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租金问题是如何的
法律规定的留置权构成要件,反映出留置权具有两个特性:“占有合法性”和“关系法定性”。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出租人对承租人放置于房屋内动产的管理、控制,既非因法律行为而生的占有,法律也未规定此事实上的管
法律规定的留置权构成要件,反映出留置权具有两个特性:“占有合法性”和“关系法定性”。
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出租人对承租人放置于房屋内动产的管理、控制,既非因法律行为而生的占有,法律也未规定此事实上的管理控制构成合法占有;同时,该动产非房屋租赁合同的标的物,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此外,公司之间的房屋租赁不属于商事行为,不构成商事留置,不能适用“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条款。
因此,出租人对此动产不享有留置权。
【法律依据】
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三十一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物权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本文主要解决一下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
租房留置权?出租人 留置权?拖欠租金可以行使留置权吗?租赁合同有留置权吗?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留置权?留置权适用于房屋租赁合同吗?留置权人可以出租留置物吗?留置权如何取得?留置权收取孳息?留置权需要占有吗?
- 上一篇:植树节英文口号(植树节英文文案)
- 下一篇:非法收养指什么(非法收养是不是犯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