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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一分等于几克

发布时间:2022-08-15疾病 生活人
网友提问:中药一分等于几克优质回答:中药一分等于几克,有小伙伴知道吗?不知道的话,现在跟着小城生活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中药一分等于几克1按正常计量方法的话,一斤=10两=500克;一两=10钱=50克

网友提问:

中药一分等于几克

优质回答:

中药一分等于几克,有小伙伴知道吗?不知道的话,现在跟着小城生活网的小编一起来看看。

中药一分等于几克1

按正常计量方法的话,一斤=10两=500克;一两=10钱=50克;一钱=10分=5克。所以一

分等于0.5克。

不过中药上就不能使用以上换算方式了,

为了处方和配药特别是古方的配用需要进行换算

时的方便,按规定以如下的近似值进行换算:1两=30g1钱=3g1分=0.3g1厘=0.03g一斤=

十六两=一百六十钱=五百克1钱=五百克÷一百六十=3.125克。

“钱”换算为“克”,人们普遍采用的换算方式是500g(1斤)÷16(旧制十六两为一斤)÷10(旧制十钱为一两)=3.125g(1钱),一些中医院校教材中也是这样的,实际上,这个换算方法也是有纰漏的。

古代量制历经多次变革,明代以后才大体稳定,变化较小,一斤基本在595g左右。

直至1929年推行计量改革,将旧制595g一斤改为500g一市斤。

还应特别指出,1929年和1959年的改制中,均将中药计量作为例外对待,仍袭旧制不变。

这样,从明代到1979年,钱换算为克的正确公式应为595÷16÷10,1钱约等于3.72克。从1979年1月1日起,中药计量单位也改用了米制,用“克、毫克、升、毫升”,不用“两、钱、分”等。但是现在的一些中药方(尤其是传统中药方)以及一些食谱的计量单位还习惯沿用‘两、钱、分’。

中医使用的钱是十六两制,一钱为3.125克中药的计量单位,古代有重量(铢、两、分、钱、斤等)、度量(尺、寸等)及容量(斗、升、合等)等多种计量方法,用来量取不同的药物。

由于古今度量衡制的变迁,后世多以重量为计量固体药物的方法。

明清以来,普遍采用16进制,即:1斤=16两=160钱现在我国对中药生药计量采用公制,即1kg=10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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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班固《汉书·律历志》的记载和中国国家计量总局编写的《中国古代度量衡图集》:可知:汉1斤=250克;1两=15.625克约等于15克;1铢=0.65克 汉1合=20毫升;1升=200毫升;1斗=2000毫升;1斛=2000毫升; 汉1尺=230毫米;1寸=23毫米 在唐代以前,中药计量基本保留了汉制,没有随官制的变化而变化。(只不过从晋代起在汉制的铢和两之间加了一个“分”,即6铢为1分,4分为1两)这在《唐六典》、《唐会要》中都有说明,如唐秤有“大小两制”,“公私悉用大者”、“内外官司,悉用大者”,即一般用大秤,较汉秤将近大三倍。小秤则与汉秤同,只限于“合汤药”、“调钟律”等方面的应用。度量、容量也有大小二制,1大尺(唐尺)=1.2小尺(汉尺);1大斗(唐斗)=3小斗(汉斗)。《晋书·律历志》指出药秤不能随便改变得意义:“医方,人命之急,而秤两不与古同,为害特重。”这就是唐代以前一直保留汉制的原因。 至宋代,折1两为10钱,并设钱、分、厘、毫等计量单位,皆为10进制。仍积16两为1斤。宋代以后的方书,中药计量都采用了这一新制,并与官秤相一致。宋制到清代的库平制,权量基本变化不大,每斤近似600克,一直沿用到建国前,俗称“旧秤”。1949年以后,为进一步统一国家的度量衡制,并便于和公制换算,于是把1斤定为500克 经方中以重量计量的药物,可以直接折算为现代计量(如1两=15克),以容量和尺度计量的药物,可折算为现代的容量和尺度后再称重。如粳米1升,今用200毫升粳米称重约180克;半夏半升,今用100毫升半夏称重约50~60克;五味子半升约30克;厚朴1尺,据《医心方》、《小品方》云,当以“厚3分,广1寸半为准”,今用中等厚度的厚朴,宽3.5厘米,长23厘米者称重约15克。以数量计量的药物,可直接用原数量(如大枣、乌梅),需称重者,可按原数再称重。如有人秤得杏仁100枚=40克、桃仁100枚=30克、枳实1枚=18克、附子1枚=25克、大附子=30克,野生乌头1枚=5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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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72克。

中医临床及研究都会遇到中药重量单位换算问题,现代的重量单位换算很简单,即:1公斤=2斤、1斤=10两、1两=10钱、1钱=5克、1克=10分克、1分克=10厘克、1厘克=10毫克…… 但是,古代的量制单位不但与现代的不同,而且各个时期也不相同,这样就给后来的研究、应用工作带来了一些问题。而初学者和中医药爱好者常常就重量换算问题产生疑惑;一些资料以讹传讹,更是曲解国粹、误人子弟。鉴此,愚斗胆献拙,将关于重量换算的资料加以整理,姑名《中药重量单位换算解惑》,供网友参考。愚学识有限、错漏难免,恳请先生、网友指正勘误,愚深表感谢!

从秦始皇制定统一度量衡,到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一直沿用一斤十六两的计量方法。南宋数学家杨辉在他的《日用算法》(1262年)中编造了 “斤价求两价” 的歌诀:

“一求,隔位六二五;二求,退位一二五;三求,一八七五记;四求,改曰二十五;五求,三一二五是;六求,两价三七五;七求,四三七五置;八求,转身变做五。” 意思就是一两等于0.0625斤,二两等于0.125斤……到了元朝,伟大数学家朱世杰的《算学启蒙》(1299年)书中,推进成下列的十五句:

“一退六二五,二留一二五,三留一八七五,四留二五,五留三一二五,六留三七五,七留四三七五,八留单五,九留五六二五,十留六二五,十一留六八七五,十二留七五,十三留八一二五,十四留八七五,十五留九三七五。”

那时十六两秤叫十六金星秤,是由北斗七星、南斗六星加福禄寿三星组成十六两的秤星,告诫做买卖的人要诚实信用,不欺不瞒;否则,短一两无福、少二两少禄、缺三两折寿……

在漫长的历史时期内,度量衡变动很多,又需要根据当时一斤等于多少克来换算,请查看《历代度量衡简表》。如:秦代至西汉1斤相当于258.24克,隋代初期1斤相当于668.19克,隋末1斤相当于222.73克等。

另外,根据1975年湖南湘潭出土的嘉佑铜则,自记重一百斤,实重64公斤。那么每斤相当于640克(《历代度量衡简表》的标准是596.82克),跟汉代258.24克相去甚远。

1959年开始 一斤等于十两:1959年6月25曰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米制为中国基本计量单位,在全国推广使用,保留市制, “市制原定十六两为一斤,因为折算麻烦,应当一律改为十两为一斤。” 中药计量仍袭旧制不变。

从1979年1月1曰起,中药计量单位也改用了米制,用 “克、毫克、升、毫升” ,不用 “两、钱、分” 等。

“钱”换算为“克” ,近代以来普遍采用的换算方式是:500克(1斤)÷16(旧制十六两为一斤)÷10(旧制十钱为一两)=3.125克(1钱),一些中医院校教材中也是这样的算的(此换算方法实际上并不正确)。

综述:古代量制历经多次变革,明代以后才大体稳定,变化较小,一斤基本在595克左右。直至1929年推行计量改革,将旧制595克一斤改为500克一市斤。还应特别指出,1929年和 1959年的改制中,均将中药计量作为例外对待,仍袭旧制不变。这样,从明代到1979年,钱换算为克的正确公式应为595÷16÷10,1钱(1钱=10分)约等于 3.72克(3.71875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