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由谁所有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本文主要解决一下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谁所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归属和处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维修资金属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关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以下说法错误的是?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谁共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哪里所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什么所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什么共有?
- 上一篇:幼儿园园长的职责是什么
- 下一篇:淘宝资质认证备案公告(淘宝资质怎么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