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业务部门主要职责
公安局业务部门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局党委党政综合性会议和局领导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负责各类公安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公安统计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向市党委、政府和州公安局报告,全市治安情况,重大敌情动态和公安重大动态信息;协助局领导对公安工作批示的督办和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的答复工作,负责机要、保密、史志、档案、文秘、翻译、信访、文印、收发等工作。
(二)政工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和纪律作风建设;负责全市公安民警教育训练,警衔管理、工资、人事和奖惩工作,研究拟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公安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对全局的股级干部进行考核、考察;负责全局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局思想*、纪律、于部管理工作;负责工、青、妇、老于、计划生育等工作。
(三)行政装备科
负责本局的行政经费财务管理;负责全市公安业务和专项拨款计划、申报和分配,负责本局公安装备的供应、管理和办公设施、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和供应;负责局机关机动车辆的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治理和爱国卫生工作。
(四)纪检委
依照党章和行政监督的规定,行使党内监督监察的职权;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进行党风党纪教育;调查处理民警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受理对民警的控告、申诉。
(五)督察大队
对公安机关及全局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事项进行现场督察。LocaLHosT
(六)法制科
开展本局公安法制工作和公安法制调研,编制本局公安法制建设规划,审理本局管辖的公安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受局长委托参与诉讼活动;对本局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负责本局的普法工作,开展公安法制宣传,开展错案追究工作;办理国家赔偿案件。
(七)户政科
负责人口管理,居民户口的迁移、迁入和居民*的管理,负责定制和编排全市的门牌号码;负责流动人口统计分析和人口资料的整理编辑工作。
(八)出入境和外国人管理科
负责对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中国人出入境管理以及外国人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处理外国人违章违法活动,负责管理公安外事工作和对外警务合作事宜;负责发展与外国警方联系与交往;配合有关侦察部门对涉外案件开展工作。
(九)“l10”指挥中心
协助领导组织协调对各类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处置;负责组织管理全局通讯工作;负责全局计算机系统、网络的规划和建设;负责全市计算机系统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计算机违法案件;负责“110”报警台和监督电话的值机,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电话报警、求助和批评投诉。
(十)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研究掌握全市敌情、社情和社会*动向,为上级党委政府提供社会稳定方面的信息及对策;负责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民族分裂活动、反动组织、反动团体、反动会道门、非法宗教活动)的侦破工作;负责组织对*案件和其他影响*稳定的突发事件的处置和查办;办理对非法刊物、非法宗教、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组织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的侦控和调查工作。
公安局业务部门主要职责
泗阳县公安局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科技通信科、信访科、警务保障科、审计科、行政审批科、指挥中心、治安警察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刑事警察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水上警察大队、巡特警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法制大队、警务督察大队、看守所、拘留所等机构,以及众兴派出所、城东派出所等派出机构,分别承担有关业务工作。
办公室
机构职能:掌握全县公安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和报告;负责局发公文审核和文件收发办理;负责局领导政务活动、重要会议会务、对外接洽、公务接待的协调安排;负责重大事项、领导批示、建议提案办理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负责机关内网维护管理,组织实施政务公开有关工作等。
政治处
机构职能:组织、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归口管理组织人事、宣传教育、警辅管理等工作。
科技通信科
机构职能:负责全县公安通信网络保障及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公安信息通信主干网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县局机关各类通信设施技术服务支撑。负责全县公安视频会议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公安科技强警工作发展规划;负责重大科技建设项目的调研、论证、审查,组织科研项目的立项、成果鉴定、技术推广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安监控系统建设工作。
信访科
机构职能:登记、受理管辖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指导本级公安机关其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协调办理跨外单位的信访事项;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及时提出加强、改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建议。
警务保障科
机构职能:拟订全县公安机关警务保障需求计划;承担全县公安机关经费的管理使用;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基本建设、后勤保障;制定全县公安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和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公安装备、被装的计划、调拨、供应和管理;拟订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和公安装备、被装配备标准;负责编制和管理全县公安机关经费的预决算;监督、检查所属财务单位经费管理和各项财政法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警用装备、器材物资的配备和调运工作。
审计科
机构职能:负责全局审计工作;实施全局财务收支、特别业务费、职业据点经费等经济活动管理和其它规定审计事项的审计;承办上级交办的审计事项。
行政审批科
机构职能:统一扎口管理和指导全局行政审批、对外服务工作;负责县公安局行政审批等行政服务具体事项。
指挥中心
机构职能:组织指导、归口管理全县公安情报信息工作,掌握全县社会治安动态情况,发布工作指令、预警,跟踪落实措施;协助局领导组织指挥、处置各类重大案事件,负责县公安局总值班工作;规范、指导全县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工作,负责全县范围内110报警服务台接处警工作;牵头负责全县公安应急指挥和区域警务合作工作
治安警察大队
机构职能:掌握全县治安管理情况,研究工作对策;指导治安行政案件的查处审核和治安部门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指导派出所业务工作;指导治保、保安联防等群防群治工作;指导、监督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管理工作;负责户籍、居民身份证件以及流动人口等户政管理工作;负责人口统计工作等。
交通警察大队
机构职能:拟定并实施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负责全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交通秩序管理工作;承担道路交通应急管理和重大活动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县交警队伍和公路交警队建设工作;负责微、小型汽车和三轮汽车、摩托车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微、小型汽车和三轮汽车、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指导全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县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负责全县交通技术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等行政执法工作;参与道路、停车场、大型建筑配套设施规划、设计和验收工作;负责实施全县文明交通信用管理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规章等授权的其他职责。
刑事警察大队
机构职能:掌握全县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对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承担全县刑事案件现场勘察任务,开展痕迹物证比对、检验、鉴定工作;牵头开展全县命案、通讯网络诈骗以及“盗抢骗”“黑拐枪”等刑事案件侦破工作;承担全县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和上级交办案件;指导、检查刑事执法工作。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机构职能:贯彻执行经济犯罪侦查工作政策、法律、法规;掌握全县经济犯罪情况,分析研判经济犯罪形势,发现预警风险,拟订防范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指导、协调、侦办跨区域经济犯罪案件;承担上级交办、批办的重大专案及其他大要案件的侦办工作。
水上警察大队
机构职能:负责全县境内洪泽湖、京杭运河及成子湖的治安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水域治安案件查处和刑事案件侦办工作;负责涉水治安基础信息采集和水上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水上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处置治安突发事件。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机构职能: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县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组织实施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等工作。
巡特警大队
机构职能:组织、指导全县社会面巡防工作;依法实施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群体性治安事件现场管制;参与处置重大治安事件和暴力恐怖活动;负责大型活动安全监管和审批审核;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承担其他机动任务。
出入境管理大队
机构职能: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出国境受理工作,受理审批全县公民因私或非公务出国境、赴港澳台团队旅游申请;受理全县境外人员入境、签证、居留等事务;受理台湾居民来我县定居事宜;负责全县不准出境人员报备和不准入境人员查控工作;管理国籍事务;指导、协调和归口管理全县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及其它涉外案(事)件的查处;负责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涉外人员住宿登记、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国家工作人员报备、出国境审核审批等工作;实施县级公安机关国际合作相关工作。
法制大队
机构职能:拟订全县公安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和执法工作;指导、办理全县公安机关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刑事复议复核工作;审核县局相关执法单位依法办理的刑事、行政案件;指导、监督收容教养审批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公职律师的日常业务管理工作等。
警务督察大队
机构职能: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实施对全县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受理对全县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投诉工作;协调全县公安机关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工作。
看守所
机构职能:负责羁押被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监管法律规定留所执行的罪犯,并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等。
拘留所
机构职能:负责对受行政拘留处罚人员进行看管和教育等工作。
众兴派出所、城东派出所等派出机构
机构职能:负责掌握本辖区社会治安动态,维护社会稳定;负责本单位公安队伍管理和教育;领导本单位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组织、协调和侦破、处置本辖区各类案件、事件和事故;接受、处理群众报警和求助;负责所属单位警务保障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下达的各项任务,协助做好本辖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公安局业务部门主要职责
(一)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
指挥中心职能职责:负责综合协调、上传下达工作;负责公安全局性、综合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110报警服务台和重大突发(案)事件指挥调度工作;负责全局性及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公安工作和平安建设考核考评工作;负责公安信息工作;负责公安科学技术和公安通信、公安网络工作;负责机要、保密、档案、统计、政务公开等工作。
(二)法制大队(加挂华容县公安局受立案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牌子)
负责全局各办案单位办理的刑事、治安行政案件、收容教育、强制措施、报捕起诉、行政处罚裁决的审核把关;负责全局行政复议、应诉、执法检查考评、法律咨询、法制宣传以及全县公安机关有关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法制业务的指导、培训教育和民警执法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办理全县公安机关来信来访;负责提案议案的办理;对110指挥中心推送、群众上门报案(含群众拨打派出所值班电话报警,群众控告、举报、直接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投案监所狱内线索移送)、工作中发现的接处警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跟踪;直接接受、登记、录入除应由派出所受理以外的群众上门报案,上级公安机关交办、其他机关移送或者上级公安机关制定管辖,检察机关通知立案以及各警种在工作中发现的案件,并分派至相关办案单位,协调处理本局办案单位之间、本局与其他机关之间管辖争议案件;跟踪督办派出所及各办案警种的受立案情况,受理群众对应受立案而不受立案的投诉、审查、交办;其他按照省厅规定属于受立案管理中心的职责。
(三)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全县政治保卫和反邪教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担负全县隐蔽斗争任务,掌握敌情和社会动向,负责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侦查,对反动会道门、非法组织、非法宗教、邪教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活动进行调查控制,管理特情、据点建设、宗教调查等国保基础工作,负责文字检验鉴定工作。
(四)刑事侦察大队
负责全县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全县刑事特情、刑嫌调控、阵地控制等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县公安机关刑事技术工作和情报信息的搜集整理;负责刑侦六大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五)交通警察大队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和制订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发展战略;组织管理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参与研究制订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监督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措施,依法打击破坏道路安全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参与全县道路检查站(卡)的审核和有关管理工作;参与涉及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停车场(库)、车辆停靠站点的规划建设工作和道路挖掘、占用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机动车辆的检验、牌证发放与驾驶人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调处工作,指导基层交通安全组织建设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和参与道路交通重大警(保)卫工作,协同其他警种维护道路治安秩序、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打击车匪路霸。
(六)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的牌子)
主管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指导和参与查处治安案件及群体性事件的处置;预防和处置暴力恐怖违法犯罪活动;依法管理公共场所、特种行业和危险爆炸物品,指导公安派出所、治保会、社区警务室及一村一辅警的工作,加强内部单位和社区治安管理;监督管理保安机构和保安人员;负责95种涉及治安管理方面的刑事案件侦查;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县范围内的警(保)卫工作。
(七)巡特警大队
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打击重大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的犯罪活动;处置群体治安事件(故)和突发事件。
(八)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督管理和公安机关信息系统的建设及管理;负责城市电子监控系统的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和网络犯罪的侦查工作。
(九)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定预防打击的对策,为县人民政府及其经济管理部门提供决策参谋服务:组织、指导、协调跨地区的重特大经济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侦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案件;积极做好犯罪预防工作,配合防范化解、处置重大金融风险,防止和减少经济案件的发生;收集、储存犯罪情报材料,掌握经济犯罪动态;整顿县域经济秩序,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
(十)禁毒大队(加挂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掌握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侦破毒品犯罪案件,缉拿贩毒、吸毒、制毒及种植毒品植株嫌疑人员;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等工作;开展禁毒、反毒品宣传,运用法律、医药手段进行强制戒毒工作;组织侦办毒品案件,打击毒品犯罪活动;承担县人民政府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警务督察大队
警务督察大队负责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职、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十二)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执行我国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全县户政管理工作,承办全县人口统计工作,依法管理户籍,办理居民身份证、边境通行证;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重点人口、工作对象、劳改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监外罪犯的管理和人口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负责出入境管理和全县“三资”企业及经贸、文化、旅游、体育活动的外事安全管理,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外事管理工作,办理出国护照;查处出入境违法案件、处理和指导涉外案(事)件及涉外事务;承担县公安局全部行政审批职能。
(十三)情报大队
负责全县视频侦控系统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日常维护;落实红色二次研判和抓捕;参与重大案(事)件和多发性系列案件的研判和侦破工作。
(十四)反恐大队
负责承担全县反恐怖情报、侦察、防范、应急处置任务。
(十五)政工室
负责全局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资和社会保障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公安系统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的警衔日常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人民警察录用审核审批工作,指导和承办全县公安机关的表彰奖励、优抚工作;负责全县公安宣传工作和公安文化建设,发现并总结推介公安机关好的典型和经验;负责全县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和体育工作;管理承办民警福利、劳保、疾病预防和保健工作;负责本局离退休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务、共青团、妇女、工会、计划生育等工作。
(十六)警务保障室
负责局机关基建维修、房屋、水电管理、机关安全保卫、食堂、接待、环境卫生等机关管理工作;负责全局财政预决算及经费发放与管理;负责公安机关车辆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扶贫、审计等工作。
(十七)党风廉政室
负责对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见、任务分工和年度总结等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提出加强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报经局党委同意后,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对公安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每半年向公安局党委报告一次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情况,重要事项随时报告;组织制定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规章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作情况:负责组织全县公安机关落实主体责任考核评价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党纪党规学习和党风廉政教育;负责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开展队伍纪律作风和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负责完成市公安局和县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考评和交办的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八)县公安局派出所
按照行政区划设置18个派出所:章华城东派出所、章华城西派出所、章华城中派出所、章华城南派出所、东山派出所、万庾派出所、北景港派出所、鲇鱼须派出所、操军派出所、注滋口派出所、三封寺派出所、治河渡派出所、新河派出所、播旗派出所、团洲派出所、梅田湖派出所、禹山派出所、新铺派出所。
派出所的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依照国家治安管理法规,对公共复杂场所和重要地区的治安秩序进行管理,对特种行业进行管理,对民用危险物品和违禁品进行管理,对户口和居民身份证进行管理;负责查处辖区的社会治安案件,协助刑侦部门侦查刑事案件;掌握辖区的社会治安动态,维护辖区正常的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组织群众开展治安防范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搞好治安信息收集,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公安局党委反映和报告;做好基层工作,为各项公安工作服务;帮助辖区单位、居委会制定治安保卫责任制,并督促落实;做好违法犯罪人员的改造、教育和转化工作,做好“两劳”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受理公安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十九)县看守所
负责羁押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留所服刑人员,负责对羁押人员的看管、教育以及劳动改造等工作。
(二十)县拘留所
负责对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等工作。
(二十一)县强制隔离戒毒所
负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及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实施对强制隔离戒人员的收治,管理教育、戒毒治疗,组织开展生产劳动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负责所政管理工作,负责所情分析,所内案事件预防工作,场所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处置突发事件;负责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矫治工作,组织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开展思想教育、文化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开展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心理矫正工作,负责社会帮教和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接茬帮教工作;负责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卫生管理和戒毒治疗,开展卫生防疫、防病治病等工作。
(二十二)森林警察大队(加挂“华容县森林公安局”牌子)
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县林业局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掌握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开展对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二十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城管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二十四)食品药品案件侦查大队
负责侦破查处与食品、药品相关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