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落户政策细则解读(关于父母投靠子女最新规定)
网友求助:
本人是宝鸡市户籍,夫妻两来西安雁塔区务工已多年,家里有一个儿子,现在宝鸡市陈仓区某小学就读一年级,本来家里有爷爷奶奶照顾孩子,因为爷爷奶奶年纪大了照顾孩子能力有限。经过深思熟虑,我们商量决定把孩子转到我们这边来上学。
我们去了多所小学了解转学要求,得到的回答一致是没学位、不接收、没政策。教育局说学校没学位,我问还有没有别的办法能让孩子转学,教育局说:政策上要转学要有工作调令、居住迁移,我就一个普通民,确实没有办法。
希望各位领导能帮帮我们外来务工人员解决子女转学的问题,拜托了!!!
随后,@西部网民生热线将网友反映问题转办至西安市教育局。
5月7日,西安市教育局回复:
我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非我市户籍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按居住证所在区县、开发区要求登记,由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入学。
“居住、务工、户籍、流出”等证明材料内容如下: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取得的西安市居住证,居住证地址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同时,租房人员须提供《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或与房屋产权所属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购房人员须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有效材料。我市鄠邑区、周至县、蓝田县户籍随迁子女父母无需提供居住证,但需提供以上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材料。
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及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同意学生流出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