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工作制度三篇

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我爱文学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党务工作制度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党务工作制度一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从制度上 ......
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我爱文学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党务工作制度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党务工作制度一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从制度上规范机关及社区党支部党建工作,完成区委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特制定巴音赛街道党建工作责任制.

  第二条党支部党建工作由支部负责,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第二章责任内容

  第三条党工委切实把党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汇报,适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充分发挥党工委在党建工作中的作用,帮助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障党建活动经费的落实;支持支部履行职责,督促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党工委的决议。

  第四条党支部书记对工作全面负总责,切实担负起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党建,带队伍,促工作。并根据党支部工作的特点和有关部门的部署,适时提出工作要求,对支部提交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帮助解决。

  第五条党工委在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中,要抓好支部决议、重大活动和具体工作的落实。坚持经常深入调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指导支部做好工作。

  第七条党工委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支部成员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好自己分管的工作。同时,要积极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八条党支部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年初制定工作计划,半年、年终检查总结;每年召开至少2次党支部大会,报告、部署工作;每年至少召开1次民主生活会;分析党员队伍、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状况,安排党课教育。

  第九条支部必须落实“***”制度,坚持每季度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向党工委报告工作制度、党员向组织汇报工作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及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报告制度等。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和会议均应按要求记录在下发的《党支部工作记录本》中。

  第十条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对本支部的工作负责,支部委员要根据各自分工,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坚决执行党工委的决议。

  第三章责任考核

  第十一条党工委负责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年终进行工作总结。

  第十二条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要与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终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

  第十三条党支部成员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接受党员的监督和评议。

  第十四条党工委作为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职能部门,负责对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党务工作制度二篇

  一、民主议事决策制度。1、党委会、党支委员会、支委会由书记召集并主持;2、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必须半数以上委员到会,讨论干部问题必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3、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进行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或进行投票表决;4、会议指定专人记录。

  二、党员学习培训制度。1、中心组学习每年不少于6次;2、周五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3、党员网络在线学习每年不少于60分,每年参加教育培训不少于32学时,党员领导干部不少于56学时。

  三、“三会一课”制度。1、党支部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2、每季度上一次党课;3、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次;4、党组织书记每年讲党课不少于1次。

  四、党组织生活会制度。1、党组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支部组织生活会应每季度召开一次;2、会前组织学习,开展谈心交心,征求收集意见,撰写剖析材料,做好会议准备;3、会中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领导点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4、会后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公开接受监督;5、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党组(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

  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一次;2、按照调查摸底、支委初评、大会评议、支部决议、谈话反馈的程序;3、采取“一会四评”的办法进行;4、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5、对被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进行诫勉谈话,给予改正机会;6、对不合格党员,根据问题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处置;7、经多次教育仍不转变、限期改正仍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劝其退党;8、对丧失党的信仰,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分配的工作,劝而不退或要求自动退党的不合格党员,应予以除名;8、对党员予以限期改正、劝退、除名处置,须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决定,并报上级党委批准。

  六、党务公开制度。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决议、决定情况,领导班子建设情况;2、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情况;3、联系服务党员群众情况;4、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七、党内民主监督制度。1、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道德品行、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监督;2、督促定期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3、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开展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的考核和民主评议;4、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党员联系服务群众制度。1、党员领导干部每年深入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至少建立1个基层联系点,每年到联系点不少于4次;2、单位至少结对帮扶1个村(社区、企业),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帮扶2户以上困难群众,科级党员干部帮扶1户以上困难群众,每年走访联系户不少于2次,办实事1-2件;3、党员到社区报到,至少认领1个岗位或1项服务,每个季度到社区开展1次服务或参加1次社区活动。

  九、党内表彰制度。1、党委每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2、公开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等;3、确定表彰范围,制发评选标准;4、坚持群众路线,民主推荐评选;5、严格标准考察,确定表彰对象;6、作出表彰决定,宣传先进事迹。

  十、公开承诺践诺制度。1、按“五个好”、“五带头”要求,公开承诺、践诺点评制度;2、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3、体现先进性和个性化要求,公开接受监督和点评;4、定期开展评议,纳入年度考核。

  十一、党建工作激励制度。1、建立上级评价与下级评价、党内评价与社会评价、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有机结合的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标准;2、按照“双述双评”要求,规范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责任述职测评考核;3、工作突出者实行任用和评先评优挂钩,并优先任用。

  党务工作制度三篇

一、党组工作制度

  为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推进党组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党组决策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党组工作任务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区委的各项决定,制定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和指示的工作措施。

  (二)讨论和决定本办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及其他涉及全局性的重大问题。

  (三)研究决定内设机构人员调整,干部任免、奖惩等有关事项,做好局机关和局属部门干部教育、管理工作。

  (四)研究决定机关大额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五)指导机关党组织的工作。

  (六)对其他需要由党组研究决定的事项作出决策。

  二、党组工作原则

  (一)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和指示,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二)坚持党的根本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思路新思想新战略,牢牢把握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快速发展。

  (四)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勇于探索、开拓创新,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改进学风,切实加强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领导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坚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科学决策,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克服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七)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既充分发扬民主,又坚决维护集中统一。

  (八)坚持廉洁从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构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

  三、党组会议制度

  党组会议由全体党组成员参加,列席会议的人员根据需要由主持人确定;党组书记负责召集并主持会议,党组书记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一名党组成员召集并主持会议。

  (一)会议的议事规则

  1、党组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参加才能举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和组织发展工作时必须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参加,并实行票决制;涉及干部推荐、提名、奖惩问题,实行逐个表决,表决结果以到会党组成员半数以上赞同为通过,未到会党组成员的意见不计入票数;如涉及到与党组成员本人或直系亲属相关的事宜,本人应当自觉回避。

  2、党组会一般每个月举行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或临时组织召开,具体时间由党组书记确定。

  3、党组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由党组会议民主讨论,作出决定,个人无权决定应由党组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无权改变党组会议的集体决定。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决定的事项,事后要迅速向局党组会议报告。在坚持集体领导的前提下,实行个人分工负责。对已经决定的问题,党组成员必须坚决执行并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处理好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和会议交办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