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履行抗辩权有哪些法律效力
1、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2、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未提供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而要求对方履行的,先履行方可以拒绝。3、在合理期限内
1、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
2、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未提供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而要求对方履行的,先履行方可以拒绝。
3、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先履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4、如果合理期限届满,后履行方未提供适当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则发生第二次效力,即先履行方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67条: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合同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526条: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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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履行抗辩权的法律效力?什么叫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法律依据?先履行抗辩权的效力在于?先履行抗辩权法律条文?先履行抗辩权是啥意思?先履行抗辩权的法律后果?先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有先履行抗辩权吗?先履行抗辩权又叫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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