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海警部队是如何组成的?正军级单位,可分为5个层级
海警部队是武警部队的三大警种之一,前身是国家海洋局领导管理的海警队伍,改革后整体划归武警部队领导指挥,组建成立“武警海警总队”。
值得注意的是,海警不是人民警察,而是武装力量的一部分,海警官兵属于现役人员。而且,随着海警舰艇的更新换代,“第二海军”的说法当之无愧。
那么,海警部队是如何组成的呢?

目前,海警部队的架构分为5个层级,从高到底分别是:
一、武警海警总队
武警海警总队由武警总部直接管理,又称“中国海警局”,统一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包括“海上安全保卫、海上行政执法、海上犯罪侦查”等等,为正军级建制。
海警总队司令员、政委为正军级武警少将(合计2位),副司令员、副政委、参谋长、政工部主任均为副军级武警少将(合计5位左右)。
二、海警总队海区指挥部
武警海警总队效仿海军、设置了“北海、东海、南海”三个海区指挥部,分别负责“黄海渤海、东海、南海”三个方向的海上维权执法,都是副军级建制,又称“中国海警局北海分局、东海分局、南海分局”。
海区指挥部司令员、政委均为副军级武警少将(合计6位),因此,武警海警总队大约有13位武警少将。
三、海警支队
海警支队可分为2种,一种是海警总队的直属支队,另一种是沿海省份按照属地原则设立的属地支队。
其中,直属支队共有6个,即:“海警总队第一支队……第六支队”,又称“中国海警局直属第一局……直属第六局”,按照方向特点和任务需求设立,为正师级建制,局长、政委为正师级武警大校。
另外,属地支队共有11个,辽宁、天津、河北、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各有一支,又称“省级海警局”,如“海警总队浙江支队”又称“浙江海警局”(而非浙江省海警局),为正旅级(副师级)建制,局长、政委为副师级武警大校。
目前,直属局与地方局互相没有隶属关系,均由三大海区指挥部直接管辖,具体如下:
1、北海海区指挥部,管辖第六支队、辽宁支队、天津支队、河北支队、山东支队。
2、东海海区指挥部,管辖第一支队、第二支队、江苏支队、上海支队、浙江支队、福建支队。
3、南海海区指挥部,管辖第三支队、第四支队、第五支队、广东支队、广西支队、海南支队。
四、海警大队
目前,直属支队(直属局)的下设机构信息极少,而沿海城市按照属地原则设立海警大队,又称市级海警局。
例如,海警宁波大队也称宁波海警局(而非宁波市海警局),为副团级建制,局长、政委为副团级武警中校。
值得注意的是,市级海警局由省级海警局垂直管理,与地方只是协作关系。
五、海警工作站
沿海地区的县级行政区划设立海警工作站,作为属地的海上执法机构,实现了海上执法力量的全域分布,叫做“某某海警局某某工作站”。
例如,“宁波海警局奉化工作站”为副营级建制,站长为副营级武警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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