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行风建设制度
医院行风建设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行风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秩序,不断提高本院从业人员职业素养,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坚持党建引领推动行风建设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明确医院党总支部对本院行风工作负总责,发挥领导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纠建并举加强行风建设管理,完善监督处罚措施,保证“九不准”高压线时时通电。
二、建立健全行风建设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
成立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建立行风建设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配置专职人员,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将行风建设工作考核纳入本单位及本院各科室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内部监控机制,针对行风建设的各个环节,制定本单位行风建设防控措施,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三、开展从业规范培训教育。
(1)加强职业道德培训教育。通过培训、座谈、继续教育、考试、通报典型案例等多种形式,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认真组织全体医务人员学习医疗质量安全18项核心制度。通过培训教育,不断增强全员干部职工遵纪守法、依法执业的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遵循临床诊疗和技术规范,严格遵循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
(2)持续规范诊疗行为。严格执行诊疗规范,规范职业行为,切实落实好各项核心制度,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规范病历管理工作,确保医疗文书真实准确,落实审核和保管责任,严禁医生未经亲自诊查开具处方等医疗文书。维护患者健康权益,保障患者知情同意权,严厉打击治疗过程中随意增加项目、违规开展禁止类和限制类技术的临床应用、超出登记范围执业技术操作、以医疗名义向患者推销产品、编造疾病欺骗群众、违规开大处方等;坚决做到廉洁行医,杜绝一切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行为,要求医患双方签署“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红包协议书”,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
(3)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定期在院内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检查,重点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依法依规处理、从严从重处罚,在全院范围进行通报,对全院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以严明的纪律维护行业的风清气正,为本院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医院行风建设制度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卫生行业的法律法规及医护操作规程,做到学习教育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有检查。
二、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要求,自觉遵守行业纪律,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三、加强行风工作领导,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科主任是科室的第一责任人。
四、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收费标准,不准乱收、多收及巧立名目分解收费。五、建立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的分析通报制度。
六、加强医患沟通,及时告知和耐心解答患者的病情,治疗方案,治疗风险,用药情况及住院费用等。
七、规范药品(器械)购销行为,坚决制止在购销中给予回扣等违法行为。
八、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加强管理,提高素质,做到方便群众,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减轻患者不必要的负担。
九、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决打击收受药品(器械)回扣的违法行为。
十、如有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和违法违纪行为,医院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当事人所在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医院行风建设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塑造良好的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形象,努力实现教育让人民满意的目标,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园具体情况制定此制度。
一、园务公开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地推进幼儿园科学、民主管理的进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行风建设,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的步伐,就实行园务公开制定如下制度:
(一)加强学习,提高对实行园务公开的认识
实行园务公开是加强幼儿园科学、民主管理的需要,是加强党风廉政和教育行风建设的需要,是调动教职员工积极性的需要,是幼儿园发展的需要。为使这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每学期都要安排时间进行专题学习,尤其是幼儿园领导班子组认真学习,把此项工作做实、做好、做出成效。
(二)园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
范围:
园务公开的范围对内是向教职员工,对外是向社会和家长。
内容:
1.幼儿园工作的重大决策事项;(管理机制、重大改革、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等)
2.资金使用,包括重要投资;(财务预决算,较大的维修、建设项目、较大金额设施、设备的添置等)
3.涉及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岗位聘任,福利、评优,职称评定等)。
4.幼儿园收费;(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应开具的票据)
5.民主评议干部情况。
以上内容凡可以向社会、家长公开的都应公开。
(三)公开的形式
园务公开要根据内容和对象采用不同的形式在相应的范围内公开。
对内采用园务委员会(每个月一次)、教职工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学期一次)、内部园务公开栏(定期或不定期)等形式进行公开;
对外采用园务公开栏(每学期一次)、公开信、告家长书、家长会议(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等形式进行公开。
(四)公开的程序
1.由园务公开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公布的内容、范围和形式。
2.采用适宜的形式向内或向外公开决定公开的内容。
3.收集反馈信息并进行归纳分析整理。
4.对反馈信息中的建议和意见,提出解决的措施,并进行再公开。
(五)对园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估
为进一步推动园务工作健康发展,确保园务公开工作的质量,更好地发挥园务公开工作在加强基层民主建设和促进幼儿园改革发展稳定中的作用,必须对园务公开工作的质量进行考评。
1.认真接受教育局对幼儿园校务公开工作进行的考核。
2.幼儿园教代会对幼儿园园校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评议并写出报告备案。
3.定期接受社会、家长对园务公开工作的评议。
二、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收费管理,认真执行市教育局、物价局的有关规定,严格收费标准,规范我园的教育收费行为,增强我园教育收费的透明度,特制定监督管理制度如下:
1.全园教职工应严格执行市教育局、物价局颁布的各项收费标准,幼儿园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准擅自乱收费,并实行一月一查制度。
2.由专人坚持每月查阅财务处帐目,严格票据使用情况,发现不规范情况,及时批评纠正。
3.对于幼儿代办费每学期应有结算清单,增加收支透明度,接受家长监督,由家长签名同意,并有回执。
4.每学期对幼儿的收费项目及金额采取公示。
三、幼儿园师德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言行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加强教育理论学习,提高教育理论修养,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深入钻研教学业务,坚持教学五认真”,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3.严格执行教育法规,廉洁从教。正确处理好与幼儿、家长的关系,不吃请,不收礼,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个人谋求私利。
4.为人师表,率先垂范,以尊重幼儿的人格为基点,关心幼儿的全面发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5.严格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勤奋敬业,不做影响工作的事,不说影响工作的话,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6.同事之间和睦相处,取人之长,克己之短,共同进步。顾全大局,协调各种关系。
7.模范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做任何违法违纪的事,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8.党员、干部要做师德表率,严于律己,克己奉公,在师德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9.严禁教师有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行为,从严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