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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建设工作方案三篇

发布时间:2022-08-10范文大全 文豪
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同志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战略。我爱文学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乡村振兴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建设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乡村振兴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建设工作方案

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同志2017年10月18日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战略。我爱文学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乡村振兴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建设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乡村振兴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建设工作方案一篇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省关于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富民兴村产业的部署,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发展,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粤农农规〔2019〕2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立足资源禀赋,坚持市场导向,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引领带动,加大政策支持,延长产业链条,推动全市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格局,为信宜农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二)绩效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形成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区域特色优势明显、市场前景较好、组织化程度较高、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专业村、镇(街道),促进地方特色产业由资源变产品、产品变商品、商品变名品的过程,带动产品开发、产业发展,富裕一方农民,振兴一方经济。自2019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扶持一批新型经营主体、村发展农业特色产业,每个扶持产业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超过1000亩,实现全村覆盖。项目村土地流转显著加快,主导产业产值增长30%以上;参与项目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未参与项目农民提高10%以上。力争申报成功一批全国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一批特色产品列入国家名特优新目录。到2021年底,建成3个以上专业镇,50个以上的专业村。

  (三)建设原则

  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统筹结合为原则,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部门和新型经营主体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实施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

  一是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资源整合和示范推广的作用,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成兴村强镇的发展工程和富裕农民的民生工程。

  二是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选择既有地方特色(或引种成功,表现良好)又有市场前景的产业发展,吸引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投入“一村一品、一镇一业”。

  三是企业主体。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家庭农场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为项目实施主体,发挥实施主体主观能动性,高质高效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四是统筹结合。“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要和产业扶贫、产业园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相结合,既要发展产业,又要兼顾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中央专项扶贫资金优先扶持省定贫困村和有贫困人口的地区,申报产业扶贫的项目优先安排项目资金;省级“一事一议”专项资金优先支持村级公益性事业建设。

  二、建设条件和建设任务

  (一)建设条件。“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产业主导性强。具备良好的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已初步形成1—2个特色主导产业,农业主导产业规模占比较高,申报产业产值占本行政村农业产业总产值30%以上。名特优新产业(如优质稻、甜柿、柑、桔、柚、天冬、蕉芋、澳洲坚果、嘉宝果、南玉桂、苦瓜、茶叶、荔枝、牛大力、桃、木瓜、油茶、辣木、鸡、肉牛、氹仔鱼等)可适当放宽标准,计划发展名特优新产业的村、镇(街道),原则上要在最适种养区发展,并经行业专家论证,论证专家组必须包括1名以上省级及以上科研院所等机构的行业专家。

  二是新型经营主体强。具有一定数量正常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能承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任务。国家级、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及农村致富带头人等优先支持。

  三是组织保障有力。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日常工作机构,制定出台配套扶持政策。

  (二)建设任务。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各地要依托资源禀赋,以特色种养加产业为发展重点,打造一批新型农业特色村、镇(街道),专业村、镇(街道)力争实现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产地身份化、营销品牌化。

  各地要从产业实际情况出发,开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建设任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是做精一批特色产业。各地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符合市场需求的特色优势产业,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传统优势和区位优势,通过专业化、规模化、市场化和品牌化建设,培育壮大1—2个具有本地特色的主导产业,培育一批名特优新特色产业。

  二是培育一批新型主体。加快培育适应区域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要求的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的功能,推广“合作社+龙头企业+基地+农民”、“合作社+专业市场+农民”等经营模式,支持发展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托管和全程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模式,提高“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发展组织化程度,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是推广一批绿色生态技术。建设一批绿色高效生产示范基地,形成一批标准绿色生产技术规范。以轻简化、机械化、集约化为重点,围绕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示范推广优质、特色、高效品种,强化地方特色品种的保护、利用和提纯复壮,提高供给精准和有效性,推广高质高效种养技术模式;围绕资源高效利用,示范推广节水灌溉、肥药减量控害、秸秆综合利用、有机肥替代化肥等绿色生态环保技术,突破资源环境瓶颈,缓解资源环境压力;围绕生产效能提升,示范推广节本降耗、轻简高效、机器换人等技术,突破效益瓶颈,提高种养收益。

  四是打造一批知名品牌。推行标准化生产,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鼓励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产品申报中国地理标志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认证,加强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打造一批“乡字号”、“土字号”农产品品牌。按照国家、省特色农业专业村、镇(街道)的认定管理办法,申请认定一批“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农业专业村、专业镇(街道),对认定为专业村、镇(街道)的产品,实施“三统一”: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商标、统一LOGO,力争实现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产地身份化、营销品牌化,提升我市特色农产品的供给质量,提高我市“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特色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五是推动一批产业融合。要大力扶持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围绕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储藏、保鲜、烘干、清洗、分组、包装等初加工设备设施,开发一批特色精深加工产品,拓展运销服务等相关产业,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挖掘农业增收能力。在发展特色产业的基础上,与新农村建设、南粤古驿道活化等乡村振兴举措相结合,拓展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等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推进农业与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实现产业提档升级。发展订单农业和电子商务营销,探索推广“一村一品一店”模式,及时对接供需,搭建特色农产品营销推介展示平台,建立“一村一品”产品采购商联盟,强化市场体系建设,实现特色产品优质优价。

  六是加快一批土地流转。以实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为载体,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提升我市农业规模化,组织化、专业化水平。

  三、职责分工

  (一)市级职责。市政府负总体责任,对“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进行统筹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和审批监管,组织项目验收。

  (二)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审核本市入库项目,组织专家评审,报请市政府审批;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验收考评、绩效评价等有关情况;组织、审核、汇总辖区专业村、镇(街道)认定有关材料,报送茂名市农业农村局。

  (三)镇(街道)职责。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责任主体。负责制订本镇(街道)发展“一村一品”规划,遴选实施产业和实施主体,作为申报单位组织撰写项目申报材料及实施方案并申报入库,每月通过平台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自验、绩效自评;申报国家级、省级专业镇(街道)认定,对申报材料及实施方案的真实性、可行性负责,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审核和监管。

  (四)行政村职责。协助镇(街道)开展主导产业确定、实施主体遴选、土地流转、项目考评、绩效自评等工作;协助申报国家级、省级专业镇(街道)认定。

  (五)实施主体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联社、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是实施主体,主要职责是按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清单,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与农民建立利益紧密联结机制;自觉接受各级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每月向镇(街道)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绩效自评。

  (六)其他部门职责。财政部门视情况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进行审计。

  四、入库和审批

  “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采取项目库形式进行管理,没有入库的项目不能审批。

  (一)入库范围。入库的项目须具有地方特色、经济带动能力强、促进贫困户增收作用强。

  (二)审批程序。镇(街道)负责(村协助)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确定主导产业,负责组织制定申报方案并入库。市农业农村局对入库项目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后报市政府审批,由茂名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后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实施主体、镇(街道)、村必须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五、资金使用管理

  (一)资金用途。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农业生产,包括种苗繁育体系完善、标准(规程、规范)制定推广、高质高效种养示范基地建设、品牌打造、农业设施机械配套提升、农产品加工、市场体系建设、产销对接、新流转土地一次性补助等,并向公益性、基础性、服务性项目倾斜。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不得用于租赁土地、经营性开支(包括日常成本费用开支、职工薪酬及社会保险费用、临时人员劳务费用、非正常成本费用开支),不得用于企业债务等一般性支出。

  (二)资金管理。由市农业农村局、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主体企业及有关金融机构四方共同签订项目资金共管协议,共同管理项目资金。市财政局根据项目申请和批复情况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要求,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下拨至项目实施主体的共管账户,不采取报账制,实施主体按共管协议办理资金使用手续。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的审核和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对实施主体按项目进度使用资金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手续,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并每月通过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平台报备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情况。

  (三)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做好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实施主体收到项目资金一年内未完成建设任务的,给予通报,并对申报单位分管或主管领导进行约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实施主体,按程序取消其实施主体的资格,收回项目财政补助资金,3年内不得申报同类资金项目,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已列为省2019年“十项民生实事”,全市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发展作为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统筹安排。市政府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加强工作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按照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二)严格程序要求。各责任单位和各镇(街道)、村要严格按照要求筛选审核入库项目,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审核、审批、备案等程序,确保入库项目科学、精准;严格按照要求组织专业村、镇(街道)认定工作。

  (三)做好绩效评价。市政府负责组织项目实施有关镇(街道)、村和实施主体开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的绩效自评。省农业农村厅将对全省各市开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年终牵头对纳入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约束性任务开展绩效考核;省财政厅视项目推进情况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作为考核镇(街道)“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作和下一年度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严格时间要求。自财政资金下拨至实施主体账户之日起1年内,要完成项目建设。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宣传“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工作,及时总结宣传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复制打造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范例与样板,营造良好建设氛围。

  乡村振兴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建设工作方案二篇

  一、《工作方案》的出台背景

  李希书记在2018年全省乡村振兴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富民兴村产业,以“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为抓手发展特色产业,让广大农民腰包鼓起来。2018年11月21日,省政府召开全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富民兴村产业工作会议。省领导叶贞琴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要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启动“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富民兴村产业工作。省政府决定自2019年起,连续3年整合筹措省级及以上财政资金超过30亿元,支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确保“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富民兴村产业工作有序推进、做出成效,经深入调研和多次讨论,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组织起草了《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二、《工作方案》明确了发展目标

  通过“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形成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区域特色优势明显、市场前景较好、组织化程度较高、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专业村镇,促进地方特色产业由资源变产品、产品变商品、商品变名品,带动产品开发、产业发展,富裕一方农民,振兴一方经济。自2019年开始,连续3年,每年扶持1000个村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到2021年全省扶持3000个村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形成200个特色农业专业镇,实现粤东西北地区全覆盖。带动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新增一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我省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数走在全国前列。

  三、《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七部分:

  第一部分是建设原则及建设目标。明确建设原则及到2021年建设目标。

  第二部分是建设条件和建设内容。建设条件包括产业主导性强、新型经营主体强、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作用强。建设内容包括做精一批特色产业、培育一批新型经营主体、推广一批绿色生态技术、打造一批知名品牌、推动一批产业融合、推广一批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技术、加快一批土地流转等。

  第三部分是职责分工。包括省、市、县、镇、村、实施主体及相关部门的职责。

  第四部分是入库和审批。包括入库项目要求和审批程序。

  第五部分是资金及使用管理。包括资金来源、支持区域、资金用途和资金管理。

  第六部分是奖惩措施。明确奖励措施和惩罚措施。

  第七部分是工作要求。包括强化组织领导、严格程序要求、做好绩效评价、严格时间要求、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多方投资等六方面要求。

  四、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的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各部门及新型经营主体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

  二是做好项目入库管理。

  三是确保资金到位。

  四是建立奖惩制度。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

  五、名词解释

  1、“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以村或镇为基本单位,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本地资源优势,通过大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市场化建设,使一个村(或几个村)、一个镇拥有一个(或几个)市场潜力大、区域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主导产品和产业。

  2、土地流转:指土地使用权流转,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六、《工作方案》解读途径和时间

  2019年5月-9月,省农业农村厅通过南方+、南方农村报等媒体及广东农业信息网对《工作方案》进行解读。

  乡村振兴一镇一业一村一品建设工作方案三篇

  肇庆市“一村一品、一镇一业”

  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富民兴村产业,根据《中共肇庆市委办公室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实施现代农业发展“611”工程五年(2018-2022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肇办字〔2018〕46号)和《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肇府函〔2019〕328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建设条件及建设目标

  (一)建设条件

  对标国家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示范村镇标准,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通过的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项目中择优扶持。

  (二)建设目标

  扶大扶强我市富民兴村产业,2019年择优扶持2个“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示范项目先行试点,每个项目安排建设资金200万元。2020-2021年度,将根据各地建设情况择优扶持一批专业村镇,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新增一批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力争我市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名特优新农产品目录数走在全省前列。

  二、建设标准

  (一)主导产业突出。专业村主导产业收入占全村农业经济总收入60%以上,从事主导产业的农户占农户总数50%以上,贫困地区可分别放宽到40%和30%以上。专业镇主导产业收入占全镇农业经济总收入30%以上,从事主导产业的农户占农户总数30%以上,贫困地区可分别放宽到20%以上。

  (二)实现绿色发展。主导产品必须有注册商标,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产地环境符合生产质量安全农产品的要求。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中国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的专业村镇可适当放宽标准。

  (三)联农带农效果好。专业村、专业镇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高于所在镇、所在县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以上,贫困地区可放宽到5%以上。

  (四)组织化程度高。专业村镇成立农民合作社,入社农户数占专业村、专业镇从业农户数比重分别为40%和30%以上,贫困地区可分别放宽到30%和20%以上,并与专业批发市场有效对接,或与龙头企业建立产业化联合体。

  三、职责分工

  各级政府、各部门及新型经营主体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示范项目建设。

  (一)市级职责。市农业农村局制定《肇庆市“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审定批复。指导、督导“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示范项目实施,视项目进展情况组织项目抽查,并组织考核验收。评审、批复用于“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支撑、宣传等工作的市本级资金项目,制定市级财政资金分配方案。审核推荐辖区内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和全国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申报、示范村镇认定有关材料,报送省农业农村厅。

  (二)县级职责。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总体责任。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示范项目统筹规划、审核上报及监管,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验收考评、绩效评价等有关情况,对辖区内开展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示范项目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审核、汇总辖区内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和全国一村一品专业村镇申报、示范村镇认定有关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三)镇(乡)级职责。镇(乡)人民政府是责任主体,负责确定发展特色产业,遴选项目实施主体(含实施主体专用银行账号),组织制定项目申报方案(含资金使用方案)和实施方案,每月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自验、绩效自评。申报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

  (四)行政村职责。协助镇(乡)人民政府开展主导产业确定、实施主体遴选、土地流转以及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等工作。申报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

  (五)实施主体职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是实施主体,主要职责是按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标准,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营,与农民建立利益紧密联结机制。自觉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每月向镇(乡)人民政府上报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组织项目自验和绩效自评。

  (六)其他部门职责。各级财政部门视情况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各级审计部门负责对补助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进行审计。

  四、项目推荐和审批

  “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采取项目库管理,未列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市级资金。镇(乡)人民政府和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做好示范项目的审核推荐、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进度跟踪报送、绩效评价等全过程管理。市农业农村局负责“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示范项目审批。

  (一)项目推荐。推荐的项目必须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入库的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

  (二)审批程序。镇(乡)人民政府和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对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择优选定“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示范项目。

  五、资金及使用管理

  (一)资金来源。市级资金主要来源于统筹整合的省、市级各类涉农资金。鼓励各地统筹整合其他涉农资金和引导社会资本,加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示范项目支持力度,发挥资金的集聚作用。

  (二)资金用途。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产业发展,并向公益性、基础性、服务性项目倾斜。本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不得用于租赁土地、经营性开支(包括日常成本费用开支、职工薪酬及社会保险费用、临时人员劳务费用、非正常成本费用开支),不得用于企业债务等一般性支出。

  (三)资金管理。市农业农村局制订年度资金分配方案,连同任务清单书面征求市财政局意见后按规定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市级财政根据市政府批复文件按规定下达补助资金。县级收到补助资金文件后,及时将资金下拨至项目实施主体,不采取报账制。

  六、奖惩措施

  (一)奖励措施。市农业农村局对“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示范项目建设进度快、成效好的县(市、区)和认定为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的村或镇(乡),优先考虑下一年度涉农资金安排。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管理办法》执行,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执行。

  (二)惩罚措施。“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示范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实施主体后,1年内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县级政府和实施主体,将给予通报,并对政府分管或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对项目进展慢、绩效差的实施主体,将减少其他涉农资金安排。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实施主体,按程序取消资格,收回项目财政补助资金,3年内不得申报同类资金项目,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主体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产业发展作为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中统筹安排。镇(乡)人民政府作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人员,加强项目日常监督管理,选好产业、选强实施主体,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按时上报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建立完善项目管理档案,组织好项目自验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加快项目进度,严格时间要求。市级财政根据项目申请和批复情况以及各项资金的管理要求及时将资金下拨至项目实施主体,自财政资金下拨至实施主体账户之日起1年内,要完成项目建设。

  (三)严格资金管理,防控廉政风险。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实行专账管理,项目实施主体须建立“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专账。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和镇(乡)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实施主体专款专用,建立定时或不定时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抽查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各级、各相关单位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建立“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实施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落实廉政责任。

  (四)提前谋划布局,做好项目储备。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继续遴选一批产业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能够代表当地农业特色,符合市场需求,易于培育壮大,推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带动农户增收效果好的项目作为下一年度项目储备,确保按质按量完成专业村镇建设任务。

  (五)强化责任担当,主动接受监督。项目批准实施后,项目所在镇(乡)人民政府要及时将项目建设相关信息(包括项目实施主体名称、项目总投资、项目建设内容、资金使用安排、监督电话等)在当地村委会公示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八、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