秸秆禁烧督查情况通报
秸秆禁烧督查情况通报
一、总体情况
按照县综禁办工作要求,县秸秆综禁工作16个督查组针对各级包保人员对接、入住及工作纪律情况开展明察暗访,从督查情况看,绝大部分县直包保人员已按照要求,及时与村里对接、入住,吃住在村,开展禁烧相关工作,但也有少数禁烧包保单位及包保人员对秋季禁烧工作重视不足,低估了秋季禁烧工作的难度,加之正处“国庆”假期,存在一定的观望、侥幸心理,禁烧工作开展迟缓。
二、存在问题
1.综禁工作重视不足。9月30日,县综禁办发送通知,要求各县直包保单位于当天报送禁烧人员名单,绝大部分单位高度重视,能及时上报名单,但也有个别单位对该项工作不够重视,经综禁办工作人员多次催促,迟迟不报送包保人员名单,如,移动公司、徽商银行、农发行、安广网络4家单位直到10月3日上午才报送名单。
2.部分包保单位行动迟缓。10月2日,县水利局(包保草沟镇于城村、街西村)、县农机服务中心(包保草沟镇侍圩村)、县调查队(包保草沟镇孙巷村)、县总工会(包保黄圩镇红星村)4家单位尚未与村里对接。县投资促进中心(包保黄圩镇武圩村)、县文联(包保草庙镇通海村)、人寿保险公司(包保草庙镇魏圩村)3家单位虽与村里对接,但禁烧人员未入住。
3.个别包保人员履职不到位。10月2日,丁湖镇向阳村县直包保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员不在岗。草沟镇汪尚村县教体局包保人员已经入住,但不了解村里秋季秸秆综禁方案、人员部署等情况。
4.道路安全隐患较大。通过实地走访发现,一些县乡主要道路上存在村民占道晒粮现象,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较大的隐患。如,草沟镇孙巷村至夏庙村南北路上部分路段晒粮面积占路面一半,且摆放较多啤酒瓶等障碍物在路中间。
5.秸秆清理不及时。草沟镇于城村、街西村等部分重点河流流域地块由于缺少打捆机械,秸秆没有全部离田。
6.宣传工作力度不大。督查组在草庙镇各村巡查发现,该镇禁烧宣传氛围不够浓厚。
三、处理情况
1.针对4家单位未按要求报送人员名单问题,对移动公司、徽商银行、农发行、安广网络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2.针对综禁工作推进缓慢及包保人员不在岗问题,对县水利局、县农机服务中心、县调查队、县总工会、县投资促进中心、县文联、人寿保险公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家单位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秸秆禁烧督查情况通报
1.提高思想认识,杜绝松懈思想。全县各级禁烧单位及包保人员要充分认识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性,消除一切懈怠思想,迅速与所包保的村(社区)对接,包保人员要吃住在村(社区),做好禁烧包保工作。
2.压实包保责任,扎实开展禁烧工作。各级禁烧单位要加强派出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醒、督促包保人员遵守禁烧期间各项工作纪律,严格落实网格化包保责任,迅速进入工作状态,积极配合村里认真开展禁烧宣传、巡查等各项工作,切实履职尽责。
3.强化宣传动员,形成全民禁烧氛围。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宣传横幅、明白纸、应急广播、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的意义,形成浓厚氛围,广泛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坚决杜绝焚烧秸秆现象。
4.紧盯督查重点,形成高压态势。县综禁工作督查组要围绕网格化包保责任落实、宣传发动、秸秆清运等重点,开展巡回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秸秆禁烧督查情况通报
近期气温逐步回升,风沙天气逐步增多,截止2月24日,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41天,优良天数比例77.4%,虽较去年同期增加5天,但距离自治区、银川市下达的2021年第一季度的84%的优良天数比例仍有差距。为确保我县春季大气环境质量和全年空气质量考核目标,防止因焚烧秸秆、生活垃圾及其他废弃物而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县蓝天办于2月24日-2月26日对全县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现就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目前,我县春耕工作已启动,焚烧秸秆、杂草、枯枝落叶、生活垃圾等废弃物问题时有发生。县蓝天办在督查过程中发现不同程度地存在焚烧问题。
(一)胜利乡存在问题
1.现场督查时,胜利乡八渠村发现大面积火点,县蓝天办工作人员要求胜利乡政府安排工作人员及时对焚烧火点进行处理。
2.胜利乡五渠村神仙湾垂钓基地内发现一处大面积黑斑。
(二)李俊镇存在问题
李俊镇政府南约1公里处,李银路西侧发现一处焚烧火点。
(三)杨和镇存在问题
杨和镇东全三队发现一处焚烧黑斑。
(四)望远镇存在问题
1.永宁望远板桥蔬菜基地附近发现一处大面积焚烧痕迹。
(四)望远镇存在问题
2.望远镇银子湖发现多处焚烧黑斑。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禁烧责任。县农业农村局、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秸秆、废弃物禁烧工作,明确工作目标,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机制,确保责任到人。园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巡查管控,坚持疏堵结合。县农业农村局安排专人对各乡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专项巡查,并将巡查结果报送县蓝天办。
(二)强化舆论引导,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局、园区管委会及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平台,结合悬挂横幅、张贴禁烧通告等方式,广泛宣传秸秆等废弃物焚烧以及乱堆乱放的危害。同时,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组织得力、措施扎实、成效显著的先进单位进行正面宣传报道,对秸秆焚烧严重的地区进行公开曝光,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跟进督查,务求实效。县蓝天办将在春耕期间继续跟进督查,对未按照要求落实秸秆禁烧工作的单位进行通报,对通报后仍未积极整改或未采取强化巡查措施的单位和责任人,由县委办、政府办在全县进行通报,造成严重后果或被自治区、银川市专项督查发现的,将上报县纪委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