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十一条是什么(外交官具有刑事豁免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第十四条:外交代表享有刑事管辖豁免。外交代表享有民事管辖豁免和行政管辖豁免,但下列各项除外:(一)外交代表以私人身份进行的遗产继承的诉讼;(二)外交代表违反第二十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第十四条:外交代表享有刑事管辖豁免。
外交代表享有民事管辖豁免和行政管辖豁免,但下列各项除外:
(一)外交代表以私人身份进行的遗产继承的诉讼;

(二)外交代表违反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在中国境内从事公务范围以外的职业或者商业活动的诉讼。
外交代表免受强制执行,但对前款所列情况,强制执行对其人身和寓所不构成侵犯的,不在此限。
外交代表没有以证人身份作证的义务。
本文主要解决一下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
外交官具有刑事豁免权?刑事外交豁免权?外交人员刑事豁免权?享有外交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人员享有完全的刑事管辖豁免和民事管辖豁免?享有外交豁免权的人犯罪?享有外交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外交官刑事豁免权?拥有外交豁免权的人犯罪怎样判刑?具有外交豁免权的外国人适用我国刑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