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债权人与实际出借人不一致怎么办
债权人与实际出借人不一致,不成为借款人的抗辩理由。但是,借款人向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人完成清偿义务后,实际出借人向借款人再要求清偿的,可能就需要打官司了。【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 ......
债权人与实际出借人不一致,不成为借款人的抗辩理由。
但是,借款人向借款合同中的出借人完成清偿义务后,实际出借人向借款人再要求清偿的,可能就需要打官司了。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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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与出借人不一致的借款?实际出借人与债权人不一样的法律规定?债权人不是实际出借人?实际出借人与名义出借人不一致诉讼主体?债权人是出借方吗?实际出借人与名义出借人不一致?出借人与实际出借人不一致?出借方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出借人和债权人一样吗?出借人与实际债权人不一致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