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市一级可以吗(地级市未来还有希望吗)

回顾一下历史有助于对这个问题的全面和深入认识。中国的行政体系从历史上看逐步从三级向四级转型元代以后确立了目前的四级行政体系。秦代时创立郡县制度也就是分为了中央郡和县三级行政管理体系。两汉时期大体上沿袭 ......

回顾一下历史有助于对这个问题的全面和深入认识。

中国的行政体系从历史上看逐步从三级向四级转型元代以后确立了目前的四级行政体系。

秦代时创立郡县制度也就是分为了中央郡和县三级行政管理体系。两汉时期大体上沿袭了这套制度。到了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时候出现了将州拆分的一种趋势。这是因为需要加强对人口的管理所以有了拆分的需求。而这实际上也在为日后行政机构层级的进一步细化奠定基础。到了唐代的时候就已经基本形成了现在四级管理体制的雏形。唐代时以中央道府县的方式进行管理。宋代的时候把道改成了路。并在具体的行政区划上进行了一些调整但大体上还是沿袭了唐代的习惯。元代以后形成了行省制度其实也就是把宋代的路变成了省。明清沿袭了元代时期的政治习惯。

民国时期一度推行省直管县制度府一级的机构全部被撤销。但很快就发现在实际行政的时候并不方便。因此不得不在某些地区恢复类似府一类的机构比如厅。可以理解为一种跛行制度。对于某些地方是采用三级管理对另外一些地方是采用四级管理。

解放以后沿袭了民国时期的行政区划。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也是采用跛行制度。80年代的时候从辽宁省开始最早实行地级市代管县并迅速开始向全国推广从而实现了在全国范围内大范围的四级管理体制。

回顾历史不难看出四级制度目前看来是比较符合中国国情的一种行政分级体制。三级制度不是没有尝试过但没有成功。原因本质上还是一个管理能力的问题。省直管县将使得省政府的管理强度和管理对象都成倍的增加。省政府将不堪重负。如果要强行维持这样一个三级体制那么就必须拆分各省。比如像四川这样人口和管辖面积都比较大的省份实际上就不能采用这样的模式。民国时期为了维护跛行行政管理体制四川曾经拆分过多个省份。比如将川东地区拆出设立川东省将四川西部拆分出来成立西康省。

从现实层面来看现在省政府的管理能力依然没有能够达到直接管理县的水准所以从这个角度上看地级市将长期存在。

有人说行政成本问题。取消地级市确实能消除一级行政成本但问题在于同时会大幅度的增加省级政府的行政成本。而如果要满足目前的管理能力势必要将很多省份加以拆分。增加一个省就要增加一套省级行政政府的成本。一进一出很难说哪一种方式更经济一些。

从历史和现实来看地级市将长期存在因为这是目前相对来说最经济的一种行政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