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三篇

意识形态,属哲学范畴,可以理解为对事物的理解、认知,是一种对事物的感观思想,是观念、观点、概念、思想、价值观等要素的总和。我爱文学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如何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
意识形态,属哲学范畴,可以理解为对事物的理解、认知,是一种对事物的感观思想,是观念、观点、概念、思想、价值观等要素的总和。我爱文学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如何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如何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一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全党特别是宣传思想战线必须担负起的一个战略任务”。我们的工作就是坚守意识形态工作主阵地,我调研的课题就是探讨如何加强基层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工作。

  意识形态,即系统地、自觉地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思想体系。是社会意识诸形式中构成思想上层建筑的部分,表现在政治、法律、道德、哲学、艺术、宗教等形式中。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是一定的社会存在的反映,并随着社会存在的变化或迟或早地发生变化。社会意识形态具有相对独立性:它对社会的发展起巨大的能动作用;有自身的发展规律,具有历史继承性;它的发展同经济发展并不总是平衡的,有时经济上相对落后的国家在思想领域会超过当时经济上先进的国家。自从阶级产生以后,意识形态具有阶级性。(摘自《辞海》)

  什么是意识形态?简单地讲,意识形态是指意识的表现形式。形态就是形式,形式是认识对象的彰显和外露部分。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意识形态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我们坚定不移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在2013年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作了深刻阐述。他指出,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在2016年2月19日召开的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他又强调,做好新闻舆论工作,事关旗帜和道路,事关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事关顺利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事关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凝聚力和向心力,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这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的总体判断,强调了意识形态工作的根本性、战略性、全局性意义,以及它在引领思潮、凝聚人心、推动发展方面的强大支撑作用。

  一、基本情况

  围绕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三个事关”和做好新闻舆论工作“五个事关”,我对基层意识形态阵地开展了调研。这次调研主要围绕互联网新闻信息发布、重大主题性社会活动及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等方面工作。

  为了做好本次调研,本人根据中央及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对照基层意识形态阵地若干平台,开展了相关调查。这些调查包括对于近年来政务新媒体的管理维护情况、民间互联网媒体及移动新媒体的发布转载情况极其合法性审视;对于重大主题性社会宣传的主办承办及社会影响的关注。

  二、存在问题

  (1)网络新媒体乱象丛生。

  网络主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个重要体现就是网络新闻信息能够自主掌控管理。当前,网络新媒体已经成为公众获取信息的重要来源,直接影响公众对社会事件的判断,甚至影响年轻读者的价值取向。一段时间以来,我市一些组织、个人通过设立商业网站、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肆意采编、转载网络新闻信息,甚至存在个别组织和个人在通过新媒体方式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时,存在肆意篡改、嫁接、虚构新闻信息等情况,导致网络上“负面思维”、“反智倾向”、“审丑情趣”、“拜金主义”等情况较为突出,这些乱象对意识形态阵地形成危害。

  (2)政务新媒体管理不善。

  这里所称政务新媒体,是指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乡镇村(居)在微博、微信、抖音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媒体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

  政务新媒体是移动互联网时代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渠道,是引导网上舆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的重要阵地,是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暴露出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些政务新媒体存在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发布不严谨、建设运维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甚至出现了将媒体阵地交由私人或民间机构运维等突出问题。

  (3)重大社会宣传缺乏监管。

  一些商家借助国家重大节日庆典开展商业活动招揽生意的现象时有发生,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有商家专门策划了大型少儿才艺选拔赛,公开打出规范性政治名词。

  (4)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面对的形势依然错综复杂,面临的风险挑战依然严峻,意识形态斗争和较量有时十分尖锐。片面强调经济建设、轻视意识形态工作的问题在不少地方、部门、单位依然存在。

  三、原因分析

  (1)社会思想意识复杂多样、相互交织。

  我国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使意识形态领域局部多元的趋势日益明显,人们的思想更加活跃,各种思想多样杂陈、各种力量竞相发声成为常态。一些错误思想观点仍然伺机冒头,竭力争夺意识形态话语权。意识形态领域多元思想文化相互交流交融交锋,已是一种客观存在,主流意识形态与多样化社会思潮长期并存、相互激荡趋势更加显著。

  (2)社会主流价值遭遇市场逐利性的挑战。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国家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也有利于增强人们的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治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使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进一步发挥出来。但也要看到,市场存在的自身弱点和消极方面,等价交换原则等观念,必然反映和进入到人们的精神生活中来,甚至渗透到党内生活中来。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受到新的挑战,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在一定范围滋长蔓延,道德失范、唯利是图、低俗庸俗媚俗等行为现象屡屡突破公序良俗底线,对弘扬社会主流思想道德和价值观念产生消极影响。

  (3)媒体格局和舆论生态发生深刻变化。

  随着新媒体快速发展,国际国内、线上线下、虚拟现实、体制外体制内等界限愈益模糊,构成了越来越复杂的大舆论场,更具有自发性、突发性、匿名性、难控性等特点。主流媒体主导作用受到巨大冲击,网络往往成为负面舆情发酵、错误思想传播的策源地和放大器,增加了舆论引导和内容管理的难度。管好用好互联网,是新形势下掌握新闻舆论阵地的关键。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就是守护国家主权和政权。

  四、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的若干意见

  1.进一步加强网络新媒体管理

  互联网是意识形态工作主阵地。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必须把互联网建设管理作为重中之重。把党管媒体原则贯彻到网络新媒体领域,依法依规加强网络空间管理,加强对网络新媒体发布流程的监管,营造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形成良好的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对此,市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大管理工作力度,完善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各级政务新媒体规范运行。

  (1)坚守互联网阵地是重中之重。

  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新《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分为采编发布服务、转载服务、传播平台服务三类,均实行许可制。

  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

  该规定明确指出,非公有资本不得介入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业务。非新闻单位、新闻宣传部门主管的单位经办的互联网站,只有新闻转载权,没有新闻采编发布权。

  为进一步加强对网络新媒体管理。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管理制度,依法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有关单位、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应当建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信用档案,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和约谈制度。

  (2)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是大势所趋。

  政务新媒体是移动互联网时代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渠道,是引导网上舆论、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的重要阵地,是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积极推进政务新媒体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暴露出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些政务新媒体存在功能定位不清晰、信息发布不严谨、建设运维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甚至出现了将媒体阵地交由私人或民间机构运维等突出问题。对此,市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大管理工作力度,完善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各级政务新媒体规范运行。

  这里所称政务新媒体,是指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乡镇村(居)在微博、微信、抖音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媒体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移动客户端等。

  所有从事新闻信息服务、具有媒体属性和舆论动员功能的政务新媒体都要纳入管理范围,自觉接受市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及宣传、网信部门的管理。要引导党员干部善待、善管、善用网络媒体,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

  各地各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规范开设政务新媒体。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所有政务新媒体必须严格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先审后发,落实“三审制”,确保安全发布。

  开设政务新媒体的部门单位应当明确主管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责任编辑人选,并确定相应的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负责政务新媒体的运营、维护和管理。也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相关官方机构具体承担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工作。

  党和政府及所属机构主办的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宣传阵地,严禁将政务新媒体交由私人、民间机构或社会资本参与运维。

  2.进一步加强文艺及社会活动管理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文艺及主题性社会活动是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党委宣传部统筹协调精神文化产品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不仅要管好思想理论阵地、新闻舆论阵地,还要聚焦文艺及社会活动等诸多方面,对此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和重视文艺及主题性社会活动的意识形态属性,进一步加强对文艺及社会活动的管理,牢牢掌握基层意识形态管理主动权,加强基层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充分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精神鼓励和文化支撑的作用

  坚决完成“一个高举”、“两个巩固”、“三个建设”的宣传工作根本任务,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创造力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强大感召力和影响力的中华文化软实力。文艺及主题性社会活动要服从服务于这个根本任务,具体而言就是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就是要发挥主题性社会活动鼓舞干劲、增强信心、凝聚共识的重要作用;就是要始终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发挥文艺及主题性社会活动传播社会主流价值的独特优势。

  文艺及主题性社会活动包括:面向公众举办的各类文艺、才艺赛事及评比活动。

  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两手抓”原则。一方面,要把意识形态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增强意识形态风险研判能力,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一方面,要始终坚持把文化建设和意识形态建设相结合,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及机关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活动事项报告备案制度,积极应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风险与挑战,确保各类社会活动坚持正确的方向。

  实行文化及社会活动审批备案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和归口管理原则,要求市内各类社会组织、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组织重大活动前以书面形式将活动名称、内容、方式、规模、参加人员、时间、地点、等方面情况向所在地党委(党组)、归口管理单位党委(党组)报告,并向桐城市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经所在或归口管理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并出具政治承诺函,报相关业务管理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举办。未经审批不得举(承)办。举(承)办活动中要做到事前有审核、事中有把控,事后有备案,促进各类活动规范有序开展。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分层分类系统策划、有序组织主题宣传。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举行的节庆活动、评选颁奖活动及主题性社会活动不得交由私人或非公社会机构承办合办。

  3.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各级党委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要站在事关党和国家发展战略高度,站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努力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格局。

  意识形态阵地我们不去占领,各种错误思想就会去占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最重要是建立健全各项机制体制,强化舆论导向和阵地管理,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要严格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确保各类宣传思想阵地可管可控。要切实完善意识形态安全预警监测体系和分析研判机制,全力排查和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和隐患点。要毫不放松地加强新闻舆论、文化文艺等阵地管理,决不给错误思想提供传播渠道。

  各级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更高的位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增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觉性,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始终把握好正确的前进方向,真正对意识形态工作负好总责。

  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切实承担起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的重大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管理权和话语权,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按照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依法依规加强网络空间治理,管好用好政务新媒体;要切实加强文化及社会活动管理,按照“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要求,统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确保举办的各类社会活动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使各类阵地始终成为传播先进思想文化的坚强阵地,决不给错误思潮提供传播渠道。

  如何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二篇

  重视并加强对新闻舆论、社科研究机构、民族宗教、宣传思想文化等阵地的建设与管理,拉起“高压线”,把好“准入关”,决不给错误思想提供传播渠道。坚持把社科理论阵地、文化传播阵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建设成为马克思主义学习、研究、宣传的重要阵地。对打着“创作自由”“学术自由”幌子踩红线、破底线的行为,必须动真格、零容忍。

  站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高度,树立互联网思维,善待、善管、善用网络媒体,按照“正能量”的总要求、“管得住”的硬道理,牢牢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努力做到传播技术发展到哪里,正面舆论宣传就跟进到哪里。健全完善新闻发布制度,解读有关政策,回应公众关切。完善突发事件和敏感舆情舆论引导机制,确保导向正确。健全网络管理机构,改进网络内容建设,大力发展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

  深入推进意识形态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提升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纪律严的工作队伍。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管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确保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要严格党员干部纪律约束,加强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执纪监督,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牢牢地立起来、严起来。

  阵地是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依托,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就要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使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始终成为传播先进思想文化的坚强阵地、决不能给错误思想观点提供传播渠道。

  如何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三篇

  一、进一步提升认识,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高校“为谁培养人才、培养什么样人才”。因此,高校必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

  (一)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按照“党政同责”原则,校长负重要责任。党委书记和校长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院长负重要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工作领域中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体制,把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要落实定期研究和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在重大敏感时点、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需要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专题分析研判,对特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要随时分析研判,及时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对师生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做出工作安排,确保高校成为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坚强阵地。

  二、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加强学校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全校各部门和各单位必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一)严格课堂教育教学管理。课堂教育教学是立德树人的主渠道。教师是课堂教育教学的组织者、实施者,对课堂教育教学内容负直接责任。教师要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公开言论守规矩”的原则,自觉遵守学校课堂教学管理制度规范。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课堂教育教学管理“红线”,建立健全课堂教学管理办法和管理体系,划定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严格执行教师教学考核,教学过程督导制度。

  各教学单位要加强教学管理,决不允许出现任何利用课堂公然散布各种错误思想和错误观点的现象出现,把课堂建设成为传播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的坚强阵地。

  牵头部门:教务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配合部门:各教学单位

  (二)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思想政治理论课必须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其他课程使用教材要优先在国家公布的目录中选用。对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新闻学、社会学、法学等意识形态属性较强的学科教材的编写、选用要严把政治关。认真做好引进教材的内容审查。同时,加强在线开放课程、学习平台等网络课堂管理,严格意识形态审查。

  牵头部门:教务处

  配合部门:各教学单位

  (三)严格讲座、论坛等审查把关。按照《沈阳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的实施意见(修订)》(沈师大委〔2018〕134号)、《沈阳师范大学学术活动管理办法》(沈师大校发〔2012〕244号)、《沈阳师范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沈师大校发[2018]60号)等有关规定,依据“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实行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一会一报”制,由学校党委统一管理,党委宣传部、学科与科研工作处、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教育事务办公室)、研究生处、学生处、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批,强化督查机制,对场地、人员、内容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未经审批,任何个人、单位、学术团体、学生社团不得擅自举办。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对发现问题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要依法依纪及时上报处理。严格执行国际会议报批程序。

  牵头部门:宣传部、学科与科研工作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校团委

  配合部门: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学生处、研究生处、各基层单位

  (四)加强涉外办学、交流合作、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沈阳师范大学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管理办法》(沈师大校发[2018]60号)等有关规定,强化对中外合作办学、对外文化交流、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各种基金会活动的管理。加强对接受境外资金资助的管理,明确接受资助的范围,规范审批程序。依法规范外籍教师和留学生的在华宗教活动,加强外籍教师的政治审查和课堂教学活动管理。规范师生接受国外媒体采访,从严管控师生参加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加强对选送境外高校“交换生”和访问学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牵头部门:国际交流合作处

  配合部门:外国语学院、国际商学院、各基层单位

  (五)加强网络意识形态管理。加强学校门户网站、二级单位网站、专业性学术网站建设与管理,严格信息发布管理和审核。建立网络舆情常态监测和预警机制,网络舆情联合应对处置机制,积极主动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健全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及时排查校园各级网站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开展网络文化活动,加强网络安全教育。

  牵头部门:网络信息中心

  配合部门:宣传统战部、各基层单位

  (六)加强各类学生社团管理。按照按照《沈阳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沈师大团发【2018】15号)、《沈阳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沈师大团发【2018】16号)、《沈阳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绩效评估实施办法》(沈师大团发【2018】17号)《沈阳师范大学学生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沈师大团发【2018】18号)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坚持社团成立和年检制度,依据各学生社团的性质、特点、发展方向及活动领域,对学生社团实行分类管理、绩效评估机制。配备得力的专业指导教师,强化社团活动的思想政治导向,加强对社团活动的监管,深化学生社团的育人功能。

  牵头部门:校团委

  配合部门:各基层单位

  (七)加强校园新闻媒体宣传阵地管理。加强对校园新闻网、校报、广播、电视、官方微信微博、宣传橱窗和路灯旗的建设和管理,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坚持正面宣传报道,弘扬正能量。加强对校内出版刊物的监督审查,加大对刊登内容的把关力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

  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本单位宣传阵地管理第一责任人,要严格管理,加强把关和审查。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配合部门:学报编辑部、基教中心、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所、戏剧艺术学院、各基层单位

  (八)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坚持教育和宗教相分离原则,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发展信徒,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举行宗教活动、散发宗教类出版物及宣传品。对于有信仰宗教的师生要建档立案,时刻关注他们的思想动态,适时加以教育与引导。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配合部门: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各基层单位

  (九)加强重点人教育管理。认真落实教育部党组《高校重点人工作基本规程》的有关要求,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先;依法依规,综合管控;一人一组,一人一策;属地管理,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则,突出抓好教育引导、管理约束和依法处理三个关键环节,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党纪党规、校纪校规等综合手段,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坚持错误思想,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言论,妄议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和师生,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牵头部门:宣传统战部

  配合部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学生处、校园安全与管理处、各基层单位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维护校园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按照“讲政治、守纪律、有担当”的要求,选优配强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辅导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等工作队伍。切实解决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工作部门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专职辅导员岗位,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设置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4000的比例设置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强化基层党组织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中的战斗堡垒作用,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发挥广大教职工特别是党员教师在维护主流意识形态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建立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继续贯彻落实《沈阳师范大学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沈师大委【2017】84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方法、程序。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基层单位党组织和干部的考核,作为干部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对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要按照管理权限进行责任追究,可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做出书面检查、进行通报批评,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三)做好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引导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将意识形态纳入二级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教师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内容,纳入教师岗位考核管理和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中,不断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要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本单位师生思想政治状况和具体诉求,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师生思想政治状况调研,把握师生思想理论教育热点难点,提高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针对性、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