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3000元变30000元储户不还

责任在储户虽然银行职员工作上失误将储户500元打成500万元也不是储户挥霍的理由。做人要讲诚信。自己仅存500元而变成了500万元是500元的1万倍不是一夜爆富而是几分钟爆富。做为诚实人不能抓住别人的 ......

责任在储户

虽然银行职员工作上失误将储户500元打成500万元也不是储户挥霍的理由。

做人要讲诚信。自己仅存500元而变成了500万元是500元的1万倍不是一夜爆富而是几分钟爆富。做为诚实人不能抓住别人的失误不放应该当面向银行职员提出请求改正。

储户的行为从民法角度上讲是不当得利。什么叫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此储户无缘无故多出4999500元没有法律根据自己不知道吗?不是自己合法收入怎能挥霍呢?

储户因挥霍银行存款金额特别巨大是否构成犯罪?先说什么罪名。

是金融诈骗吗?我逐条对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至二百条似乎不够贴切。说他是不明财产来源罪吗?巜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其来源是合法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予以追缴'。这条对这储户来说比较适用因这4999500元是不明财产来源。但犯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此储户并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就不能适用这条。

找遍巜刑法》没有'不当得利罪'。这几个罪名按这个储户头上都不合适。要说他挥霍了4999500元还没犯罪真便宜他了。

为此建议法学研究专家可否研究一下'不当得利罪''挥霍国家财产罪'。

此储户能够非法占有4999500元3天内将其挥霍掉与那位银行职员渎职有关。按照巜商业银行法》第三条'商业银行工作人员违法本法规定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记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即巜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玩忽职守罪处刑。

现在银行内部风险防控机制越来越严密了出现500元打成500万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储户3天将其挥霍掉己不大可能。

如何追回此储户挥霍掉那500万?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对此储户的不当得利受损失人即银行可以请求储户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该储户的不当得利视为债务必须归还。

银行可向法院起诉财产保全或执行措施划拔银行存款查封扣押变卖其财产直到那挥霍掉的500万并偿还其利息罚息。绝不能让占国家便宜的不法分子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