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生活随笔!

生活随笔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人文学科 > 哲学

哲学

可撤销婚姻的法定理由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11-23哲学 生活人
根据《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可撤销婚姻的事由仅限于胁迫。【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规定,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

根据《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可撤销婚姻的事由仅限于胁迫。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规定,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胁迫须具备以下条件:

(1)胁迫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2)胁迫方须有胁迫对方令其产生恐惧,做出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的故意;

(3)受胁迫方在胁迫的行为下做出同意结婚这种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4)胁迫的行为与受胁迫方作出同意结婚的意思表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本文主要解决一下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

可撤销婚姻的法定原因?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婚姻的可撤销的事由是什么?婚姻法规定可撤销婚姻的原因?婚姻法规定撤销的事由?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及法律后果?我国法律规定可撤销婚姻的事由有?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包括哪些??申请撤销婚姻的法定理由不包括?可撤销婚姻的理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