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教师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自身师德师风建设,提高自身素养,规范自身的教育教学行为,我承诺如下: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依法执教,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严格贯彻、执行学校各项要求,于学校保持高度一致,积极维护学校的荣誉。
3、关心、热爱每一位学生,尤其要关注学困生,不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不讽刺、挖苦、辱骂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不把学生撵出课堂
4、团结同事,融洽师生关系,配合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5、严格执行课时计划,不擅自增减教学内容,不随意占课、让课或加快、延缓教学进度,保证正常教学秩序。
6、认真备课,认真上课,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精心布置作业,批改作业及时、认真,不拖拉。
7、上课期间不接打电话、收发信息、玩游戏、听音乐等,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
8、不接受学生及家长的馈赠,不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不进行有偿补习或课外有偿辅导,不以复印学习资料、班费、节日活动等名目向学生摊派收取费用。
9、尊重学生家长,热情接待来访家长,不批评、训斥家长,经常与家长沟通。
10、利用课堂及课余经常向学生进行道德、法制、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道德意识、法制观念、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
教师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教师的职责是神圣的,而体育教师的责任也是十分重大的。为了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路人,以高尚的情操感染人,以渊博的知识教育人,以科学的方法引导人,以良好的形象影响人。
本着对每一个学生负责,为学生的一生着想,同时为了规范教育行为,进一步明确教师责任,切实提高教师的整体水平,提高教育的社会形象。现本人郑重承诺:
一、依法执教,忠诚教育。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先进文化,不发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任何言论。
二、爱岗敬业,乐当园丁。热爱学校,把教育作为一份提升学生和自己的神圣事业。用心做事,精心教学,务实开放。
三、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以人为本,了解学生的需求,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关注学生身心健康,重视学生之间的个性差异,做学生的知心朋友。不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每一位学生均一视同仁。
四、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衣着得体,举止端庄,言行规范,树立良好的人格形象,不在教室吸烟及使用通信工具。
五、尊重学生家长。主动与家长保持联系,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妥善处理家长与学校、家长与家长、家长与学生之间的各种问题与矛盾。
六、严谨治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照教学要求备课、上课、辅导、批改作业。遵守工作纪律,准时参加会议,有事请假,不擅自调课、缺课,停课。
七、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事,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团结同事,与同事和睦相处,不以个人好恶评判他人,不搞人身攻击。
教师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素质,依据省、市、区及学校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自身情况,现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严格按照上级“一次性收费、两公开”的收费办法进行收费,不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
二、严格贯彻、执行学校要求,与省、市、区及学校保持高度一致,班、科任相互配合做好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力求实现班级风气正,学风浓,有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增加人际交往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融洽教师与学生及家长的关系,经常通过家访等形式与家长沟通,不激化矛盾,形成以班主任为核心的管理班级的群体。
四、不以任何借口为自己的教育对象进行有偿补习或课外辅导。不强迫学生参加课外学习。
五、关心、热爱每一位学生,特别是关注弱势群体。不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不讽刺、挖苦、辱骂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把学生撵出课堂,不让学生写机械重复性的作业。
六、不以任何理由强迫学生订购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学习用品、书籍、保健品、生活用品以及其它物品、商品。
七、不接受学生、家长馈赠的钱物,更不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和其它商品。
八、不让学生为自己服务,不让家长为自己办事。
九、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课时计划,不擅自增、减教学内容,不随意占课、让课或加快、延缓教学进度,不挤占课时、扰乱正常教学秩序。
十、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不提前上课或延后放学,保证学生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
十一、科学布置课外作业,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小学生作业的`相关规定,力求学生的课外作业科学合理,不加重学生的负担,并且要提前研做作业,所布置作业力求年级组统一。
十、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对待教学质量和教学检测问题,不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排序,不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座位排名。
十、经常向学生进行公民道德、法制、心理健康及安全教育,提高学生道德意识、法制观念、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意识。
十一、组织学生活动前,要有明确的活动要求和具体活动措施,不得中途让学生离校,保证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