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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心谈话制度精选三篇

发布时间:2022-07-20人类学 文豪
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ìdù,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规;3、规定;4、指规定品级的服饰;5、制作;6、制作方法;7、规模、样

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ìdù,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规;3、规定;4、指规定品级的服饰;5、制作;6、制作方法;7、规模、样式;8、规制形状;9、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用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理解,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以下是我爱文学网分享的谈心谈话制度,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谈心谈话制度一篇

  为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及时掌握党员思想状况,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党组织每半年开展一次谈心活动。

  2、党员干部家中有困难时要主动与其谈心,交流感了解其困难并帮忙解决。

  3、党员干部有思想波动时要及时与其谈心,消除思想障碍。

  4、党员干部对党组织工作有不一样意见时,要及时与其谈心,消除化解矛盾,增强团结统。

  5、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遇到麻烦时,要经过组织谈心,寻求解决办法。

  6、党员要经过谈心向党组织反映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党组织应及时解决。

  7、党员与党员之间有矛盾和分歧时,要主动谈心化解矛盾,消除隔阂,增进团结。

  8、谈心谈话要做好记录。

  谈心谈话制度二篇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动态,打造和谐型机关,不断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凝聚力、战斗力。经研究决定,建立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

  一、谈心谈话对象及分工

  谈心谈话对象:全局干部、职工。

  谈心谈话分工: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原则上采取一级对一级,分级负责的办法。班子成员及各科室、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主要负责人由局长负责谈话,中层其他人员由分管局长负责谈话,一般职工有由中层负责人负责谈话。

  二、谈心谈话内容及要求

  (一)谈心谈话内容

  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的内容可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而定,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肯定谈话对象的基本成绩,对谈话对象提出希望、要求和努力方向;

  3、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4、其他认为必须谈话的事项。

  (二)谈心谈话要求

  1、思想重视。把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作为“争先创优”活动的重要环节,作为加强沟通、增进团结的有效手段,自觉开展相互谈心活动,当面征求意见和建议,查找差距与不足,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为今后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

  2、目的明确。谈心谈话活动目的就是“摸实情、出实招、求实效”。要本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积极态度,营造“开诚布公纳诤言、畅通言路征良策”的良好氛围,坦诚地提出意见、措施和建议,为今后工作出谋献策。

  3、力求实效。把谋求实效作为谈心谈话活动的落脚点,

  一是加深干部职工在各自工作中开争先创优、唯旗是夺的争先意识;

  二是强化中层以上干部抓好职工队伍建设,在工作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责任意识;

  三是进一步密切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与干部职工之间的关系,做到沟通感情、增进团结、互相提醒、共同进步、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对谈话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谈心谈话的同志要及时向组织汇报。

  三、谈心谈话方式

  谈心谈话采用定期谈心谈话与随机谈心谈话相结合,集中谈心谈话与个别谈心谈话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谈心谈话半年进行一次,分别于每年的6月份、11月份进行。必要时局领导可随时找干部职工谈心,主动征求意见。干部职工可以主动向局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干部职工之间也要互相开展谈心,沟通思想,融洽关系,形成团结实干的良好氛围。

  四、谈心谈话制度落实

  本制度有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和实施,并保证落实。

  谈心谈话制度三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谈心谈话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重要形式,经过谈心谈话深入了解党员,关心爱护党员,切实改善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促进党内外和谐,现根据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XXXXX公司。

  第三条:目的。

  (一)沟通思想。经过交换党内外意见和提议,增进党组织的党员和群众之间和党员与党员之间的了解和团结,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发现问题。经过谈心谈话,发现不足和存在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改善和处理意见,及时予以解决,起到党组织核心作用。

  (三)理解监督。高标准严要求,时刻坚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自觉做各项工作的模范。

  第二章:谈心谈话的类别

  第四条:谈心谈话的类型。谈心谈话包括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党员谈心谈话、党组织与党员谈心谈话、党员与群众谈心谈话。

  第五条:党员干部谈心谈话。经过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或专题民主生活会等活动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履行党组织主体职责。

  第六条:党员之间谈心谈话。经过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提高党员党性意识,增进党组织的团结和谐,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建设。

  第七条:党组织与党员谈心谈话。党组织经过指派专人同党员进行个别思想交流,促进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与党员的沟通交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从而增进党内和谐。

  第八条:党员与群众谈心谈话。密切党员与群众之间团结合作,理解群众监督,提高党员的党性和党组织先进性。

  第三章:谈心谈话资料

  第九条:通报党内重大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工作安排和本级党组织工作开展情景。

  第十条:听取和收集党员对党组织、谈话人和其他党员的要求、意见和提议,听取党员、群众反映情景。

  第十一条:反馈谈话对象上一年度民主评议结果,对取得的成绩予以肯定,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批评意见,指明努力的方向。

  第十二条:了解党员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情景,异常是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需组织予以关心、帮忙或支持的。

  第十三条: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

  第十四条: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加强团结、提高工作效率、需要沟通解决的问题。

  第十五条:当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组织应及时同党员谈心谈话:

  (一)当党员在学习、生活、工作中面临较大困难和挫折时;

  (二)当发现党员有较突出的思想作风问题和违纪违法苗头时;

  (三)当党员之间出现不团结时;

  (四)当党员受到上级组织表彰、奖励和提拔、重用时;

  (五)当党员因犯错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时;

  (六)被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转正或延期转正时;

  (七)出现其他需要及时同党员谈心谈话的事项时。

  第十六条:当出现以下情景,党员之间应及时谈心谈话:

  (一)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要及时告诫提醒,坚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

  (二)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要帮忙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进取改善。

  (三)工作生活困难的,要帮忙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四)工作生活中出现矛盾摩擦的,要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

  (五)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要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