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小学党支部议事规则3篇
党的支部委员会简称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以下是我爱文学网分享的第六小学党支部议事规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第六小学党支部议事规则1篇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党支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明确议事范围,规范议事和决策程序,加强责任监督,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学校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为依据制定。
第三条基本原则
党支部会讨论研究和决定本校的重大问题,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集体领导原则。党支部实行集体领导。党支部成员要强化集体领导意识,自觉维护党支部领导集体的权威。
(二)平等原则。党支部各成员之间是平等关系,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有主要责任。党支部会上,每位成员都有就讨论研究的问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的权利和责任。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
(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党支部会集体研究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讨论,集思广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策。党支部委员个人对集体作出的决定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报告。
(四)分工负责原则。党支部会作出的决定,党支部各成员必须自觉遵守,按照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并承担工作责任。
第四条议事范围
(一)贯彻上级党委的决定、决议、指示的执行方案和实施意见。
(二)事关本校全局的长远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改革措施、重大财务事项。
(三)内部机构的设置和调整、职能的确定及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
(四)干部管理权限内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教育管理等事项。
(五)党支部班子自身建设、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
(六)本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七)需要集体讨论研究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议事方法
(一)确定议题。由书记先对拟讨论的问题进行酝酿并确定议题。党支部会的召开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前二天通知到各位党支部成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
(二)充分讨论。召开党支部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支部成员参加。会议由书记主持,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坚持一事一议,每位成员应围绕中心议题,充分发表意见,主要领导应在其他成员之后最后一个发表自己的意见。
(三)作出决定。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综合多数人的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会后应及时将有关决定告知未参加会议的党支部成员。如遇重大分歧,除紧急情况下应进行表决外,一般应缓作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统一认识后再作决定。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支部会的,党支部主要领导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其他党支部成员通报。
凡属事关全局性、政策性的问题,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重要工作部署,较大数额资金投向、支出,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人员调整、使用和奖励等重大问题,必须经过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备案,填写《重大决策备案记录表》。
第六条决策程序
(一)调查研究。需经党支部会集体讨论研究并决策的重大事项,应按职责范围事先就相关议题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了解和掌握有关具体情况。
(二)制定方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要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
(三)讨论决定。召开党支部会就相关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研究,并作出决定。
第七条组织实施
党支部会作出决定后,由党支部各成员按职责范围和工作分工组织实施。如实施中需对决定作调整或变更,必须经党支部会复议。
第八条责任监督
加强对学校党支部及成员执行本规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学校党支部在讨论选拔任用干部工作时,上报局党委,由局党委根据需要派员列席旁听。
本规则执行情况要列入民主生活会议题,并作为党支部年度工作总结和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九条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六小学党支部议事规则2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增强幼儿园党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新力,为幼儿园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保障,特制定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议事范围
1、讨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教育法规情况。
2、支持、协助、监督单位行政领导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重大资金的收支情况、用人情况等,保障行政决策措施的实施及全园工作的顺利完成。
3、讨论分析党支部自身建设的情况,研究分析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工作情况。讨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措施。
4、讨论通过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所作的工作报告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具体事项。
5、讨论研究上级党委规定应由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的事项,支部委员会委员认为需要提交支委会讨论的其他重要工作内容。
6、讨论分析团支部、工会工作情况,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一些重大问题。
7、讨论文明创建的计划和方案,提出创建口号、创建目标及创建规划,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议事规定
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支委会由书记召集和主持,支委成员出席会议。工作需要时可召开支委扩大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出席扩大会。
3、支委会的会议议题由书记确定。提交支委会讨论的议题,应提前通知支委会委员和有关参加会议的人员,保证会议质量,提高议事效率。
4、召开支委会时完整准确地做好相关的会议记录,所有参会者均需签名。
三、议事制度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支部委员要积极参与和维护集体领导,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畅所欲言,求真务实。
2、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委员之间要坦诚相见,开诚布公,互相支持,紧密合作。党支部的决议形成后,委员要自觉、模范地履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反映,杜绝私自行为。
3、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凡需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提出初步意见,要提交会议研究决定,对一时不能决定的事宜,应暂缓做出决定,互相交换意见。党支部做出决定后,委员要按照分工,抓好落实。
4、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对会议决定的内容,凡属应保密的,不得向外泄露。如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将按照党内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在执行支委会决定过程中,如发现新的情况需要复议,经书记同意后,可提交支委会复议。没有作出新的决定前,不得有任何与支委会决定相违背的言行。
第六小学党支部议事规则3篇
为了保证党支部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特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规则
党支部议事,必须严格遵守《党章》和《准则》的规定,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二、议事范围
1、讨论并制定本支部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议的具体实施方案。
2、研究本支部贯彻实施院党委部署的重大事项。
3、讨论研究本支部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总体实施方案等重大问题。
4、讨论研究本支部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工作.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5、讨论通过党支部上报上级党组织的一切请示和重大报告。
三、议题的确定
1、提请党支部会讨论的议题,经支委会初步讨论由书记审定。
2、对一些重大决策应党支部会前进行必要的调查扩协商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经支委会讨论后再提请党支部会议讨论。
四、会议的召开
1、党支部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书记可临时召开,会议由书记主持。
2、党支部会全体党员按时参加,不能参加者会前向书记请假,行政领导不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党支部会议,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3、共青团、妇女组织负责人由非党员担任的,凡涉及他们负责的重大问题,需在党支部会上研究决定的,事先要充分征求他们的意见,商量尊重他们的意见。
五、议事和决定
1、党支部开会,先由主持人提出议题、讨论时要充分发表意见,发言要紧扣主题,观点明确,主持人应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钠集中,提出决定或决议草案。
2、党支部决定问题或形成决议,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对意见基本一致的问题采取口头表决;对经过充分讨论仍有分歧意见的问题进行举手表决;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对于当时决定不了的问题,可提交下次会议复议。
3、党员对会议所做的决定、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但不能违背组织原则,在上级党组织没有改变决定以前,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同时不得在群众中散布相反观点。
4,对党支部讨论决定的事项,要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每项工作由分管的同志负责抓好落实。
5、党支部会议要由专人记录,一般由组织委员担任,记录内容准确、简明、条理清楚,妥善保管。
6、党支部的决议、决定,要定期向群众代表大会进行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
- 上一篇:党员笔记本摘抄内容3篇
- 下一篇:浅谈幼儿园“家长进课堂”活动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