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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社团组织章程

发布时间:2022-07-12人类学 文豪
章程,是组织、社团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规范性文书,是一种根本性的规章制度。章程与规则的关系类似于宪法和法律。以下是我爱文学网分享的民间社团组织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民间社团组织

章程,是组织、社团经特定的程序制定的关于组织规程和办事规则的规范性文书,是一种根本性的规章制度。章程与规则的关系类似于宪法和法律。以下是我爱文学网分享的民间社团组织章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民间社团组织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一)名称

  本社团全称“ps技术交流社”,简称“ps社”。

  (二)组织性质

  本社团是xx工程学院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并组建的学生社团,是受校团工委、学工办、社团联合会和院团总支监督和引导的非营利性学生社团组织。

  本社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学校环境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三)社团宗旨

  展示青春,积极进取,努力钻研,开拓创新,多彩生活。

  (四)社团口号

  “你只看到我绚烂的图片效果,却没看到我一次次的失败碰壁;你有你的白皙透亮,我有我的磨皮祛痘;你否定我的此刻,我决定我的未来;你嘲笑我程序复杂难于上手,我可怜你仅仅满足于美图秀秀;你能够轻视我们的年轻,我们会证明这是谁的时代。ps,注定是奋斗的旅行,路上少不了学习和钻研,但,那又怎样?哪怕图片再丑,也能p得漂亮。我是ps,我为自我代言。[1]”

  第二章:会员

  (一)凡取得xx工程学院学籍,承认本社团章程,提出申请

  加入本社团并经审批合格的,均可成为本社团会员。

  (二)会员的基本权利:

  (1)对本社团工作提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会员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4)学生会会员有退会的权利。

  (三)会员的基本义务:热爱社团,进取参与,认真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

  (四)会员的退出和除名

  (1).学生毕业离校,自动退出社团。

  (2).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

  可退出社团,取消成员资格。

  (3).有严重影响社团名誉行为的成员,违反工作制度以及

  违法乱纪等破坏学校名誉、触犯法律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进取主动的成员,经社团大会研究可予以开除。

  第三章.组织机构

  (一)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

  (1)社团的首脑部门,主持社团日常工作。

  (2)社联团的最高领导机构,讨论社团重大事宜

  (3)负责统筹决策,协调协调与其他社团的关系

  (4)负责各社团各项重大工作的宏观指导及调动。

  (5)负责分配及督导社团各部门的工作,监督社团各部门的工作。

  (6)评选下届社团负责人所设部门如下

  (二)办公室:

  (1)社团成员注册、备案等日常管理。

  (2)社团内部档案管理。

  (3)社团各部例会记录及办公室物品管理及自身建设。

  (4)社团文件通知的起草、整理、收发、备案工作及各社团上交资料的管理。

  (5)学期末工作总结。

  (6)社团换届时的资料及财产设备移交。

  (7)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关系。

  (8)负责对社团成员及社团干部的考评和奖惩工作。

  (9)辅助主席团指导各社团组织机构建设及人事制度建设工作。

  (三)技术部

  (1)负责社团成员photoshop软件的培训工作。

  (2)对photoshop软件进行研究学习。

  (3)制作一些高水平作品来推广社团形象。

  (4)对社团参与的活动进行技术支持。

  (5)承办相关竞赛活动。

  (四)活动部:

  (1)负责社团日常活动策划组织,对社团的活动进行可行性评估。

  (2)协助学校各类社团的大型活动。

  (3)负责与其他社团之间的联系和合作,为社团发展供给建设性意见。

  (4)研究学校社团活动的发展创新。

  (5)活动前后最终策划与总结,以作为以后活动的参考教程。

  (6)负责社团日常活动所需物资进行借用和购买

  (五)外联部:

  (1)承担与各社团沟通交流。

  (2)承担与各高校和社会各界的交流与沟通。

  (3)承担社团活动前期经费筹集工作。

  (4)进行社团经费的管理。。

  (六)宣传部:

  (1)进取协助上级宣传部门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2)完成社团内部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并统筹管理各社团的宣传工作。

  (3)配合辅助社团工作及成果的宣传工作。

  (4)大力拓展社团自身宣传,树立社团的良好形象。

  (5)负责社团宣传板的外借调配及催还工作,掌管社联各项宣传物品。

  第四章:社团经费来源

  本社团经费来源于会员入会所缴纳的会费及外联部所拉赞助,会费的收取遵循服务于社员的原则,用于正当途径,定期向社团管理部门公开账目。

  第五章:内部管理制度

  (一):会员考勤制度说明:

  (1)各部工作及召开例会时,由各部副部长统计出勤情景后,交办公室记录。

  (2)每学期工作、会议等活动中迟到五次者给予警告;无故缺席五次者,视为自动退会。

  (3)请假须在事先所在部部长递交书面请假条,经部长同意签字批示后,交办公室存档。

  (二)奖罚、缺席说明:

  (1)对工作进取主动,职责心强且具有必须的专业本事者,可视情景重点培养。

  (2)惩罚制度,对本协会工作漠不关心,且不服从协会各项安排者可给予适当的批评,情节严重者可给予除名处理;对于协会章程不服从的会员能够进行劝退,对违反章程且经教育不改者,取消会员资格;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者予以惩罚。

  (三)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所有。

  (四)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民间社团组织章程

  第一章宗旨和任务

  第一条、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

  第二条、任务:丰富同学的业余生活,陶冶大家的情操,提高同学综合素质。

  第二章社团机构

  会长

  公关副会长健美操副会长歌舞副会长

  财务部外联部办公室宣传部文艺部志愿者部

  第三章社团的组织制度

  第一条:社团每一名会员必须服从社团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社团必须服从校团委;

  第二条:社团上级组织应积极听取下级组织的意见,即使解决他么提出的问题。社团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第三条:社团在必要是召开会员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社团对有宽问题的的处理,再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会员的意见。

  第四条:协会的各部门都必须重视协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社团的财务部、外联部、办公室、宣传部、文艺部、志愿者部的工作,保证社团工作健康向上发展。

  第五条:各部的职能

  (一)会长:协会的总负责人,负责本协会全局性决策、工作计划、安排,人员的调配和管理,还负责统一各部意见和工作步骤,协调和统一各部关系,代表本协会对上申请经费和接受任务。会长任期是一年,需要工作的下任会长正式接手工作并正常运行方可下任,会长可以连任,任期最高两年。

  (二)副会长:重点负责协助会长搞好日常工作,还要负责处理好各方面的联系:一方面是会员与指导老师的关系,另一方面是协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和联系,信息的交流,反馈和传递。

  (三)财务部:处理本协会经费的统计和报销。在每次活动前要做好前期调查并形成计划书,完成财务预算,并上交会长,在活动动员大会上进行公布讨论,符合规定方可实行。

  (四)外联部:主要负责协会的对外宣传,主要是针对校外的商家,与他们进行沟通和合作,为协会的正常运作提供完善的资金保证,使活动能够顺利进行。还要负责与本校各协会及学生会、团组织的联系,并联系外界社团和我协会进行联谊交涉活动。

  (五)办公室:负责整理协会内部各项文件,协助好会长以及副会长的工作。

  (六)宣传部:主要负责协会的对内,对外宣传和形象宣传,广告设计和创作研究。宣传活动要做到图文并茂,有声有色,不但要有文字,同时还要进行有声宣传以扩大协会的知名度。

  (七)文艺部:负责组织和举办各种文艺活动如,大型文艺晚会,舞会等。为其提供文艺节目。

  (八)志愿者部:负责组织一些志愿活动,提高协会知名度以及影响力。协助其他各部的工作。

  民间社团组织章程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活动的开展,更好地为广大同学服务,使我校学生社团活动健康有序地向前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活动要求

  1、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2、学生社团要根据自身特点,结合我校实际,积极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3、社团活动前要制定工作计划,简要注明本学期拟开展的活动计划,报学校政教处审核。经审批同意后,各社团才能执行活动计划。

  4、各社团开展活动要紧扣社团宗旨,以提高社团会员的技能为根本出发点,不得开展有悖于本社团宗旨的活动。

  5、社团活动要符合大多数会员的兴趣和意愿,能调动大多数会员参与的积极性。

  6、社团不得开展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性活动。

  7、每次活动,要邀请家长、老师或社会志愿者担任社团活动导师以保证活动安全。

  二、活动实施

  1、学生社团在组织各项活动之前须提交活动申请报告,未经批准组织社团活动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2、学生社团按工作计划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必须在上交政教处备案的社团活动计划中注明并得到政教处或学校的同意;如属临时性或特殊情况的活动(含外出活动)需就该项活动向政教处提出书面申请,经政教处和学校审核同意方可开展。

  3、学生社团举办以下活动须首先向政教处申请报批:

  (1)、全校性的比赛及其他活动;

  (2)、两个或两个以上学生社团联合举办活动;

  (3)、与校内其他单位或校外团体、单位、个人的联合活动;

  申请举办上述活动须在活动两个星期前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学校审核同意后学生社团方可开始活动的筹备工作:活动内容、参加人数、时间地点、组织单位、负责人;涉外人员或被邀请人员的基本情况;指导教师意见;组织方式;

  4、学生社团不能开办收取费用的培训班、学习班。

  5、社团开展活动,凡是名称或组织成员为跨校的均为跨校活动,此类活动必须经过政教处批准。未经许可,不得组织跨校性活动,特殊情况须经政教处和学校报上级管理部门同意方可组织开展。

  6、活动负责人要统筹安排,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并对活动的秩序、安全及其合法性负责。

  三、其他

  1、活动结束后,社团的负责人须及时进行记录总结并保留有关资料。

  2、社团公开张贴的各种布告、通知、海报、启事、广告和宣传品等,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张贴物须内容真实,字迹端正,纸张整洁且署社团正式名称,以示负责且便于联系。严禁张贴未经批准的各项活动的通知、海报、广告等,严禁使用不文明文字、图画和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