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自查报告
全面从严治党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司法局党组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采取措施,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现将2017年度工作情况自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履行组织领导之责。领导班子牢固树立主体意识,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年整体工作目标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体系,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量化工作责任。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履行选人用人之责。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监督制度,严把选人用人标准,严格选人用人程序,严明选人用人纪律。
(三)履行正风肃纪之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党的规矩,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强对上级关于厉行节约、公车改革、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履行源头预防之责。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教育和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四个服从”。落实好党务政务事务公开、权力清单等制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五)履行领导支持之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五不一末”制度。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情况等“三重一大”事项,确保各项工作在纪委的监督下有序开展。
(六)履行表率示范之责。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依法依规行使权力。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二、存在问题
(一)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认为纪检监察部门才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觉得只要不出问题就是没有问题,没有真正担当起主体责任。
(二)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对落实情况研究调度少,具体措施少,监督检查少。
(三)落实“一岗双责”还有欠缺。个别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上部署工作多,亲自推动落实少,自我查摆问题不深、不透彻
(四)党内教育有待进一步提高。集中性教育活动开展的次数还不够多,常态化教育抓的还不够紧,教育方式还有待创新。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扎实开展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凝心聚魄,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不移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巩固深化落实作风建设成果,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办公用房、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相关规定,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领导班子定期专题研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认真分析形势任务,制定推进措施,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班子成员切实承担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工作。
(四)强化教育监管,从严正风肃纪。增加党风廉政教育、警示教育频次,创新教育方式,拓宽教育范围,推动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帮助全体党员干部树立纪律意识,筑牢防线、守住底线;通过加大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向下传递压力,不断加强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使党纪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和“雷区”,鞭策全体党员干部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落到实处。
(五)严管选人用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落实好干部标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
全面从严治党自查报告
一、自查情况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我局对上级下发的重要文件以及重要指示批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党委构建新纵合横通强党建工作机制要求,进一步厘清责任边界,层层压实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完善构建新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委员履行“一岗双责”,推动我省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具体举措,把“两个维护”体现到税收工作中。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坚持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季度集中研讨不少于1次,全年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
(三)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按原则开展党的工作和活动,按原则解决党内矛盾和问题,着力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建立健全民主生活会列席指导、及时叫停、责令重开、整改通报等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完善并落实“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情况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强化纪律教育,以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使铁的纪律成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准确把握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使咬耳扯袖和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二、存在的问题
(一)学习意识不够,缺乏理论联系实际。
当前开展学习存在小部分年纪大的党员参与积极度不高,学习意识薄弱,对于党建工作不够上心,其他部分党员还是能够积极地参与到党建工作当中来,完成支部所要求的学习任务,但也缺乏将理论联系到实际工作和生活当中,不能够彻底贯彻会议精神。
(二)组织活动缺乏创新,没有很好地提高党员参与的兴趣度,活动效果不理想
在组织各项党建工作活动时缺乏创新意识,存在走老路的思想,照搬以往的活动方案,方式陈旧老套,无法提起党员参加兴趣,即使参加了也是按部就班地跟着走,活动的效果大打折扣。在学习期间,集中学习的内容不够有深度,部分党员有时候也仅仅是停留在会议的集中学习层面,未能够结合自身的工作创新方式方法,缺乏自主学习意识。
(三)党建工作未能贯彻落实到党员及干部职工的工作与生活中
党建学习固然重要,但更加关键的是要将学习到的思想精神贯彻落实到生活工作当,这样,党建开展的学习才是具有意义的。在会议之外,未能够严格要求以及抓实党员干部的工作纪律以及生活作风,忽略偶尔出现的小问题小毛病,不能够以小见大,从小事抓起,真正做到知行合一,言行一致。
整改的措施
将继续在县局党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具体举措,把“两个维护”体现到税收工作中。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理论学习,每季度集中研讨不少于1次,全年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进一步全面落实党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把税务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一是在政治意识上,把讲政治、讲忠诚,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深入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准政治方向、提升政治站位、历练政治能力,树立危机意识和本领恐慌,牢固树立为党组织、为纳税人民服务宗旨。
二建立并落实好日常教育管理制度,加强对党员及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管理。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党员目标管理、“创先争优”、党员思想汇报等制度和做法,在此基础上,针对部分党员学习意识、党性观念淡化的倾向,在重点抓好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教育的同时,组织广大党员及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大讨论,坚定政治立场,加强党性锻炼。丰富教育培训方式,提高学习兴趣
三是持续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通过学习做到在理论上融会贯通,行动上落到实处而推动工作的能力,树牢宗旨意识、党员身份。
四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杜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款旅游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落实综合一体化监督格局要求,消除“老好人”思想,监督并抵制防范违法违纪行为。
五是全面从严治党要更加彻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加大执行力。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民主集中制落实到位,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的开展形式、内容、程序要更加规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确保到位,敢于斗争对于违规违纪言行要旗帜鲜明、理直气壮地进行批评和纠正违规违纪言行。
三、对县局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希望县局领导提高对基层的征管力量安排,加大党建活动的多样化,如与工会活动与廉政工作相结合,走出去,学先擀、学品牌!
全面从严治党自查报告
根据《番禺区党廉办关于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校党支部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风廉政和一岗双责等工作为重点,强化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
对照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二十九个是否”要求。校党支部要求党员干部在工作和生活中认真履行党员八项义务,践行入党誓词,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求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制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令行禁止,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并且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仰,以实际行动让党员和群众感受到理想信念的强大力量;在学习上,党员干部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两个责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注意听取不同意见,自觉服从组织分工安排,不独断专行或各自为政;校党支部领导班子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自律、慎独慎微,按规则正确行使权力;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坚持“三严三实”,坚决同消极腐败作斗争;全体干部在重大原则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执行党组织决定;不存在滥用职权、谋取私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经商办企业,违反公务接待管理、会议活动管理、办公用房管理等有关规定的问题;不存在优亲厚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弄虚作假、简单粗暴等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不存在工作不负责任,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等问题。
二、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
(一)坚持服从集体领导,全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校领导班子始终把维护团结、带好队伍作为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重视做好表率,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全部成员认真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做到公道正派,讲大局、讲党性,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观点鲜明。
(二)坚持服从命令,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校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会十九大四中全会精神和上级关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廉洁教育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自重、自省、自警、自强,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自觉过紧日子、自觉抵制和反对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求党员干部坚持履行毫“一岗双责”,既对工作负责,又对辖区内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发挥艰苦奋斗作风负责。
三、自身不足及产生原因
(一)思想认识还没完全到位。少数普通党员的身份意识不强。认为党风廉政和“一岗双责”建设与无职党员干部无关,没有把自己摆进从严治党大局中去。同时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不够系统全面,思想认识还有些片面,没有很好地用新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指导工作实践,对于新时代、新思想领会的不够全面。
(二)思想上超前意识不足。在日常工作中,虽然全面从严治党,但没有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改革中的新事物,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缺乏思想准备,进取意识不同程度的出现淡化,“争先创优”的意识不够强烈。
(三)没有始终以最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一是部分党员干部认为自己有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加之工作、事务缠身,导致精神状态和进取心有所退化,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二是部分党员干部“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思想意识有所减退,没有很好地针对问题沉下去,从群众角度出发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四、下一步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下一步,校党支部领导班子将以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为契机,通过找准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从思想深处改起,认真反思,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弥补思想上和工作上的不足,促进各项工作开展扎实到位。
(一)抓好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当好自觉履行政治责任的表率,当好建设学习型组织的表率,当好带头改进作风的表率,当好争先创优的表率,当好清正廉洁的表率。
(二)进一步改进作风,服务群众,增强宗旨意识。校党支部班子将进一步牢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甘做人民公仆”的思想;设身处地为人民百姓着想,“想群众之所想,为人民之所为”,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一些实事,谋一些好事,切实做到感情上贴近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利益上维护群众;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培育高尚的道德情操,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自觉抵制四风,时刻从严要求全体党员,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
(三)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党性锻炼。校党支部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求全体党员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总之,我校将严格落实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监督检查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一岗双责”责任意识,严格履职,树立勤政、务实、为民、清廉良好形象,确保党建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