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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哪些不足

发布时间:2022-09-14人类学 文豪
不足汉语词汇。拼音:bùzú指不充足,不够,满足不了需要,缺少或没有,少于,不到等。我爱文学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哪些不足,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在选人用人

不足汉语词汇。拼音:bùzú指不充足,不够,满足不了需要,缺少或没有,少于,不到等。我爱文学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哪些不足,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哪些不足

  (一)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推进,连南县选人用人的视野更加宽阔,渠道更加宽畅,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了较好的条件。但从现实情况看,当前选人用人方面仍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与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

  1、选人用人的对象不满意。一是对被选人的素质和能力不满意。由于缺乏一套客观公正的实绩评价考核机制,有的群众认为被选人的素质和能力不高,难以胜任新的领导岗位;有的群众认为被选人的素质能力还不如自己,心存不满。二是对被选人的作风不满意。由于对干部的监督有限,有的群众认为被选人工作作风不实,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少,生活作风不正。三是对被选人的性格不满意。由于干部平时与群众的沟通联系不足,加上有的干部性格偏内向,不善言辞,注重实干缺少交流,导致群众认为他们缺乏热情,难于接近。

  2、选人用人的制度不完善。由于《条例》对有些问题未作具体规定,组织实施起来不能准确把握。如:初始提名由谁提名、在什么范围提名、如何落实提名责任等要求不明确;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公示制、票决制的范围和方式亟待改进;选举制度公开性、透明度不够,存在尊重选举人意志不够的问题;由于缺乏岗位职责规范和任期目标,对不同类型干部实绩的考核没有明确标准,是否称职、胜任,难以作出令人信服的评价,导致干部正常退出缺乏评定标准,一些群众公认度不高、反映较差的干部因缺乏手段难以调整下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缺乏科学界定,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缺乏制度保证;引咎辞职、责令辞职虽有要求,但各地执行宽严不一等。选人用人制度体系设计的不完善、不配套,影响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选人用人的程序不规范。一是程序“缺位”。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对一些必要程序执行不到位,有的甚至干脆不执行。如民主推荐的不规范,有意的放大或缩小,推荐职位和对象的模糊性、“缺位”;考察预告的不规范等。二是程序“错位”。在选拔任用过程中,有的为了减少工作中的阻力,故意将程序颠倒,先把容易执行的程序执行到位,把一些难的程序放在最后再执行。三是程序“越位”。有的搞个人内定,协调在前,过程在后。

  4、选人用人的信息不透明。一是发布信息内容不全面。如任前公示,只公示干部的基本情况,不公示干部的工作实绩、业务能力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群众在民主测评推荐时往往凭主观印象“划圈圈”。二是意见反馈不及时。对群众举报的意见没有进行组织调查,有的甚至无反馈,群众觉得提意见无作用。三是发布范围不“对口”。对干部信息没有在其出生地、曾经工作过的地方以及有业务联系的单位进行公示,群众得到的信息不系统,或仅在电视台公示或仅在本单位内部公示,缺乏公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5、选人用人的观念不对接。少数干部功利思想严重,不能正确对待升降去留,认为自己才高六斗,埋怨组织部门“有眼无珠”;少数群众对干部调整任用带着“有色眼镜”,认为凡提拔“必有关系”,凡交流“必有问题”,种种猜疑和议论造成上下评价不一致;一些群众把发生在少数干部身上的腐败案件等个别行为放大到整个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对整个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概否定,进行表现出当面不说,背后乱说和当面不谈,背后乱举报现象。

  (二)原因分析

  1、制度因素。一是制度执行不到位。直接影响了干部工作扩大民主要求的落实。二是制度链中断。一些环节扩大民主的制度有民主过程的要求、缺乏对运用民主结果的规定,留下了按需取舍、灵活掌握的空间,表现出制度执行的不规范。三是制度链接配套不够。扩大民主的制度不健全,缺乏配套的相关制度。

  2、组织者因素。一是从宣传角度来看,一些地方没有深入全面地宣传《条例》,导致广大群众对《条例》不了解、不熟悉,对干部选拔任用的资格条件、程序、方法以及步骤等知之甚少。二是从组织者素质来看,考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参差不齐,有的缺乏阅历,有的不善于讲究谈话艺术,有的缺乏洞察辨析能力,形成的考察评价意见未能准确评价干部的特点和个性,难以为决策提供信服的依据。三是从组织纪律来看,有的组织干部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严,甚至有“跑风漏气”现象,群众担心说实情、敢反映问题者遭到打击报复,不敢讲真话。

  3、参与者因素。一是“老好人”思想。谈话对象一般只谈被考察对象的优点,不说缺点,即使有缺点、有问题也不愿说、不敢说,有怕得罪人的思想。如果心存不正的考察对象私下提前做工作,谈话对象更是违心说好话。二是“潜规则”思想。有些群众认为考察或提拔干部存在“潜规则”,考察提拔的对象已内定,自己说了也自说,因此不配合、不支持考察推荐工作开展。三是无关思想。认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组织的事,是领导的事,自己只要搞好本职工作就行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三、创新选人用人机制的思路和对策

  (一)明确选人用人标准,建立实绩为先的导向机制,着力解决“用什么人”的问题

  1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首先必须把握正确的用人标准。要坚持用三个标准衡量干部。

  1、坚持基本标准。基本标准,是针对执政党的性质而言。作为党的一名领导干部,必须具备德、能、勤、绩、廉的基本要求。即要以德为先,把道德品质作为选人用的“第一位”要素;以能为基,把能力素质作为选人用人的基本条件;以勤为本,把勤政为民、勤奋敬业作为选人用人的本质需求;以绩为要,把工作实绩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以廉为则,把廉洁自律、廉洁从政作为基本准则。

  2、坚持时代标准。是针对社会发展阶段性要求而言。2007年4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宁夏考察工作时强调:“对那些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地方工作的干部要格外关注,对哪些不图虚名、踏实做事的干部要多加留意,对那些埋头苦干、注重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干部不能亏待。”2008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习近平同志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了选人用人的“六个导向”,即树立注重品行的导向,注重选拔政治坚定、原则性强、清正廉洁、道德高尚、情趣健康的干部;树立科学发展的导向,注重选拔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又好又快发展、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树立崇尚实干的导向,注重选拔求真务实、埋头苦干、默默奉献、不事张扬的干部;树立重视基层的导向,注重选拔在基层和生产一线的优秀干部,选拔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地方努力工作的优秀干部;树立鼓励创新的导向,注重选拔思想解放、作风扎实、勇于创新、锐意进取的干部;树立群众公认的导向,注重选拔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能为人民造福、得到群众拥护的干部。要把这些要求作为新时期选人用人的重要导向,真正把那些科学发展能力强、构建和谐社会本领大、善于处理各种突发事件、驾驭市场经济、总揽全局且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上来。

  3、坚持具体标准。是针对选拔的具体岗位而言。选拔不同岗位的干部,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可将现有干部大致划分为:中国共产党机关工作人员,即党的机关工作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即公务员;权力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设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审判机关工作人员;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人民政协机关工作人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人员;企业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类人员还可根据不同行业的不同特点,进一步分为教育、科研、文艺、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不同类别。要依据干部类型,建立健全岗位职务职责说明书,把岗位职务所需具备的政治素养、知识水平、领导才能、个性品质、任职资历和履行岗位职务对应的政治、经济、法律、社会职责等作出明确规定,让公众清楚什么样的岗位需要什么样的干部,什么样的干部适合什么样的岗位。

  (二)明确选人用人主体,建立权责明确的动因机制,着力解决“由谁选人”的问题

  选人用人是一项程序性很强的工作,对干部进行选拔动议是选人用人迈出的第一步,必须进一步科学界定和明确选人用人主体的权责。

  1、规范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的动议权。“党管干部”是《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重要原则。按照“党管干部”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党委及主要负责人在选人用人上具有调整动议权、提名推荐权、主持决策权、方案审议权和监督管理权。为防范“个别人说了算”的问题,要明确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县级来说主要是县委书记选人用人“五准”、“五不准”要求。“五准”,即县委书记在五种情形下方可启动干部调整动议,包括:领导干部职位出现空缺需要补充;领导班子整体结构需要改善;领导班子或者领导干部存在突出问题需要调整;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有明确要求;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突发公共事件等特殊情况,因工作需要调整补充干部。“五不准”,即县委书记在选人用人上不得违反的五种情形,包括:不准在机构变动或本人已经明知即将调动时动议调整、提拔干部。确因工作需要调整干部的,应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不准指令或授意组织部门针对特定人选制定干部调整动议方案;不准干预组织部门正常的民主推荐、考察工作;在集体酝酿和县委常委会讨论干部任免时,不准对拟任免人选首先发表倾向性意见;不准压制干部群众对本地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批评意见,严禁打击报复举报人。

  2、规范组织部门的具体操作权。组织部门作为党委管理干部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在选人用人中具有其它部门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组织部门要全程当好参与者和组织者,严格把握每一个环节,充分履行自身职责。一是深入了解干部。要抓好干部信息库建设,对纳入组织视野的干部,定期开展评议,了解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采取跟踪了解、专项活动督查、重大事项考核等方式,全面掌握干部专长、特点和能力素质;建立干部综合情况信息库,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加强干部日常表现的管理。二是严格执行《条例》。《条例》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要坚持《条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抵制来自各方面不正之风的干扰,严格执行干部选拔程序。三是落实持证上岗制度。组工干部首先要有很强的政治素质和纪律观念,必须严把进口关,防止虽有一技之长,但素质低下的人进入组工干部队伍。其次要熟悉干部工作的条例、制度,具有明辩是非、分析问题、宏观管理的能力。要通过学习培训和考核测评,颁发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不具备资格者不能从事干部工作。

  3、规范其他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及有关个人的推荐权。一是严肃干部推荐纪律。党员、干部、群众都有向党组织推荐干部的权利和义务,必须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德才兼备标准和《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本着“谁推

  2荐谁负责”的原则公正无私地署名推荐。二是制作《干部推荐表》。推荐者要详细介绍被推荐人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说明推荐理由、提出推荐职位,并署真实姓名。三是必须向县委或县委组织部推荐,不得向领导干部个人推荐或私自打招呼,更不能利用推荐干部的权利干扰或影响党组织公正用人。

  (三)明确选人用人程序,建立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着力解决“怎样选人”的问题

  1、规范初始提名。初始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第一道关口,也是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的关键。建立和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必须首先从规范初始提名权入手。一是用“两推一询”提名法,解决重点岗位的提名问题。“两推”即全县科级以上干部大会推荐和县委全委会推荐。“一询”,就是征询分管领导的意见,再根据这三方面的意见综合提名,多数干部不赞成且完全未进入分管领导视野的不作为提名人选。二是用“四推一交叉”提名法,解决平时空缺岗位的提名问题。“四推”即后备干部推荐、组织推荐、领导干部推荐、个人自荐。“一交叉”就是把四项推荐情况进行交叉,从交叉点最多的人选中,再比选提名。三是用“一划一推一面试”提名法,解决特殊岗位的提名问题。“一划”就是根据空缺岗位要求,先划定一个提名的大范围。“一推”就是将在这个范围内的干部按照一定的差额比例提请县委常委会等相关会议进行推荐。“一面试”即对民意集中的干部进行面试,综合考虑确定提名人选。

  2、规范民主推荐。民主推荐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干部工作中的创造性运用,是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的重要方式,是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必经程序。一是批量提拔调整干部,采用会议投票推荐与个别谈话推荐方式。会议投票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是民主推荐干部的两种主要形式。在民主推荐时,两种推荐方法结合使用,可以优势互补,便于综合分析,保证客观准确地了解被推荐对象的群众公认度。二是平级调整干部,采用同级推荐。在目前的干部调整中,由于职数的限制,更多的调整是平级调整。要根据空缺职位的要求,在同级干部中推荐人选。三是选用特殊职位干部,采用专项民主推荐。对配备妇女、少数民族、非中共、35岁以下的干部,向参加推荐的干部群众讲明推荐的特殊要求,并提供具备特殊岗位任职条件的人员名册,让推荐人员在这类人员中综合平衡比较,优中选优。四是公开选拔干部,采用“双向”民主推荐。对公选干部采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和到其上一级管理部门相关人员进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更加全面准确地考察其情况。

  3、规范干部考察。一是扩大预告范围。要尽可能地在服务对象中发布考察预告,让更多基层群众了解考察程序、职位要求。二是保证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数量。在进行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了解情况的过程中,要保证一半以上的基层群众或服务对象参加。三是扩大考察范围。要打破单纯地坐在办公室考察的惯例,应采取随机调查、个别走访等形式,向考察对象所在社区的居委会、邻居、朋友等了解“八小时”以外的情况,确保了干部考察信息的全面准确。四是要讲究考察方法。考察人员要以谦和的态度和商榷的口气找群众了解情况;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党纪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鼓励他们畅所欲言,讲真话,去套话。

  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哪些不足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局转发的《省局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工作检查的通知〉的通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自查活动,目前尚未发现违法违纪选人用人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

  我局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工作,不断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的教育培训。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练好基本功,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认真带头学习《条例》,熟悉《条例》的基本内容,熟练掌握选拔考察干部的方法、步骤和各个关键环节。人教科同志更是认真学习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结合工作实际,将重要的规定和条文熟记于心,做干部工作的“明白人”。二是加强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干部任用条例》,知道干部工作的要求和程序,形成了有利于提高干部选拔任用质量、有效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

  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抓好贯彻执行。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和要求执行。

  (二)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选准用好干部。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切实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确保选准用好干部。一是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根据《条例》规定,制定了竞争上岗、任前公示和试用等一系列制度,做到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严格考察。干部任用的考察工作由局党组负责,在考察中充分听取干部职工对考察对象的意见,尽量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在考察方式上,采取个别谈话、集体谈话方式进行。同时认真做好谈话记录,力求客观真实地反映干部个人情况。三是实施有效监督。选人用人重要环节邀请市局人教科领导参与,并进行指导,对选拔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督;四是实行任前公示制。凡提拔中层干部在正式任职前,在全局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书面报告市局人教科,坚持有反映意见必查证,对查实的问题,影响干部任用的,不予任用。

  (三)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防止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

  律。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在干部任用中坚持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几年来,我们在干部人事工作中,坚持“五公开”(职位公开、岗位职责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符合基本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落实群众在干部工作中的“四权”(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同和肯定。

  (四)严格选拔任用。在选人用人过程中,我们严格遵循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一是紧紧把握干部工作中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接受监督;二是严格坚持干部任职资格条件,严格把握选人用人标准,真正把政治素质强、敬业精神强、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三是严格按照干部职数配备干部。目前我局部分岗位存在中层干部空编现象;四是选人用人充分发扬民主,严格经过讨论提名、推荐、考察、谈话、任用等程序,每个环节都提前预告或公示,没有临时动议情况。

  二、民主评议情况

  2021年4月24日,我局认真组织了选人用人工作民主评议会。会议发出民主评议票33张,收回33张,其中“好”字档次32张,占总数96.7%。

  三、存在问题和不足

  近年来,我局在扩大民主和改进干部工作上做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与中央新的要求、方向是一致的,在内容上是一脉相承的,但在实践过程中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干部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德的考察环节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下一步打算

  我局将以此次选人用人检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规定,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竞争上岗和差额选举等制度,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为工商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哪些不足

为进一步落实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公司选人用人工作程序,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公司迅速组织开展了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组织学习文件。根据县委组织部的要求,公司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了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央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编制管理条例》、《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县直单位、镇场区党组(党委)干部任免基本流程》等重要文件,要求与会人员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配合开展自查自纠。

  (二)及时部署工作。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此次清理工作,第一时间对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出相关部署:一是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开展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自查,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二是成立自查自纠工作专班,负责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治理工作。三是按要求认真做好自查自纠阶段工作,严格对照选人用人负面清单,对公司2018年以来选人用人情况开展自查。四是根据自查结果,明确整改措施、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认真落实,整改到位。

  (三)开展自查自纠。公司工作专班对历年干部的任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重点对2018年以后的干部任职情况开展自查。一是清查了自公司成立以来任职干部的任职文件和相关会议纪要或其它任职材料。二是重点清查了2018年以后任职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任职资格材料。三是严格清查2018年以后任职干部的选任程序是否规范等问题。四是将所有干部任职资料进行治理归档。

  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司虽然已制定了相关制度,但在干部监督管理、人才薪资激励等方面存在不足需进一步完善。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和监督机制。

  (二)及时做好人事档案建设。由于公司成立时间短,人事工作经验不足,出现一些归档不及时、资料不齐备等问题。下一步公司将进一步规范人事档案,安排专人负责,对公司人事资料做到及时归档。

  (三)及时调整补充岗位设置。因人员调动、提拔等因素出现岗位空缺等,公司将及时补充配备到位,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