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的食品变质了,就先找你!——故事场景下带你读懂《民法典》

01、生活场景故事:“老婆,我又回来晚了,今天晚上咱们吃什么?”小红的老公一进家门,就冲着厨房讨好地询问着。“还吃什么?没的吃了!”小红没好气儿的嚷嚷着。老公一听,大事不妙,赶紧颠着小碎步移到厨房门边 ......

01、生活场景故事:

“老婆,我又回来晚了,今天晚上咱们吃什么?”小红的老公一进家门,就冲着厨房讨好地询问着。“还吃什么?没的吃了!”小红没好气儿的嚷嚷着。老公一听,大事不妙,赶紧颠着小碎步移到厨房门边儿,探头探脑地查看情况。

小红听见动静,气呼呼地举起手里的包装袋,拿到老公的眼前,“你看看,本来今天下班挺累的,不想做饭了,就顺路去超市买了一袋烧鸡、两个馒头。结果,一打开袋子,烧鸡都臭了!你看,这烧鸡明明还在保质期内,怎么就变质了,这质量也太差了!”

小红说着,把烧鸡袋子摔在了料理台上。“不要着急嘛!你去屋里休息,这里就交给我了。”小红的老公立刻把她半推半拽的请出了厨房。直到半个小时后,小红吃上了老公烧的一菜一汤,因烧鸡带来的气愤和郁闷,才算是平复了一些。但是心里却一直在盘算:不能就这么算了,明天下班时要去那家超市讨个说法,这一袋烧鸡也不便宜了,要去维权!

第二天下了班,小红来到了超市,找到了工作人员,说明了情况,并拿出了那袋烧鸡。工作人员却很官方地告诉小红:“您买的烧鸡变质了,是因为没有按照要求全程冷藏。我们超市对食品冷藏的管理是非常规范的,所以问题肯定不是出在我们这里。应该是运输时没有冷藏好。所以您要去找物流讨说法。”说完,工作人员还不忘朝小红露出了一个礼貌的微笑。这个说法让小红满腔怒火无处发泄,只能悻悻地离开了超市。

02、相关法律知识解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四条规定:“因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故事中的小红,买到了已经变质的食品。导致食品变质的原因是没有做好冷藏保存,而这是由于运输者的过错造成的。但是像小红这样的普通消费者很难找到运输者或者仓储者。

所以,《民法典》为了保障被侵权人的损害得到及时救济,赔偿权利能够及时实现,就规定了由产品的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先对被侵权人进行赔偿,然后再由其去找运输者或者仓储者追偿。这在法律上被称作“先付责任”。所以,故事中,超市作为销售者,应该先向小红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再由超市去向运输者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