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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驻村工作队考核评价细则

发布时间:2022-07-18人类学 文豪
驻村干部指的是村级以上单位派人前往行政村或自然村开展帮助村级工作的一类人。以下是我爱文学网分享的2022年度驻村工作队考核评价细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2022年度驻村工作队考核评价细则为全面落实驻村帮

驻村干部指的是村级以上单位派人前往行政村或自然村开展帮助村级工作的一类人。以下是我爱文学网分享的2022年度驻村工作队考核评价细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2年度驻村工作队考核评价细则

  为全面落实驻村帮扶工作责任,扎实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根据《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考核,进一步增强县直单位参与驻村帮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激发驻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主动承担帮扶责任,全面完成帮扶任务,努力加快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二、考核对象

  承担驻村帮扶任务的县直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和驻村干部。

  三、考核原则

  (一)、实事求是。以驻村帮扶工作队进入该村时的贫困状况为考核基点,以实际开展的帮扶工作和取得的帮扶成效为考核依据,全面、真实、准确地对驻村帮扶工作进行考核。

  (二)、科学规范。根据驻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的不同职责、不同任务、不同要求,科学制定考核验收指标体系,严格标准,落实程序,有步骤有计划地组织考核。

  (三)、客观公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杜绝暗箱操作、违规操作、人为干扰等,让整个考核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群众公认。注重群众评议,对驻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所做工作的好坏优劣进行测评,把群众满意度测评作为评定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内容

  1、对驻村帮扶单位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单位重视情况、领导调研情况、结对帮扶情况、支持工作情况和干部培养使用情况等。

  2、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及驻村干部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帮扶工作落实情况、政策宣传情况、工作队日常管理情况、干部群众评价情况和脱贫率情况等。

  五、考核方法

  (一)、采取统一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考核工作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按照“一年一考核、三年总验收”的要求考核,具体由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督察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办,负责有关考核的日常工作。考核时间原则上定在每年12月中下旬。

  (二)、采取日常考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查以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工作队及驻村干部到位到岗、各阶段工作推进情况。年终考核,主要通过述职、个别谈话、听取汇报、查阅台账、实地考察、走访询问、座谈了解和民主测评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驻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及驻村干部的帮扶情况、工作成效,以及乡、村干部群众对帮扶单位、工作队及队员的评价意见,结合考核验收标准,分别做出评定。

  (三)、采取自我测评和综合考评相结合。先由驻村帮扶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驻村干部分别对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评,及时报送年度工作总结。考核办公室根据自我测评情况、平时检查情况、年终考核情况,对整个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认定。

  六、考核认定

  依据综合评定情况,分别对驻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做出考核认定,给出考核成绩。

  (一)、按照“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对驻村帮扶单位及工作队的考核结果进行认定。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含)至90分为良好,60(含)至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连续三年考核被评为“优秀”可推荐为先进驻村帮扶单位或先进驻村帮扶工作队。

  (二)、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对驻村干部的考核结果进行认定。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可根据其贡献大小记二等功或三等功。对驻村干部的年度考核,由考核办公室参照县直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统一组织实施,其评奖评先不占驻村帮扶单位指标。

  七、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下发考核情况通报。

  (二)、对先进驻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驻村干部除通报表彰外,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驻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出色、业绩突出的驻村干部,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提拔使用。

  (三)、对“不合格”的驻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和“不称职”的驻村干部除通报批评外,将进行诫勉谈话。三年结束后,未完成帮扶任务,没能使贫困村、贫困户如期实现脱贫的驻村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不能撤队,继续留驻该村进行帮扶,直至实现脱贫。对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后仍无改进的驻村干部,将按程序进行调整,由驻村帮扶单位重新选派干部接任。

  (四)、对驻村帮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如贪污挪用扶贫资金、违规操作项目实施、弄虚作假应付考核等,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做出处理,考核结果一律认定为不合格、不称职。

  2022年度驻村工作队考核评价细则

  为充分激励各村党总支、村委会更加积极工作,取得更大进步,根据汨罗市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考评办法,经党政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村级工作绩效考评办法。

  一、绩效考评项目(1000分)

  (一)重点工程及教育、人大工作(50分)

  1、重点工程建设(35分)

  (1)按进度要求如期完成重点项目实施的村得基础分25分。

  (2)因村级原因造成工程延期,造成重点项目实施未按进度完成的村,年度绩效考核扣5分。

  (3)村级不配合重点项目实施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村,年度绩效考核扣3分/次。

  (4)村级主动配合重点项目实施并验收合格的村,年度绩效考核加5分。

  (5)重点项目实施的村,如提前按要求完成的村加5分。

  2、教育工作、人大工作(15分)

  (1)各村有人大代表工作阵地的计2分,无人大代表工作阵地的扣2分。

  (2)村级为人大代表走访群众提供协助的计3分,人大代表走访群众未提供协助的村扣0.5分/次。

  (3)村级提供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现场的加3分。

  (4)配合全镇中小学合并工作计10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分/次。

  (二)党建工作及办公室工作(120分)

  1、组织生活、党员队伍管理情况(30分)

  (1)按时足额收缴党费,专人负责,手续完备,无少交、漏交、迟交现象(6分);每季度未按时上缴党费至党建办扣1分。

  (2)流动党员管理规范到位。(6分);流动党员信息摸排不精准、不到位,未主动联系每人次扣0.2分,扣完3分为止;积极号召流动党员为村级工作贡献力量,发挥作用(3分)。

  (4)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手续完备,材料齐全,质量把关严,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6分);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材料不齐全,把关不严不得分。

  (5)认真开展组织生活会、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和民主评议党员(12分);党员量化积分管理不规范扣4分;没有按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扣8分。

  2、村级服务平台管理使用情况(15分)

  (1)村级活动场所规范、办公设备齐全、标牌、制度上墙记5分,缺一项扣2分。

  (2)支部办公场所整洁卫生记5分,迎接组织部检查一次卫生不合格扣2分。

  (3)“一门式”服务远教设备有专人负责,配备齐全且能正常使用记5分,出现故障未及时维护的,影响到检查或数据报送,一次扣2分。

  3、党(总)支部“五化”建设落实情况(35分)

  (1)三会一课落实情况(10分)

  (2)三会一课等党建相关资料(20分)

  (3)党(总)支部书记村述村评(5分)

  4、贷款清收工作(30分)

  (1)小额信贷(15分)。配合清贷组完成小额信贷按月清零。出现收缴困难户头且未全力支持情况,每户扣2分。

  (2)置换贷款(15分)。配合清贷组完成置换贷款清收任务。基础分5分,不配合清贷组摸底、上户的,每次扣1分。配合较好或能单独完成清收的,单笔收回1000~3000元加1分,3000~5000元加2分,5000~10000元加3分,1万元以上加5分,封顶10分。

  5、会风纪律工作(10分)

  (1)通知报表(6分)。日常工作中应做到精准传达、如实填报、及时反馈,迟报一次扣1分,漏报一次扣3分。

  (2)会风会纪(4分)。应提前到会,保持会场纪律,如确实有事不能参加,需提前向主要领导请假。迟到、早退者每人次扣1分,破坏会场纪律者每人次扣2分,无故缺席者每人次扣2分。

  (三)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财政工作(100分)

  1、党风党纪教育工作(30分)。有群众举报,反映支村两委干部存在不廉洁或违纪现象,经查实属实的不得分;矛盾突出,信访频繁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

  2、党员干部廉洁履职管理(30分)。村干部出现违规、工作推进不力现象,提醒谈话每人次扣1分,诫勉谈话每人次扣2分,约谈每人次扣3分。党员出现严重违纪受到纪律处分的,党内警告每人次扣2分,严重警告每人次扣3分,留党察看每人次扣4分,开除党籍每人次扣5分。村干部出现违纪违法情况的,此项不计分。

  3、村级财务管理工作(40分)

  (1)村级账务(30分)。严谨细致及时搞好财务收支结算,做好财经账目,每季度按时到镇村账目代理中心进行报账,未按时报账的每季度扣5分。

  (2)财税工作(5分)。村级重要工程及劳务用工、物资采购等,必须到开具发票,规范入账,白纸条入账每张扣1分。

  (3)财务公开工作(5分)。做好互联网+监督、“四议两公开”等公开公示工作。更新不及时、内容不全面的,每次扣1分,未整改、未公示的扣5分。

  (四)社会综治维稳工作(80分)

  1、民调工作(20分)

  根据各村在汨罗市民调排名:

  (1)排名汨罗市前20名的计20分。

  (2)排名汨罗市20~50名的计15分。

  (3)排名汨罗市50~80名的计10分。

  (4)排名汨罗市80~120名的计5分。

  (5)排名汨罗市120名以后的计0分。

  2、信访维稳(30分)

  (1)接访情况(10分)。辖区内村民分别到中央、省城、岳阳、汨罗上访一次,分别扣5分、3分、2分、1分。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扣10分。

  (2)信访系统转送件情况(10分)。收到中央、省、岳阳、汨罗转送件的,分别扣5分、3分、2分、1分。

  (3)纠纷调处、资料报送(10分)。发生重大矛盾纠纷处置不力,发生较大影响的扣5分;群众矛盾纠纷处理不及时的扣2分。政法资料不按时报送的扣1分,久拖不报的每次扣2分。

  3、禁毒工作(20分)

  (1)组织领导、基础保障和禁毒示范创建(4分)

  年度内至少召开两次村支两委会议,专题研究和部署禁毒工作,解决禁毒工作中实质性问题。每少召开一次扣1.5分。成立村禁毒委员会的计1分,未成立村禁毒委的扣1分。

  (2)吸贩毒人员动态管控(8分)

  年度内开展两次社会面吸贩毒人员走访,进行风险分类评估,做到“一人一档”,全面澄清本村吸毒人员底数,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资料全同时将访谈资料上报镇禁毒办计8分;未进行对吸毒人员访谈的,每少访谈1人次的扣0.5,扣完为止。未上报资料到镇禁毒办的扣4分。没有开展此项不计分。

  (3)禁毒宣传教育(6分)

  村设立一块固定宣传公示栏(1分),公交车站张贴宣传海报(1分);对村民进行1次以上禁毒知识培训的计2分,没有开展此项不计分。将禁毒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内容计2分,没有开展此项不计分。

  (4)禁种铲毒工作(2分)

  深入田间地头、林场果园、无人区域开展治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踏查铲毒行动,确保本辖区内“零种植”、“零产量”目标。未建立巡查台账和相关资料的扣2分。

  (5)否决项

  辖区发生涉毒人员肇事肇祸极端事件的;发生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复退军人工作(10分)

  (1)做好复退军人信访维稳工作(5分),做到大事不访、小事不聚、无人上访。出现汨罗上访扣0.5分/次/人、岳阳上访扣1分/次/人、省里上访扣2分/次/人、北京上访扣5分/次/人,扣完为止。

  (2)按上级要求做好台账资料(2分)。

  (3)做好“八一”、“春节”两次走访慰问工作(2分)。

  (4)村级服务站建设维护工作(1分)。

  (五)人居环境整治工作(120分)

  1、制度考核(10分)

  各村应制订村规民约、卫生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严格兑现考核办法,每月进行户评比并公示。每缺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2、日常保洁(30分)

  每个屋场应有固定的保洁员,每天必须按时上岗。每缺勤一天扣0.2分。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知整改后未处置的每起扣0.5分。

  3、卫生费收取及垃圾分类工作(20分)

  各村需成立环保协会,成员3-5人,有制度、有章程,并发挥作用收取卫生费。卫生费收取率达到65%以上的不扣分,卫生费收取率低于65%每10%扣1分;各村应做好村民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及监督工作,制定相关适合村民制约的垃圾分类制度、措施及考核办法。每缺一项扣0.2分,扣完为止。

  4、村容村貌(20分)

  村内杂物(包括秸秆、建材、木柴等)集中堆放,做到整齐有序,不得占道;发现黑臭水体一处需要及时整改。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有这两类问题的,通知整改后未整改的扣0.5分。

  5、厕所革命(30分)

  每村需在年底前完成年度厕改任务,并保证厕改安装质量合格、资料完成上报和存档。任务完成率达到100%不扣分,低于5个百分点扣1分;厕改安装质量已符合验收为准,一个大问题扣1分,小问题扣0.5分;资料已验收为准,资料缺失清单一项扣1分。

  6、统战工作(10分)

  全面清理封建迷信设施,摸排邪教组织参与人员,未按要求落实统战工作的,酌情扣分。

  (六)农村大面工作(100分)

  1、粮食生产(50分)

  (1)集中育秧(15分)。全面在本村区域内完成早稻集中育秧任务计15分,每减少一亩秧田任务扣1分,未完成任务数的50%,扣5分。

  (2)双季稻种植面积(30分)。全年双季稻面积在全村总水田面积的95%以上,未出现5亩以上连片抛荒的计30分,每低10个百分点扣2分,全年双季稻面积低于全村总水田面积的50%扣20分。

  (3)农技推广(5分)。全年无大面积病虫灾害的计5分。因病虫防治宣传督促不力,造成辖区内连片5亩以上水稻因病虫害欠收或无收扣5分,发现群众举报病虫情报未送,经查属实,每例扣2分。

  2、防汛抗旱(20分)

  增强防汛抗旱意识,出现旱情、汛情及重大自然灾害能及时组织群众防汛抗旱,积极开展生产自救的计20分;协调组织防汛抗旱工作不力,因旱灾、汛灾造成经济损失的酌情扣分。

  3、畜牧水产(10分)

  全年辖区内无重大疫情的计5分;因督促不力,漏防户出现重大疫情,造成经济损失的每例扣5分。

  4、河长制工作(10分)

  及时完成巡河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理计10分。未及时整改处理的问题,每发现1个扣2分,扣完为止。

  5、政策落实情况(10分)

  惠农和减负政策和田间工程、村良田改造落实不力的视情况酌情扣分。

  (七)乡村振兴工作(80分)

  1、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及工作(20分)

  (1)站所建设(5分)。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设立不符合要求扣1分。督查发现,管理不到位每次扣1分,脏乱差每次扣1分。

  (2)队伍建设(5分)。村户籍人口数3000人以上的村,志愿者队伍注册40人;村户籍人口数3000人以下的村,志愿者队伍注册20人。各村每缺少1人志愿者扣0.2分。

  (3)活动开展(10分)。年内发起开展志愿者活动不少于3次(人数不少于5人),每少一次扣2分,各村全年总共服务时长至少30小时,每少1小时扣1分。

  2、武装工作(15分)

  (1)未按要求完成征兵报名送检任务,少一人扣1分;

  (2)未按要求完成民兵整组工作任务,扣2分;未按上级要求完成其他民兵工作任务一次扣1分。

  (3)未按要求通民兵点验或民兵点验该村民兵未参加的每次每人扣1分。

  3、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有效衔接(45分)

  (1)脱贫监测(15分)。对所有贫困户、边缘户进行日常监测,防治已脱贫户和边缘户因各种情况返贫。出现返贫的,每人次扣3分。

  (2)驻村帮扶(5分)。依据市派驻村工作队的驻村工作结对帮扶覆盖及帮扶力度帮扶成效,酌情扣分。

  (3)项目扶贫(10分)。省、市扶贫部门安排的到乡、到村、到户扶贫项目,依据扶贫资金的投入、使用、监督及成效,酌情扣分。

  (4)产业扶贫(5分)。重点考核产业扶贫合同签订是否规范,分红是否到位,依据问题情况酌情扣分。

  (5)教育扶贫(5分)。依据雨露计划和教育扶贫落实情况,酌情扣分。

  (6)信贷扶贫(5分)。重点考核放贷、分红等方面

  (八)综合执法工作(150分)

  1、安全生产(50分)

  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出现一次重大安全事故扣5分,发生其他安全事故酌情扣分。2、每月开展一次全域安全生产和道路安全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每月20日前将两次排查表报应急站,未开展相关工作一次扣1分,未上报排查表格1次,对非查发现的隐患积极组织整改,未整改一次扣2分。3、对森林火灾组织扑救不力,一次扣1分。4、安全生产每月通报,表扬一次奖1分,批评一次扣0.5分。5、安全生产相关资料台账齐全,缺项不齐发现一次扣1分,市级检查出现问题一次扣2分。6、安全生产获汨罗先进加2分,获岳阳先进加10分。

  2移风易俗和打非工作(15分)

  (1)资料齐全(5分)。一月检查一次,婚事:事前及事后报备、丧事事后、余事举办家宴事前等报备表填写规范、及时报备,少报告一次扣1分。

  (2)现场抽查(5分)。抽查询问群众,出现一次未上门做工作的扣1分;发现群众燃放烟花鞭炮,一户扣1分,扣完为止;发现多搭设拱门,及时做好工作,不扣分,如未能拆除每次扣1分。

  (3)打非工作(5分)。辖区内门店有违规售卖烟花鞭炮的,每家扣1分。如按村规民约,对群众违规燃放烟花鞭炮行为进行罚款,每一次加1分。

  3、环保工作(10分)

  按上级环保部门政策要求严格落实辖区内污染源得到控制,无新的污染源产生计10分。群众举报新污染源,一经查实每起扣2分,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达标的扣5分,焚烧秸秆、垃圾发现一起扣0.5分,被上级通报一次扣2分。

  4、危房改造(10分)。排查到位、应改尽改。经督查和群众举报发现符合危改要求而未列入危改对象的,发现一起扣2分。按时按要求完成危改资料,未按要求报送资料的,一户扣0.5分,督促危改户按时按要求完成危房改造,未按时完成的一户扣1分。

  5、交通工作(10分)。

  (1)每月按时按量完成农交安APP任务,包含4次签到及录入每天三次乘以当月天数数量的劝导日志;(如:该月31天,共需录入劝导日志3乘以31=93条),每月25号之前全部完成的不扣分。25号以后完成的,每人次扣0.5分。当月未完成的,每人次扣1.5分。

  (2)完善村级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台账及图片影像资料台账资料不齐全扣1分,无台账资料本项不计分。

  (3)每周需对辖区道路进行巡查,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需及时整改并留存台账及图片影像资料,台账资料不齐全扣2分,发现隐患未整改本项不计分。

  6、规范建房(25分)

  (1)辖区内有未批先建一起扣3分,村干部先巡查发现不扣分。辖区内有违规动土一起扣3分,村干部不配合拆违执法的一起扣2分(扣分不超过20分)。

  月清“三地”,上月发现的撤批土地、闲置土地,违法用地问题(重点违法图斑整改),未按求配合整改的扣1分。村民建房未公示一起扣1分(看图片),开工建后,村专干未在第一时间向镇政府报告的扣1分。

  (2)按要求完善各项资料加5分。

  7、食品安全(20分)

  (1)台账资料齐全,配合食安办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工作。5分

  (2)红白喜事报备及时,开展相关食品安全检查,少检查一次扣1分。

  (3)辖区内农村家宴厨师管理到位,全员办理健康证。(5分)

  (4)辖区内经营门店、家庭作坊管理到位(5分)。漏登漏管一家扣0.5分。

  (5)辖区内出现食品安全事故一起扣10分。

  8、封洲禁牧、禁捕禁钓工作。(5分)

  (1)牛羊退养到位,外河无放养牛羊现象,每发现一次违规现象扣1分。(5分)

  (2)辖区内无捕鱼、电鱼、网鱼等违规现象,每发现一次违规现象扣1分。(5分)

  9、林长制工作。(5分)

  (1)辖区内每发生一次森林火灾扣2分(超大规模森林火灾扣5分)。村支两委组织人员及时扑灭森林火灾,每次加1分。

  (2)辖区内发现违规林业图斑扣1分/个,配合镇执法组及时处理加0.5分/次。

  (九)社会事业综合服务工作(100分)

  1、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工作(20分)

  (1)农村合作医疗工作(10分)。参合率达100%以上的记10分,参合率95%-100%记8分,参合率90%-94%计6分,90%以下的不记分。

  (2)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10分)。参保率达100%以上记10分,参保率95%-100%记8分,参保率90%-94%计6分,90%以下的不记分。数据上报不及时、不准确造成社保资金流失,每次扣3分。

  2、就业工作(10分)

  每月按要求完善就业系统内容,计3分;按任务数要求完成输送劳动力任务,计3分;组织人员参加好招聘会,计2分,参与招聘活动达成就业意向每人次加1分,最多加2分。

  3、民政工作(10分)

  民政工作包括:农村低保、边缘户特困救助、解三难、优抚、大病救助、五保户、残疾补助等各项工作的申报和资金发放。各类民政资金申报公开、合理,发放规范及时的记10分。申报不合理、不公开、发放办法不规范、不及时的酌情扣分。凡因民政资金申报及发放不及时,受到上级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人次扣2分。

  4、防疫工作(30分)

  (1)疫苗接种工作(10分)。各项疫苗接种综合完成率95%以上计10分;完成率90%—94%计8分;完成率85%—89%计6分;完成率85%以下不计分。

  (2)网格化工作(5分)。成立工作专班,村干部分片、党员联户,扎实做好网格化工作。对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人员进行彻底详实地毯式摸排,漏报1人次扣0.5分。

  (3)宣传劝导(5分)。定期到组到户巡查,宣传防疫知识,劝阻村民违反防疫工作规定的行为,督促村民做好自身防护,出门戴好口罩,不聚集不串门不打牌。疫情防控紧急时期,每发生一起因人员聚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2分。

  (4)防疫措施(5分)。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政策,做好守路、测体温、消毒、登记外来人员信息、定点隔离、居家隔离人员“五看一”、“场所码”注册等工作。在各级督查中,上级每通报1次问题扣2分。

  (5)资料报送(5分)。及时上报各类数据、报表,并将防疫工作相关资料整理归档,确保资料齐全。因资料报送不及时、不准确,延误镇级报表,每次扣1分。

  5、卫生健康工作(30分)

  (1)日常工作(20分)。要求及时更新、修正统计资料;及时发放药具;服务室整洁卫生,内容齐全;有宣传阵地、有固定性宣传标语;计生协会工作高效、资料完善;计生保险完成任务。每出现一例出生(包括流入人口)漏报、错报扣2分,出现一例出生瞒报扣5分;药具发放不及时每次扣1分;药具失败导致流产一例扣2分,导致大月份引产1例扣5分;出现一次因计划生育越级上访举报扣2分;计生系列保险未完成任务,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其他资料缺1项扣1分。

  (2)计划生育率(5分)。各村的符合政策生育率应达到97%,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

  (3)健康扶贫(5分)。重点考核脱贫人口及监测户合作医疗购买,健康体检,医疗报销等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出现问题视情况酌情扣分。

  (4)各级抽样调查,出现一次迎检工作不过关、影响评估排队、受黄牌警告,全村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扣30分。

  (十)宅基地制度改革工作(100分)

  1、动员部署2022年1月4日-14日(10分)

  各村召开宅基地制度改革动员会并通过宅基地制度改革方案的计5分,未召开会议的扣5分(需提供会议影像资料),成立理事会的计5分,召开全村户主会计10分(每缺一个组扣1分,直至扣完)。

  2、宣传2022年1月14日-25日(10分)

  各村由政府联包村干部、网格员、理事会成员,分片、分组召开户主会,宣传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大力营造改革氛围。

  3、调查摸底2022年1月25日-2月25日(30分)

  结合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数据,核实各村宅基地底数、房屋权属、房屋户主信息、农村建设用地宗数等基本信息,对地籍图上反映的权属、主房、杂房、围墙内面积信息进行核查,并要求每户对自己用地信息进行签字确认,张榜公示,(每瞒报、漏报一起扣3分,造成群众举报、上访的直接扣完)。

  4、有偿使用缴费2022年1月25日-3月15日(40分)

  对需要缴纳有偿使用费的对象下发缴费通知单,上户收取有偿使用费,并对收取有偿使用费的情况进行公示(主房、杂房、庭院区分)。

  5、资金管理(10分)

  有偿使用费实行村账镇管,集体经济组织应将账务情况报镇政府备案,并向村民公开收支明细,每季度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至少公示1次。宅基地有偿使用费的收取、管理和使用要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任何人不得私自收取、减免、截留、挪用、侵占宅基地有偿使用费。

  二、加分项目(50分)

  各村各项工作为汨罗、岳阳、湖南、中央提供现场的,每次分别加5分、10分、15分、20分。各项工作受到汨罗、岳阳、湖南、中央通报表彰的,每次分别加2分、4分、6分、10分。各项工作受到汨罗、岳阳、湖南、中央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的,每次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年底,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向白塘镇党政办公室提供加分依据,由负责干部会审核(加分上限为50分)。

  三、扣分项目

  各村各项工作被汨罗、岳阳、湖南、中央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2分、4分、6分、10分。特殊情况,依据各具体工作酌情扣分,同一事情只扣1次分,就高不就低。

  四、考核奖项设置

  (一)综合考核奖。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不设并列名次),设红旗单位3个,奖励5000元。

  (二)中心工作考核奖(可以与综合考核重复)。单项工作奖项由镇党委政府根据上级考核情况及考核细则对需要表彰奖励的单项工作,在次年年初的党政干部会议上,根据上一年度村级工作表现,设立单项奖,奖金1000元(主要为:党建引领、重点工程、安全生产、环境卫生、综治维稳、乡村振兴、疫情防控、招商引资、土地流转、宅基地改革、规范建房、粮食生产等奖项)。

  五、评先评优资格取消条件

  安全生产或其他工作被上级主管部门否决的,环保督察、村级班子队伍建设出现重大问题的,在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取消综合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资格,所空缺的表彰名额依次递补。

  2022年度驻村工作队考核评价细则

  为进一步明确各村(社区)工作任务,切实加强对村级工作指导和考核,充分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全镇经济社会优质高效发展,结合我镇村级工作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全镇13个村(社区)

  二、组织领导

  成立神鼎山镇村级综合绩效考核考评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湛虎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冯雄,人大主席黄常勇任副组长,其他党政负责干部、各组线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镇纪委书记王亮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绩效考核考评工作。

  三、考核办法

  (一)有考核指标的组线,按照考核内容对村级日常工作开展阶段性督查,每季度开展一次,综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办报送的考核结果进行核查,并提交党政负责干部会议审定。12月底,做好年终汇总,进行综合排名。

  (二)村级绩效考核设基本分值1000分,分工作考核、民主测评、加减分项目等三部分。考核分数=工作考核得分+民主测评得分+加减分。依据考评结果综合计算各村(社区)得分,依次排名。

  1.工作考核占80%(考核分:1000分,折算总分800分)。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对照工作任务对各项工作进行考核,确定考核分值,综合4次考核确定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得分。

  2.民主测评占20%(考核分:1000分,折算总分200分)。镇领导班子与镇干部分别按照村级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按比例计入年终考核。(具体见年底民主测评办法)

  四、结果运用

  (一)设立村级目标管理考核综合奖。得分排名前三的评为先进单位(在神鼎山镇获评市综合绩效考核先进单位的基础上,经镇负责干部会议研究,可适当增加1个先进单位名额),其余为合格单位。获评先进单位的村(社区)奖励10000元。

  (二)设立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单项奖。单项奖设立:1.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2.党管武装工作先进单位;3.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先进单位;4.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5.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先进单位;6.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单位;7.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先进单位;8.粮食生产工作先进单位;9.医保征缴工作先进单位;10.税收贡献先进单位;11.党建工作先进单位;12.尊师重教先进单位;13.厕所革命先进单位。每个单项奖名额严格控制不超过3个,奖金为2000元/个。获评村级目标管理考核单项奖的村(社区),所获奖金全部奖励到村(社区)干部个人,由各村(社区)拿出具体发放方案,报镇党委、政府同意后予以发放。

  五、考评项目(1000分)

  (一)乡村振兴组(165分)

  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30分)

  (1)防返贫动态监测(5分)。重点考核巩固稳定脱贫成果,防止脱贫户返贫,做到监测户应纳尽纳。

  (2)帮扶措施落实(5分)。重点考核各项帮扶措施落实,做到应帮尽帮。

  (3)稳岗就业(5分)。做好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工作,稳定增加收入,及时更新就业信息。

  (4)项目扶贫资金(3分)。省、岳阳市、汨罗市扶贫部门安排的到镇、到村、到户扶贫项目,依据扶贫资金的投入、使用、监督及成效,酌情扣分。

  (5)易地搬迁后扶(3分)。重点考核易地搬迁后续扶持情况。

  (6)政策帮扶(4分)。重点考核产业分红、教育、医疗、住房、信贷的政策落实到位情况。

  (7)驻村帮扶(2分)。依据市驻村办对驻村工作队的要求考核。

  (8)日常工作(3分)。考核各村(社区)资料台账,责任落实及舆情信访、监测平台管理情况。

  2.有效推进乡村振兴工作(30分)

  (1)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20分)。重点考核各村(社区)土地流转、宅基地改革等发展村集体经济措施,村(社区)集体收入达到10万的,计满分;每少1万,扣2分,扣完为止。

  (2)产业发展(10分)。各村(社区)因地制宜发展产业情况,每新增或提质建设一个发展项目计2分,最多计10分。

  3.人居环境(65分)

  (1)制度考核(10分)。各村应制定村规民约、卫生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严格兑现落实,每月评选文明卫生户并公示。

  (2)日常保洁(10分)。每个屋场应有固定的保洁员,每天必须保洁一上午。

  (3)收费工作(20分)。按实际人口数收取环保费30元/人/年,全额收齐,专账专用。垃圾清运及时、无乱堆乱放现象,清运车辆贴好标识,覆盖篷布、未落实一处扣1分。

  (4)村容村貌(10分)。道路两侧路肩土回填并绿化好,路面无建筑材料占道,无大面积泥巴、沙石等,路边杂草及时清除,江边、塘渠、路旁、屋场可视范围内无垃圾和漂浮物。

  (5)门前三包(5分)。农户落实好三包责任,房前屋后无垃圾,无蜘蛛网,公共区域无暴露垃圾,垃圾及时清运,所有家禽需圈养。

  (6)美丽乡村建设工作(10分)。每高标准打造一个秀美屋场的计5分,每打造一个美丽庭院的计2分。

  注:镇级评比获得奖励,一次加2分,工作排名倒数3名的扣2分,省、岳阳市、汨罗市明查暗访出现问题的,一次扣5分。(在总分数65分内计算,扣完为止)

  4.厕所革命(40分)

  (1)全面完成镇政府下达的任务(20分)。没有完成数占总任务数超过5%的,扣5分。

  (2)安装质量符合上级厕改部门的要求(10分)。按照市厕改验收标准,一处不达标扣1分。

  (3)资料归档,数据上传(10分)。在各级检查中存在明显错误的,一次扣0.5分,对档案缺失的,每缺失一户扣1分;数据上传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一次扣0.5-1分。

  (二)平安创建组(180分)

  1.公众安全感测评工作(20分)

  根据各村在汨罗市公众安全感测评排名:

  (1)排名在汨罗市前20名的,计20分。

  (2)排名在汨罗市20-80名的,计15分。

  (3)排名在汨罗市80-120名的,计10分。

  (4)排名在汨罗市120名以后的,计0分。

  2.信访维稳工作(40分)

  (1)接访情况(25分)。辖区内村民分别到中央、省、岳阳、汨罗上访一次,分别扣10分、5分、3分、2分。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扣25分。

  (2)信访系统转送件情况(5分)。收到中央、省、岳阳、汨罗转送件,及时处置的不扣分;如因工作不落实,造成不良影响的,分别扣5分、3分、2分、1分。

  (3)犯罪人数、发案率(5分)。立案数10件以上的扣5分,立案数为5-10件的扣3分,立案数为1-5件的扣2分,立案数为0的不扣分。根据神鼎山派出所办案数据,辖区内村民有刑事拘留以上处罚的,一次扣2分。

  (4)纠纷调处、资料报送(5分)。发生重大矛盾纠纷处置不力,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一次扣5分;群众矛盾纠纷处理不及时的,一次扣2分。政法资料不按时报送的,一次扣1分,久拖不报的,一次扣2分。

  3.移风易俗和打非工作(40分)

  (1)资料齐全(5分)。资料一月检查一次,红白喜事及时报备,漏报告一次的,扣1分,发现办余事的,一次扣1分。

  (2)现场抽查(15分)。随机抽查询问群众,出现未上门做工作的,一次扣1分;发现群众燃放烟花爆竹的,一户扣2分,扣完为止;发现搭设拱门气球,及时做好工作,不扣分,如未能拆除的,一次扣1分。

  (3)打非工作(20分)。发现辖区内门店有违规售卖烟花鞭炮的,一次一家扣3分。如按村规民约,对群众违规燃放烟花鞭炮行为进行罚款的,一次加1分。

  4.安全生产(40分)

  (1)各村(社区)需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2分)

  (2)各村(社区)需对辖区内企业、合作经营组织、门店、学校建立台账,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要求完成各项报表,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则止。(3分)

  (3)根据镇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每月开展一次对本辖区内交通、公众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学校等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报告排查情况,每少一次排查记录的扣1分,扣完则止。(5分)。

  (4)各村(社区)需制定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报备,协助做好突发事故处置。对瞒报事故、协助配合处置不力的,一次扣2分;辖区内发生一般性安全性事故(伤亡人数1人)的,一次扣2分;较大事故(伤亡人数2人)的,一次扣5分;重特大事故(伤亡人数达3人及3人以上)的,一票否决,并报镇纪委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30分)

  5.道路交通安全工作(20分)

  (1)“两站两员”人员到位,定期巡查,并及时做好日志,一月缺一次扣1分。

  (2)农交安100%到位,不到位的,一次扣1分。

  (3)节假日,特定路段和学校门口须安排交通劝导员做好交通劝导,不服从安排、无人值守的,一次扣2分。

  (4)各村须每周搞一次“戴帽行动”劝导,缺一次扣1分。

  6.禁毒工作(10分)

  (1)镇级下发文件存档;建立村级禁毒工作人员台账;各村禁毒工作站挂牌、制度牌上墙、组织架构上墙,缺失一项扣0.5分。(1分)

  (2)制定村级禁毒工作计划;禁毒工作相关会议做好会议记录,照片、签到表存档,制定禁毒村规民约,缺失一项扣0.5分。(1分)

  (3)建立完善好涉毒人员台账;涉毒人员的信息核对表存档,涉毒人员的每季度见面照;涉毒人员其留守儿童台账;涉毒人员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和车辆台账;涉毒人员的四包一(书记、辅警、小组长、家庭成员)管理,缺失一项,视情况扣0.5-1分。(4分)

  (4)资料齐全。毒品原植物种植排查情况表、照片;罂粟、大麻毒品原植物种植排查情况表;偏僻废弃房屋场所排查情况表;偏僻废弃房屋场所排查情况表、照片;用电异常住户排查情况表;寄递物流投递点摸底排查表、照片;寄递物流业投递点排查情况表。未按规定动作落实的,每项扣0.5分,每发现一处未查处非法种植现象的扣2分。(2分)

  (5)村村通(宣传车)广播播放记录表(每周至少一次);禁毒宣传资料进村入户登记表、照片;开展禁毒宣传工作的方案、图片、小结;村级禁毒宣传栏要有内容。缺失一项,扣0.5分。(2分)

  7.食品安全工作(10分)

  (1)成立相关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台账齐全,按照要求报送资料,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2)农村厨师按要求办理健康证,缺一人扣2分,扣完为止。

  (3)农村举办宴席,食品安全检查需留照片及记录,缺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4)辖区内厂矿、学校食堂每月巡查一次,需留照记录,缺一次扣2分,扣完为止。

  (三)纪检效能组(55分)

  1.党风党纪教育工作(15分)

  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支村两委干部廉洁自律,遵规守纪。有信访件反映支村两委干部有不廉洁或违纪现象的,每收到一个信访举报件扣1分,经核查属实的,扣5分。

  2.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管理(15分)

  村党总支加强党员队伍管理,无违纪现象的计满分。村党总支书记出现违纪受到纪律处分的,受到党内警告的,每次扣5分、严重警告每次扣8分、留党察看每次扣10分、开除党籍每次扣12分;其他村干部出现违纪受到纪律处分的,党内警告每人次扣4分,严重警告每人次扣6分,留党察看每人次扣8分,开除党籍每人次扣10分;村干部受到提醒谈话每人次扣2分,受到诫勉谈话或约谈每人次扣3分。一般党员出现严重违纪受到纪律处分的,党内警告每人次扣3分,严重警告每人次扣4分,留党察看每人次扣5分,开除党籍每人次扣6分。

  3.村级开展“清廉乡村”建设(5分)

  村(社区)根据镇纪委的统一安排,利用多种方式创建“清廉乡村”,镇纪委根据创建具体情况评分。

  4.村级开展“互联网+监督”“小微权利”监督群情通平台情况(10分)

  村(社区)开展“互联网+监督”、“小微权利”监督平台宣传、推广工作,及时反馈平台信息,及时办理“群情通”工单,未及时反馈信息的,一次扣3分。

  5.12345市长热线工作(10分)

  未及时回复12345热线投诉单,反馈办理情况的,一次扣2分,未及时与投诉人联系的,一次扣1分。

  (四)党建引领组(95分)

  1.组织生活、党员队伍管理情况(40分)

  (1)按时足额收缴党费,专人负责,台账、手续完备,无少交、漏交、无故迟交现象(8分);不按时收缴或出现少交、漏交、无故迟交现象的,一次扣2分。

  (2)认真按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巴陵先锋党员活动日”、“组织生活会”、“党员冬春训”、“双述双评”等党建工作制度,专人负责,活动记录、会议记录、相关图片详细,并及时归档(12分),党建办随机进行督查,发现一个问题扣0.5分

  (3)流动党员管理到位,组织关系明晰(4分),流动党员微信群建而不用,流于形式,流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充分,管理不按时、不规范的每次扣0.5分。

  (4)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手续完备,材料齐全,严把质量关,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8分);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材料不齐全,把关不严的,一次扣4分。

  (5)认真开展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和民主评议党员(8分),党员量化积分管理不规范扣4分;没有进行民主评议党员的扣4分。

  2.村级服务平台管理使用情况(10分)

  (1)村级活动场所规范、办公设备齐全、标牌、制度上墙(4分),缺一项扣2分。未经镇党委政府批准,擅自悬挂标识标牌,发现一次扣2分。

  (2)村部办公场所卫生整洁(2分),办公场所管理不善、卫生不好的,每次扣2分。

  (3)一门式服务设备配备齐全且能正常使用,资料台账完善,操作人员业务熟练(2分),未配备或无法正常使用的不得分。

  3.认真落实“双引双带”模式,助力乡村振兴(15分)

  (1)党员干部带头,认真做好土地流转工作,建立土地流转台账,(5分)。

  (2)深入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工作,建立农村宅基地改革台账,(5分)。

  (3)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产业项目帮扶台账和辖内产业基本信息台账,(5分)。

  注:以上三项工作,由党建办会同相关组线,根据情况酌情扣分。

  4.续写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弘扬“骆驼精神”,深入开展乡村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五到五促”工作。(15分)

  (1)建立乡村党员联系服务群众“五个到户”民情登记台账(普通对象)。(5分)。

  (2)建立乡村党员联系服务群众“五个到户”民情登记台账(重点人群:5类对象)。(5分)。

  (3)按规定要求推进民情例会制度,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5分)。缺一次扣1分。

  5.办公室工作(15分)

  (1)通知报表(5分)。日常工作中应做到精准传达、如实填报、及时反馈,迟报一次的,扣1分,漏报一次的,扣2分。

  (2)会风会纪(5分)。应提前到会,保持会场纪律,如确实有事不能参加,需提前向主要领导请假。迟到、早退者每人次扣0.5分,破坏会场纪律者每人次扣1分,无故缺席者每人次扣2分。

  (3)请假(5分)。支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离开本市须向镇党委书记请假,2天以上(含2天)的必须出具书面请假申请,并写明事由和去向。未按要求履行请假手续的每人次扣2分,扣分上不封顶。

  (五)社会事务组(130分)

  1.意识形态工作(10分)

  (1)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5分)。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或工作计划,村(社区)总支书记没有肩负村(社区)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的,扣3分;辖区内村(居)民在网络上散布不实言论,未及时处置的扣5分,造成重大负面舆情影响扣10分。

  (2)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5分)。将各村(社区)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纪检监督范畴,每年对各村(社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政重大方针政策的履职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视情况扣分。

  2.新时代文明实践及文明创建工作(20分)

  (1)站所及队伍建设(5分)。按要求设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有制度、有场地、有志愿者队伍,志愿者人数符合要求,缺一项扣1分。

  (2)活动开展(10分)。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有活动方案、有总结,并及时上传“志愿汨罗”平台中,同时将相关内容及影像资料整理成册。根据后台项目实施次数及时长进行统计计分,全年开展活动12次,每少一次扣2分。

  (3)文明创建工作(5分)。大力开展文明村庄、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创建成果显著。

  3.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情况(10分)

  (1)阵地建设符合要求,相关制度、门牌上墙,免费开放项目及时长达标。(2分)

  (2)组建村级文艺队伍,按照要求积极开展2次以上文化活动,每少一次扣2分。(5分)

  (3)按照上级要求播放广播,未按时对“村村响”广播进行检查,及时排除故障的,扣1分,扣完为止。(3分)

  4.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工作(35分)

  (1)农村合作医疗工作(20分)。参合率达98%以上的记20分,参合率达95%-98%记15分,参合率达90%-95%计10分,90%以下的不计分。

  (2)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15分)。上报数据及时准确且参保率达95%以上的,记15分,参保率达90%-95%的,记12分,参保率达85%-90%的,记10分,参保率85%以下的不计分。

  (3)数据上报不及时、不准确,一次扣1分。故意瞒报或缓报,一经查实,一次扣5分。

  5.劳动就业服务工作(5分)

  (1)每月按时维护就业系统数据,未按时完成操作的一次扣1分。

  (2)各村积极组织开展招聘送岗活动,根据目标任务数每少完成1个的扣1分。

  6.民政工作(30分)

  (1)各村(社区)辖区内各类社会救助对象名册齐全。包括:分组农户名册、低保户名册、特困名册、临时救助花名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花名册、孤寡老人名册、孤残儿童名册、残疾人名册、困难儿童名册、留守儿童名册等,每缺一类表扣1分。

  (2)及时掌握农村低保、特困等各类对象变化情况并及时上报。有书面记录,有变化无记录的一次扣1分。

  (3)低保、特困对象审核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杜绝人情申报和虚报。如未坚持原则,不能客观公正申报,每出现一例扣1分。

  (4)村干部对辖区内特困对象每年走访不到1次的,扣1分;如因村干部走访不到位而出现五保对象生活困难、住房不安全无人过问导致特困对象上访的,一次扣1分。

  (5)各村残疾人基本情况清楚,定期关注他们的生产生活状况,做好政策宣传工作,村干部对村内残疾人每季度走访达不到1次的,少一次扣1分,走访记录和台账缺一次扣1分。如因村干部走访不到位而出现残疾人生活困难、住房不安全无人过问导致残疾人上访的,一次扣1分。

  7.退役军人事务工作(20分)

  (1)出现越级上访的:赴京一人次扣5分;到省厅上访的一人次扣3分;到岳阳市局上访的一人次扣2分;到汨罗市局上访的一人次扣1分。

  (2)及时上报重点优抚对象生存状况,未及时上报重点优抚对象死亡的,一人次扣2分。

  (3)做好各项日常工作,平时工作不得力的,视情况扣1—2分。

  (六)自然资源工作(100分)

  1.林业工作(25分)

  (1)植树造林(5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2)松材线虫病防治(5分)。村组群众阻工影响工作进度推进,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3)林长制(5分)。未按上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4)森林防火(5分)。每发生一次森林火灾扣2分,支村两委成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积极组织群众扑救,且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加1分。

  (5)退耕还林(5分)。对辖区内乱砍滥伐行为麻木不仁、不及时制止的一次扣1分;退耕还林资金未及时落实到组或户,一起扣1分。

  2.国土管理、图斑整改(30分)

  (1)依法依规严格程序批地、用地,村民规范建房的记10分。因把关不严出现违规用地的,一次扣2分,违规占用基本农田进行其他建设的,一次扣5分。

  (2)土地纠纷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2分,造成群众到镇上访的,参照上访情况扣分,同一事情不重复扣分。

  (3)各村出现国土卫片图斑未整改到位的,每次扣0.5分/处;已整改完成国土卫片图斑出现重复反弹,一次扣5分/处。图斑整改不及时、不到位被上级督查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3.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5分)

  (1)成立村级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设立村级生态环境保护巡查专干,建立辖区内企业、厂家、养殖场等详细台账,缺一项扣1分。(5分)

  (2)建立生态环境动态巡查,做好秸秆禁烧以及湄江河、兰溪水、芭蕉水沿岸、各水库巡查,有巡查记录、图片等资料存档,缺一项扣1分。(5分)

  (3)发现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问题及时上报镇政府并积极整改,未及时上报的一次扣2分,如因上报不及时、整改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的,本年度此项工作考核工作一票否决。(5分)

  (4)积极配合镇生态环境工作和执法工作,镇政府每次执法行动村级专干必须到场,无正当事由缺席、迟到的一次扣1分,如因村级干部未到场造成执法工作无法顺利开展的,一次扣5分。(5分)

  (5)镇级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或上级环保部门巡查到生态环境破坏和污染问题,村级不知情的一次扣1分,知情不报的,一次扣2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5分)

  4.武装工作(20分)

  (1)未按要求完成各村征兵报名送检任务的,少一人扣2分;

  (2)未按要求完成民兵整组、民兵学习及训练工作任务的,扣3分;未按上级要求完成其他武装工作任务的,一次扣1分。

  (七)农业农村组(130分)

  1.粮食生产(55分)

  (1)土地流转率(10分)。全面完成土地流转计10分,每低5个百分点扣2分,扣完为止。

  (2)集中育秧(10分)。全面完成早稻集中育秧任务记10分,每少一亩秧田任务扣1分,未完成任务数的50%,扣5分。

  (3)双季稻种植面积(20分)。全年双季稻面积在全村总水田面积95%以上,未出现5亩以上连片抛荒的记20分,每低10个百分点扣2分,全年双季稻面积低于全村总水田面积50%的,扣20分。

  (4)农技推广(7分)。全年无大面积病虫灾害的记10分。因病虫防治宣传督促不力,造成辖区内连片5亩以上水稻因病虫害欠收或无收的扣5分,发现群众举报病虫情报未送,经查属实,每例扣2分。

  (5)抛荒治理(5分)。根据各村整治情况评分,未开展此项工作的扣5分。

  (6)各项惠农补贴资料报送(3分)。视各村报送情况评分。

  2.防汛抗旱及河长制(40分)

  (1)明确专人负责河长制工作,落实河长制工作经费(3分)。未明确专人负责河长制工作的扣1.5分,未落实河长制工作经费的扣1.5分。

  (2)村级河长巡查(6分)。村级河长巡查频率、巡查记录不符合《神鼎山镇河长巡查报告制度》要求的,一次扣0.5分。

  (3)村级河长制资料报送(2分)。未按照市、镇河长办关于河长制信息报送要求及时上报信息(巡河照片等)、工作动态的,一次扣0.5分。

  (4)清四乱(乱占、乱堆、乱采、乱建)整治(3分)。发现一处未制止的和未及时上报的,一次扣0.5分。

  (5)河道保洁(2分)。河道保洁不到位,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

  (6)督办事项落实(2分)。各级河长办督办的事项不及时落实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7)信访投诉处置(3分)。未及时处理群众涉及河道管理方面的投诉举报问题的,一次扣1分。

  (8)防汛工作(10分)。在各级督查中,出现水库溢洪道不通畅等相关问题的每次扣2分,防汛不按时值班值守或记录不到位的,一次扣2分。

  (9)应急处置(5分)。水库出现险情处置不及时、不到位的一次扣1分,造成较大不良后果的,每一次扣5分。

  (10)抗旱工作(4分)。未落实抗旱宣传发动部署的视情节扣0.5-1.5分;在各级督查中落实抗旱措施不到位的每一次扣1.5分;因抗旱工作不力造成较大损失造成群众上访的每次扣2分;造成群体性上访等较大不良影响的视情节扣3-5分。

  3.宅基地改革(30分)

  (1)宣传发动(5分)。未成立村宅基地改革理事会的,扣2分。对未按要求落实宣传发动措施的,一次扣1-2分。

  (2)宅基地管理(10分)。对建房“三到场”不到位的,一次扣3分。对宅基地改革数据核准、登记造册工作落实不力的,视具体情况一次扣1-3分,多次督促不予改正的,视情节扣5分。

  (3)超面积收费(15分)。超面积收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进度的,一次扣3分。10月30日前未完成超面积收费的,扣5-10分;逾期一周仍未完成任务的,该项评分计0分。

  4.涉农项目建设(5分)各村应积极开展和协调涉农项目建设,根据各村情况评分,工作开展不力的扣5分。

  (八)卫生健康工作(60分)

  1.卫计工作(20分)

  (1)阵地建设(2分)。有固定工作场所(办公室),有宣传阵地(宣传栏),服务室整洁卫生;标志标牌齐全,悬挂(张贴)规范。每年至少一次专题研究卫生健康(计划生育)工作,有会议记录及照片等影像资料;根据不定期督查情况酌情扣分。

  (2)数据办证(6分)。及时更新、修正全员人员数据,各项报表及时报送。出现一例出生漏报或者死亡漏(迟)报的,一次扣3分,所导致多(错)发计生惠农资金由村(社区)负责追回;各村政策生育率应达97%,政策内生育办证率应为100%。

  (3)民生实事(6分)。完成各级政府下达的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免费产前筛查等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及时发放药具,做好药具报表。组织好每年3月、9月的“高危孕妇筛查”活动;根据当年任务数,每项工作每低5个百分点各扣2分。

  (4)协会工作(4分)。摸底排查、及时上报并配合上级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奖扶特扶对象进行实地调查;落实好特扶对象“三个全覆盖”工作。及时清理、更新协会会员;因宣传不及时、不到位导致奖扶对象每漏报1人的,一次扣4分。完成计生系列保险工作,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协会工作特别优秀的,可酌情加分。

  (5)公共卫生(2分)。配合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脱贫户、边缘户的免费健康体检工作。

  注:凡因管理不到位导致孕产妇意外,迎检工作不过关、影响评估排队、受黄牌警告,或者因计生工作造成越级上访的,扣20分。

  2.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40分)

  (1)数据摸排(10分)。根据上级相关指令,及时摸排指定区域返乡人员;配合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对特定人员信息进行数据收集。建立相关人员信息、“五看一”等工作台账,摸排不到位、信息不齐全的,各级督查中查实工作不到位的,一次扣0.5分。

  (2)人员管控(10分)。落实村(社区)属地责任,按要求做好对象居家健康观察、居家隔离等管控措施,配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做好需集中隔离对象工作,出现人员管控不到位的,每人次扣1分。

  (3)场所管理(5分)。对辖区内厂矿企业、购物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医疗卫生场所等人流量大的场所进行有效管理,张贴好“场所码”,督促“进门扫码”;督促配备疫情防控必要设施、人员;场所管理不到位的,根据督查酌情扣分。

  (4)疫苗接种(10分)。对辖区内可接种对象进行精准摸底,建立台账;通知、督促对象及时到卫生院接种相应剂次疫苗。各村(社区)疫苗接种各项指数不得低于全镇平均水平。每项指数相比全镇平均水平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下不封顶。

  (5)物资储备(5分)。各村(社区)应储备足量、质量可靠的防疫物资,及时检查物资保质期,专人负责,随时可启用。

  注:底线工作。出现人员摸排、管控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无专人负责,镇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达命令未按要求反应、慢作为、讲价钱等情况,一票否决。

  (九)财税服务组(55分)

  1.村级账务(15分)。主动认真搞好财务收支结算,做好财务账目,每季按时到镇村账代理中心进行报账,未按要求时报账的,一次扣5分。

  2.财税工作(5分)。村级重要工程及劳务用工、绿化、苗木等,必须到税务局开正式发票(含异地)。白纸条入账的,每张扣1分。

  3.财务公开工作(10分)。未做好“互联网+监督”上传工作的,缺一次扣1分。

  4.认真准确按时完成上级要求的统计数据和财务检查(5分)。未按时报送和配合的,一次扣2分,不配合工作或检查中出现问题的,一次扣3分。

  5.落实中央八项规定(10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违规开支的,每次扣5分。

  6.消赤减债(10分)。严禁各村新增债务,当年度新增债务1万元以上的,扣1分;5万元以上的,扣3分;10万元以上的,扣10分。

  注:村级财务中心出现重大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本组线对该村考核分值做零分计算。

  (十)重点工程项目组(30分)

  1.强制动物防疫密度(10分)。退养,天然水域禁投肥饵料,以免疫标识、防疫员免疫记录为准,村级防疫员保质量,检查村级动物强制免疫密度达100%的得满分,每降低一个百分点的,扣1分,扣完为止。

  2.养殖场粪污监管(20分)。对辖区内的养殖场做好台账,对直排的养殖场造成信访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六、加分项目

  各村各项工作为汨罗、岳阳、湖南、中央提供现场的,每次分别加5分、10分、15分、20分。各项工作受到汨罗、岳阳、湖南、中央通报表彰的,每次分别加2分、4分、6分、10分。各项工作受到汨罗、岳阳、湖南、中央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的,每次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年底,各村根据实际情况向神鼎山镇党政办公室提供加分依据,报负责干部会议审核。

  七、扣分项目

  各村各项工作被汨罗、岳阳、湖南、中央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2分、4分、6分、10分。特殊情况,依据各具体工作酌情扣分,同一事情只扣1次分,就高不就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