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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发布时间:2022-09-23社会学 生活人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哪些情况下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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