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工作制度
党总支工作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总结楼宇党建工作经验。
二、每月组织一次党员“义务奉献日”活动,包括关系不在支部,但在写字楼工作的党员。
三、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研究讨论、决定支部和写字楼重大问题。
四、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写字楼工作汇报。
五、半年组织一次党课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是写字楼重大事项都要经支部会集体集体决定。
七、加强支部领导班子建设,贯彻从严治党的方针,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不断提高支部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要学习写字楼管理和经济工作的知识,努力提高工作水平。
八、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断探索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新路子,注意总结经济,推动党建工作不断深入。
九、定期向街工委报告工作,重大问题要及时向街工委或党群办反映。
党总支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
1、每周星期三下午集中学习《党章》、《宪法》、政策、路线、方针,传达党内文件,并做好学习笔记。
2、积极宣传和搞好办公室建设,主动做好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3、支部要带头自觉参加总支安排的学习任务,安排时间和地点集中学习。
4、定期联系所负责包扶包建村工作,了解情况,掌握信息,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支部成员每月进行一次学习思想汇报,如遇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二、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按照党章规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
(1)定期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2)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和具体计划与措施;新党员的发展;预备党员的转正;优秀党员的表彰;违纪党员的处理等。
(3)选举支部委员会,补选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等。
2、支部委员会通常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听取汇报、分析党员队伍状况,制订教育管理措施,讨论发展党员工作,研究工会和共青团提出的重大问题,检查总结办公室支部自身建设情况,提出下一阶段工作意见。
3、党小组会通常每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其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汇报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意见和要求,安排布置工作和落实政策等,党小组学习也可结合办公室政治学习进行。
党总支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每半年应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四)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五)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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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二)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
(三)制订本地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五)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六)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增强团结。
(四)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党员每季应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五)党支部每季组织上一次党课或者看一次党员电化教育录相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四、发展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二)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经两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