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生活随笔!

生活随笔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人文学科 > 哲学

哲学

法院宣告失踪人的财产由谁代为管理

发布时间:2022-11-24哲学 生活人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 、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 、父母

、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代管有争议的,没有以上规定的人或者以上规定的人无能力代管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本文主要解决一下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

民法典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谁代管?被宣告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被宣告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享有诉讼实施权?公民被宣告为失踪人后的财产代管人?民法典关于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由哪里指定的人代管?失踪人财产代管人?失踪人的财产由谁保管?民法典失踪人的财产由其?失踪人财产谁来指定?民法典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谁来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