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执行期限最新(民事案件执行时效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246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这条法律规定告诉我们申请执行是有时间期限的。你从法院拿到判决书后,多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旧法将申请强制执行期间分类公民和法人,公民是一年,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六个月。
这次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将申请执行期限统一规定为二年。有些涉及亲属、家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案,赡养纠纷案,抚养纠纷案,遗产纠纷案,当事人之间可以在二年之内相互协商解决,但如果在二年时间内还协商不成,那你就要立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否则超过申请执行期限,执行法院可能不予受理了。
所以与被告协商不成,应立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送交法院后,即使执行法院给你这个案件拖延三年,或更长时间,最终法院也必须去执行,去结案。而在你手中拿着生效判决文书二年多时间,申请法院执行就超期限了
如果你在这二年期间,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就法院判决或裁定的结果达成了履行协议。即被告答应按法院判决书上的判决给付,可是被告答应在一定时间给付而未给付。这就是法律规定的时效中断,也就是说,你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时效,从双方达成给付协议开始重新计算。
《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法院审查后,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这实质上就是申请执行人向上一级法院投诉下级法院的工作拖拉疲沓、不作为的行为。
那么如何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你写一个申请书,将你在县级法院申请执行的立案时间以及没有执行的情况说一下,将身份证和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复印件附后,交到上一级法院的立案庭或督查室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