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就能核定工龄吗

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时间可以计算为工龄吗? 工龄说起来是一个老概念了现在更时兴的说法是缴费年限。 最早的工龄关系养老金待遇。 最早的时候源自于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工龄分为一般工龄和连续 ......

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时间可以计算为工龄吗?

工龄说起来是一个老概念了现在更时兴的说法是缴费年限。

最早的工龄关系养老金待遇。

最早的时候源自于1951年劳动保险条例工龄分为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

我们在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就叫做连续工龄。如果在此之前有间断的工龄那么是不能累计计算连续工龄的。除非是受组织的调配转换单位才可以连续计算。

因为以前就压根没有失业这一说。如果严重违反纪律有可能会被开除或者除名。

工龄的认定包括临时工的工作时间、成为正式工的工作时间。

比如关于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之后连续工龄的认定是从该教师最后一次被聘为民办教师的时间开始计算。

如果一开始在企业干学徒工转正之后从学徒工开始的务工时间都可以认定为连续工龄。

连续工龄实际上关系着养老金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前连续工龄的多少关系着基本养老金发放的比例。比如35年以上发放基本工资的90%30~35年发放85%20~30年发放80%。

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后连续工龄就会被视同为视同缴费年限。

根据目前的社保规定国有企业固定工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前的连续工龄可以视为视同缴费年限。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之前的连续工龄也可以被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并计发过渡性养老金。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时间应当认定为工龄

现在我们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相应的缴费年限完全可以跟视同缴费年限或企业工作的缴费年限相互衔接或者累计计算在退休的时候计发养老金待遇。

所以应当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时间认定为工龄。

现在工龄还有什么作用呢?

其实现在工龄的作用主要可以体现在在职工带薪年休假的享受上。

职工只要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就应当享受带薪年休假。带薪年休假的时间是工作10年以内每年可以享受5天;10年到20年可以享受10天;20年以上可以享受15天。

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办法规定所谓的工作时间是所有企业工作时间的累计计算而不是在本企业工作时间的单独计算。

除此之外还有病假待遇。如果在一家企业工作时间不足5年工龄10年以下只能享受最长三个月的病假待遇;如果工龄10年以上则可以享受最长6个月的病假待遇。

综上所述工龄的作用还是非常重要的在争取权益方面能不放弃的一定不要放弃。如果权益受到侵犯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