得了皇位。

满朝上下对这皇位竞争赛中的黑马都缺乏了解,各地官员都不知道这位新皇帝会烧什么样的三把火。康熙留给雍正的帝国可以说是危机重重,他面对的是严重的财政危机和社会危机。在所谓的千古一帝康熙晚年的纵容之下,当时的清朝已经乱象重重,康熙晚年买官卖官已经成为常态。

皇九子允堂就收过某人30万白银,得了一个湖广总督的官位。刚一上任就开始大肆贪污,毕竟投资出去的钱要立刻赚回来。于是整个湖广的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全部贪污,当地的吏治一塌糊涂,朝廷中大臣肆意妄为,结党营私,内阁大学士明珠随意卖官,巡抚,总督等职位完全是公开标价。

雍正继位后,他对各地的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级别的地方官吏总体判断,认为基本上是个官儿就贪了,而且地方官员结成利益团体共同对付朝廷的检查,同时火耗的摊派已经达到了十年。雍正皇帝的个性与父亲康熙截然相反,康熙处处崇尚宽容,但是雍正是出名的精明严苛。雍正的前任圣祖仁皇帝康熙虽然创造了一个太平盛世,但是雍正接手的时候的国库存银只有8002000,亏空的数字却大得惊人。可以说,雍正接手的大清帝国就是一个空架子,外面看上去强盛无比,里面却空空如也。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亏空问题呢?在前底40多年的雍正看问题很准确,他认为之所以有亏空,不是上司勒索,而是为了自身利益。但是从朝廷到地方,各级官员的贪污,挪用,借支公款,又确实是不得已处。

因为清从明制,官员愤怒极低,正一品官员的年俸不过纹银152,七品县令则只有四十五两,这点奉迎养家糊口都成问题,更不要说打点上司迎来送往和礼聘幕僚了。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明清两代吏治的腐败是给逼出来的。

康熙61年,也就是公元1722年的12月13日,也就是康熙刚刚去世刚好一个月的时候,雍正皇帝下令户部全面清查亏空钱粮。雍正不顾乃父尸骨未寒,就要对康熙留下的积弊大动干戈,可见其决心之大,也可见事情之紧迫。那么雍正具体怎么做的呢?

首先,雍正派出钦差大臣,这些人和地方上没有任何瓜葛,而且都是一些精明难缠的人。雍正还从各地抽调了一些候补州县,跟着一起到了地方,和钦差一起查账,查出一个贪污官吏,立刻就地免职,从调查团里选择一个同级官员接任。这是一招妙棋,也是一招狠棋。因为雍正深知官官相护是官场顽疾,历来的继任官总是会帮着前任补窟窿,然后自己再留下一大笔亏空,让后任去擦屁股。亏空之所以总也补不上,这是其中原因之一。

但这一回后任是来查账的,当然不会替他打圆场做掩护,这样这个贪官就再也无处遁逃,只能低头认罪,接受处罚。而且因为没有后任给他补漏洞,他当然也不愿意为前任背黑锅,于是就连他的前任,甚至前任的前任都如有挪用功,如有贪污挪用,也难逃法网。贪官自然也有办法。什么办法呢?那就去借钱借粮来填补亏空。雍正对付这种办法非常简单,他交代,如果谁借给官府钱粮,那我直接收走,你们谁借的也别想拿回去了。这一下呢,谁也不肯借钱粮给贪官们了。户户们不想得罪官员,更怕得罪皇帝,再说,他们也不愿意自己的钱粮白白地送给公家。

贪官污吏的又一条对策被雍正事先粉碎。雍正元年正月14日,雍正成立会考府。从此,各地方缴税银或者报销开支,各部院动用钱营和报销经费,都要通过会考府会考,也就是稽查核实,谁也做不了手脚。部院长官既无法贪污,地方官员想通过花一点好处费就把自己上百万的亏空全部赖掉,也成为了不可能的事情。于是,雍正开始罢官。抄家罢官查出亏空后,勒令限期内补齐。为了不让贪官污吏以盘剥百姓的方式来弥补亏空,加重百姓的负担,因此,雍正的对策是先把你的官罢掉,然后索赔。

一个被罢免的官员当然无法再鱼肉百姓了,他们只能自己掏腰包,自己出血。至于这些官员是怎样好不容易才熬到那个官位的,雍正可不管,他的观点是朕岂有惜此一贪吏之理乎?索赔更简单了,亏了国库的钱,怎么能不赔呢?雍正下令稽查之中,无论涉及到什么人,都决不宽待。之后就是抄家,赃官们的罪一经核实,就把他的家抄个干净,连他的亲戚子弟的家也不放过。雍正这一系列的政策和对策,沉重地打击了贪官污吏,清朝的吏治也为之一清。

雍正反腐倡廉仅仅五年,国库储银就由康熙末年的8002000增至50002000。更重要的是,社会风气变了。雍正一朝无官不清的说法虽然可能夸张了点,但是对雍正的治国是公正的评价。我们真的要向这位满族皇帝致敬了。一件向来都虎头蛇尾的事儿,竟被他做得大获全胜,干净彻底。雍正的高明还不仅于此,就在举国上下穷追赃款,整治贪官的同时,雍正也正在思考一个更根本性的问题,怎样才能从制度上杜绝贪官,保住官员的清廉。我们下次再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