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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不安抗辩权以什么方式通知对方

发布时间:2022-11-05哲学 生活人
行使不安抗辩权通知对方,最好是书面形式通知。行使抗辩权的效力是合同暂停履行,为了减少纠纷,应该以书面通知。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

行使不安抗辩权通知对方,最好是书面形式通知。行使抗辩权的效力是合同暂停履行,为了减少纠纷,应该以书面通知。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

本文主要解决一下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

行使不安抗辩权需要通知对方吗?不安抗辩权的行使需要征得对方同意?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步骤?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包括对方?哪些情况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行使不安抗辩权必须具备什么条件?当事人如何行使不安抗辩权?什么叫不安抗辩权?如何行使??行使不安抗辩权是什么意思?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