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生活随笔!

生活随笔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人文学科 > 哲学

哲学

最新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细则(企业公司规章制度模板)

发布时间:2022-11-04哲学 生活人
(四)考勤奖惩制度一迟到1 无任何特殊情况,未通过任何形式通知主管部门,到点未到岗上班投入正常工作的视为迟到;2 迟到五分钟扣款十元,迟到十分钟扣款二十元,迟到半小时包括半小时视为当日旷工,但当日必须

(四)考勤奖惩制度

一迟到

1 无任何特殊情况,未通过任何形式通知主管部门,到点未到岗上班投入正常工作的视为迟到;

2 迟到五分钟扣款十元,迟到十分钟扣款二十元,迟到半小时包括半小时视为当日旷工,但当日必须继续工作,当日无工资。

二早退

1 未按规定时间,工作时间未上够八小时提前离岗的视为早退

2 早退五分钟扣款十元,早退十分钟扣款二十元,早退半小时视为当日旷工,当日无工资。

三旷工

1 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未通过任何形式的请假,拒不到岗上班履行当日工作义务的视为旷工,旷工是一种恶劣的劳动态度,必须给与从重处罚。

2 上班时间无正当理由迟到半小时以上含半小时,视为当日旷工,继续参加当日工作当日无工资,如当日因迟到而故意不参加工作的扣除三天工资。

3 下班时间无正当理由未经过请假,提前半小时以上含半小时下班的视为当日旷工,当日无工资。

4 请假无书面报告,未经过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缺勤期间无工资,每缺勤一天按照一天扣除三天的计算标准处罚。

5 无任何正当理由强制请假,未到岗上班的视为旷工,按照缺勤一天扣除三天工资标准处罚。

6正常请假,假期到期后未经过任何形式续假,假期外的时间视为旷工,旷工一天扣除三天工资。

7 当月旷工一次扣除全勤奖。

8 管理人员旷工两次的扣除当月绩效奖。

(五)请销假制度

公司本着一视同仁,上下一致的原则,为保证现场日常工作正常开展的基础上,特制定了关于现场负责人的请销假制度。

1、现场负责人因客观事项需要请假,离开岗位,必须先与甲方相关负责人沟通,获得批准后再与公司管理部门沟通请假,在得到公司主管部门妥善安排批准后方可请假离岗。

2、现场负责人请假期间工作不得遗留未处理妥当的原则性问题,例如员工辞职离职人事关系。

3、现场负责人请假期间通讯必须保持畅通,避免必要时保持联系。

4、现场负责人请假期限到期前一天必须与公司主管部门电话沟通,说明能否正常上班。

5、如因特殊事项需要延长请假时间,必须提前两天与公司主管部门沟通协商,获得准许后方可续假。

6、现场负责人请假未获得甲乙双方主管部门批准,擅自离岗视为旷工,按照公司旷工处罚条例处罚。

7、请假期间一切个人行为不受公司制度约束,所做的任何事情与公司无关。

8、无特殊情况未续假,到期未上班的视为旷工,按照公司旷工处罚条例处理。

9、请假和普通员工一样必须填写书面的请假单,请假单所涉内容填写详细。

8、请假结束后到岗上班的第一天必须与公司管理部门取得联系,经管理部门销假,以作有效考勤计算。

10、请假到期后经公司管理部门销假后,请假单月底上交公司保留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