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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三篇

发布时间:2022-08-13范文大全 文豪
建设,读音jiànshè,是一个汉语词汇,释义为建立、设置或陈设布置或指创建新事业或增加新设施。我爱文学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清廉

建设,读音jiànshè,是一个汉语词汇,释义为建立、设置或陈设布置或指创建新事业或增加新设施。我爱文学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一篇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力举措,也是构建和谐治河、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镇党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县委“争创全省经济发展环境最优县”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五”要求,切实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为主题,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党风廉政方面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实现富民强镇、建设和谐治河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目标要求

  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既要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又要结合我镇实际,切实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

  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加强对镇领导班子成员、村“两委”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党员、干部培训学习内容,要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农村广播、信息平台等为载体,组织村(场)干部、基层党员认真学习国家各项涉农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典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震撼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加强农村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作风建设和群众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倡导说真话、办实事的风气;以治假、浮、懒、散、奢为重点,坚决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习气;积极鼓励农村党员、干部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切实保护农村基层干部发展和创业的积极性。

  (二)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努力从源头上消除腐败滋生的条件

  完善农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自治、村规民约等相关配套措施,调动和保护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决策、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凡是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和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经村(场)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研究后,按照规定程序提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进一步完善农村兴办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制度。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镇、村(场)、部门单位财务管理、审计监督和民主理财等制度,成立理财监督小组,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任期3年,对财务管理实施监督。完善“村账镇管”制度,各村场必须确保每个季度向镇财务管理中心报账一次,逾期不报的将追究单位一把手和报账员的责任。积极稳妥的做好镇、村债务化解工作,解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防止产生新的债务。

  (三)搞好民主监督,全面推进办事公开

  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按照公正、便民、真实、及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限。坚持每季度公开一次,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镇政府机关要把贯彻落实有关农村工作政策、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各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其他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

  推进村务公开。编制村务公开目录,将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等写入村规民约,村(场)公开要求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凡是农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特别是财务收支问题,要作为公开的重点。各村(场)要把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项目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处置情况等事项,纳入公开的内容。村务公开坚持每季度公开一次,对多数村民代表要求公开的事项,也可视情况及时公开。要充分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作用,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

  推行农村党务公开。镇制定党务公开的具体办法,推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重点公开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干部选拔任用、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民主评议党员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等内容。

  切实推进站、所办事公开。镇各站、所、部门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切实解决一些与民争利、服务质量差、增加农民负担等问题。要在站、所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将其执行办事公开制度情况纳入评议内容。

  (四)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

  规范农村党员、干部行为。机关和部门单位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结合实际,采取措施规范农村党员、干部和站、所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切实保障政令畅通,确保创建文明卫生城市、钱粮湖大圈围堤加固项目、房屋拆迁、安全区规划、自来水厂建设等重大事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全镇党员、干部必须做到:不准对执行政策规定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准违反规定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赊账消费和公款旅游;不准借婚丧嫁娶等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不准拉票贿选,损害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不准利用职权私借公款和公款私存;不准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等活动。

  (五)加强督促检查工作力度,确保新农村建设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开展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社会事业支持等政策落实情况。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类涉农资金和其它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提前介入,全程跟踪,尤其要建立支农资金追踪问效制度。坚决查处农业投资项目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加强对农村土地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民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劳动力转移和社会保障工作,加强对土地征用安置补偿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因征地纠纷引发的农村群体性事件。

  (六)加大农村工作力度,切实解决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切实加强农村信访工作。要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通过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方便群众表达诉求。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定期排查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等制度。建立信访台帐,坚持领导包案制、群众信访限时办结制和实名举报奖励制。镇党委每半年要召开一次廉情分析会,掌握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诫勉。

  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实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等制度;认真解决在扶贫、救灾救助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制止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计划生育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大力整治企业排污、乱砍滥伐等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的问题;重点解决农村学生上学难、上不起学和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和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行为;认真解决土地征用中侵犯农民群众合法利益问题。

  坚决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查处重点,严肃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扶贫资金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和不正当利益以及违规宴请等案件,违规打牌、参与赌博、违反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出现涉农恶性案件、重大安全事故、违规流转土地及买卖土地、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等案件。要选择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要通过查办案件发现基层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督促搞好建章建制。

  (七)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

  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镇党委和政府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规划,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统一实施。镇党委每半年要专题听取一次下一级党组织开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

  继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完善镇、部门单位和村场责任体系,在巩固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向村级延伸。镇党委、政府与村(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注重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镇纪委要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安排部署,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要加强农村纪检监察组织建设,落实好镇专职纪检监察员的配备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镇成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付强军同志任组长,蔡智同志任副组长,符宏智、刘军、李云峰、严志球、汤治荣、肖明初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严志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落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和其他日常工作。

  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二篇

  各村(居)党(总)支部、单位部门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廉洁乡村”的意见》,确保“廉洁乡村”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结合我镇实际,现制定XX镇“廉洁乡村”建设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廉洁乡村”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不断增强专责监督力量,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网络;进一步打通“两个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推动镇村干部履责“知行合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制度管束力量,着力完善“不能腐”的制度防范体系;进一步加强农村廉洁文化建设,不断增强文化感召力,着力营造向善向上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发挥评价导向作用,不断增强“廉洁乡村”建设评价精准度,着力提升“廉洁乡村”建设成效。

  二、主要内容

  (一)发挥纪检监察专职队伍骨干作用

  1.配齐、配强纪委专职人员。从事纪检监察业务的专职人员不少于3人。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已完成

  2.深化纪检监察工作“三转”。纪委书记不直接参与班子其他工作分工,专注监督执纪问责,定期上报“四种形态”运用情况,建立村监委督查和问题线索即时上报机制,及时查纠违规违纪问题。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已完成

  3.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细化工作制度,落实奖惩措施。

  责任单位:镇纪委、镇民政科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30日

  (二)发挥纪委委员岗位作用

  4.建好纪委委员联系点制度。落实全覆盖要求,每位纪委委员分别联系3-5个单位部门党组织,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着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XX年10月30日

  5.建好纪委委员定期例会制度。每月组织纪委委员集中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新精神,每季度集中研究纪检监察工作新问题,每半年集中分析当地党风政风新动向。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XX年10月30日

  6.建好纪委委员履责评议制度。每年组织纪委委员向党委和纪委述责,并接受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和工作质效反馈至主管部门,并纳入对纪委委员的年度考核。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30日

  (三)发挥村及单位部门党组织纪检委员基础作用。

  7.健全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岗位设置。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全面设立纪检委员,村纪检委员原则上由不是村委会主任的副书记兼任,单位部门纪检委员由支部副书记兼任。

  责任单位:镇组织科、镇纪委、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

  完成时间:20XX年11月30日

  8.加强履职情况监督。每半年组织纪检委员向镇纪委和所在支部报告工作。

  责任单位:各村居、单位部门党组织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30日

  9.加强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学习培训。每月组织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开展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交流工作,提升政治素养和监督水平。

  责任单位:镇组织科、镇纪委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30日

  (四)强化定责明责

  10.认真执行市委关于建立分级管理机制助推两个责任落实的实施办法。层层传达落实“两个责任”具体工作要求,强化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划定各自“责任田”,提升履责自觉。

  责任单位:镇党委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30日

  11.建立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三张清单”制度。结合基层实际,突出阶段性履责重点,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制定主体责任清单、监督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XX年12月30日

  12.全面推行履责全程记实管理。推进“两个责任”履责记实向村级延伸,确保履责情况全程留痕,同时发挥好全程纪实情况在督责、查责、追责中的作用。

  责任单位:镇纪委

  完成时间:20XX年4月30日

  (五)强化正风肃纪

  13.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抓好初核落实率;突出抓好扶贫民生领域问题专项治理;结合上级部署,适时开展其他领域专项治理。

  清廉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三篇

  根据《关于纵深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意见》(浙委发〔2021〕2号)和《关于深化清廉村居建设的实施方案》(绍乡振组办〔2021〕7号)文件精神,结合越城实际,为扎实推进我区清廉村居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始终抓住党员干部这个关键,坚持面向基层群众这一主体,着力扭住制度建设这条主线,构建党建引领下的“四治”融合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十四五”时期,清廉村居建设全面推进并基本成型,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机制更加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敬畏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农村“三资”管理、基层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更加有效,全面从严治党在农村基层得到全面延伸。到2035年,我区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成熟定型,清廉村居全面建成,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治理体系

  1.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压紧压实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村级班子建设,抓深做实村社换届“后半篇文章”,开展“一肩挑”后基层治理体系变革落实年活动,以实施村级组织正常运行十项“基本制度”为重点,健全落实村级组织分工分责、日常运行、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各类制度机制,推动村社组织高效运行。(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2.厘清村级组织职能关系,健全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各司其职的履职机制。认真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构建党建引领下的清廉村居治理体系。按照《村(社区)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办法》,建立健全监察工作联络站运行和履职机制,加强对村(居)组织中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监督。(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3.探索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政经分离”,科学区分党务、村务、经务,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探索实践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承担管理事务、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经营事务的“政经分离”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4.全面推行村级事务精细化管理,坚持依法自治、依法履责、依法协助的原则,进一步厘清村与镇街、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严格执行涉村(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对村级组织自身履行职责的事项和协助党委、政府的事项进行目录化梳理,对照目录开展精细化管理。(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5.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枫桥经验”引领的“四治融合”村居基层治理体系,深入开展“法润绍兴”行动,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行动,加强农村(社区)法律服务,实施“村社两约”规范提升项目,探索构建新时代“枫桥式”道德体系,加快全域“智安小区”建设工作。坚持区、镇街、村“三级联动”,有效发挥镇街纪检监察规范化建设成果,深化政治监督、政治生态评估和专项督查,推动基层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面推进省级善治(示范)村创建,打造清廉村居治理典型,开展清廉村居标杆建设活动。(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委政法委、区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

  6.加强村社干部教育管理,深入贯彻落实《绍兴市村社干部教育培训五年规划(2020—2025)》,分级分类全覆盖开展村社干部培训轮训。深化“导师帮带制”,发挥优秀村社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传帮带作用。深入开展“包网入户”“擂台比拼”等做法,在各级全面推行村社书记工作交流制度,推动村社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干事。严格村社干部管理监督,贯彻落实《绍兴市村干部守则》,健全落实村社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机制,加强不合格村社干部教育处置。(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

  (二)全面扎紧制度笼子

  7.严格实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健全落实“五议两公开”制度。推进村级协商工作,建立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理事会等不同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探索“户代表(户主)会议”“线上说事”等机制。(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农业农村局)

  8.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健全“一肩挑”后村级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和联审联签制度,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去现金化管理,积极建立村级财务支出“三审三签”(审批、审核、审查)制度,构建农村集体“三资”和到村各类财政、捐助等资金运行的全过程闭环管理监督制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和工程项目等管理便捷化、规范化、数字化、公开化。(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政务服务办)

  9.深化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深化实行会计、出纳“双代理”工作机制,持续加大改革和保障力度,加强考核管理,着力提升代理水平,努力打造村级财务会计委托升级版,不断推动代理会计从单纯财务核算扩展到强化内部经营管理转变,适应新时代“三农”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0.深入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强化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以区为单位统一制定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立完善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全面打造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纪委区监委、区农业农村局)

  (三)全力筑固反腐防线

  11.完善村级小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深入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五公开”,强化三资管理、征地拆迁、土地审批、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促进阳光用权。创新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电子触摸屏、手机移动端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全区域推广“清白码”工程。(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纪委区监委)

  12.健全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检查机制,畅通监督渠道,整合监督力量。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村级纪委(纪检委员)一体运作优势,开展村级监察联络站片区协作,打造基层纪检监察监督2.0版,织密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和镇街、村两级上下联动监督网。大力整治基层微腐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全面深化对村居的巡察工作,推进纪巡联动、纪审联动等,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委巡察办)

  13.加强农村基层清廉教育,强化乡村法治宣传,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实施农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等培养工程,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示范户”评选。将政治纪律规矩和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纳入对村班子考察和村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精心组织“越文明越风尚”系列活动,持续推进移风易俗,积极推进好人文化传播。引导群众破除奢侈浪费、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培养具有传统味的乡土清廉文化,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文广旅游局)

  14.加大农村财务审计力度。改革村级集体经济财务审计模式,实现农村会计出纳“双代理”与审计分离,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对村社开展常态化财务审计。鼓励地方审计机构强化内部职能,加大农村财务审计力度和对第三方审计质量监管力度,切实提高审计质量。(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15.持续抓好农村基层信访举报“清零”“清淤”,研判处置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线索,开展全区“三农”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于下一轮政策调整和扶持资金预算安排。进一步筑牢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配合的反腐防线。(责任单位:区信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纪委区监委)

  16.聚集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按照“不设比例、不定指标、应整尽整”的原则每年过筛倒排后进村党组织整顿提升,持续防范和整治黑恶势力、宗教宗派宗族势力干扰侵蚀基层政权等问题。常态化开展村级班子过筛体检,对举报不断的村干部要审慎对待,认真核查问题线索,及时作出结论,常态化防范打击“村霸”问题,有效增强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监委、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四)大力推进“数智”管理

  17.着力打造清廉村居智慧监督平台,扎实推进新时代乡村集成改革,加快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清廉村居中的应用,以“数字乡村一张图”理念,打造上下贯通的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充分运用地理信息、网格信息、农户信息等数据,引导区域分类治理、动态管理、精准研判。(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纪委区监委、区大数据中心)

  18.数字赋能“县乡一体、条抓块统”改革,迭代升级“基层治理四平台”,推动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数据共享和场景应用协同,抓实基层治理“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治理的系统集成、高效协同,强化基层治理,夯实基层基础。(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大数据中心)

  19.抓住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契机,全面开展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推进绍兴市农村宅基地数字化管理系统应用,实行“一码管宅”,实现“人、户、地、房”和农民建房“一件事”办理、宅基地租赁、退出、转让、抵押、登记发证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面对接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实现全流程的网上办、掌上办。(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大数据中心、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20.全面推行村务卡、无现金缴存、网上审核、银联直付村居全覆盖,实现村集体无现金收支、收支有据可查。积极推进省级农村集体“三资”数字管理系统应用,实现村级财务的动态管理、统计分析和智能预警。(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1.推进乡村网上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乡村延伸,实现村级事务信息动态交互式管理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线上线下贯通,村民办事更加快捷方便。积极探索善治积分做法,稳步推广“数字账本”积分体系,将村民激励机制与治理积分挂钩,运用“数智化手段”营造清廉村居建设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委改革办、区农业农村局)

  三、实施步骤

  清廉村居建设实行项目化、清单制、销账式管理推进机制,根据任务书和时间表,通过领导督办、督导调研、动态跟踪等方式,强化过程管理、定期汇总、前后对比、实时督促,形成有目标、有举措、有考核、有反馈的工作闭环。

  2021年7月底前,各相关部门组成的清廉村居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初步建立,村级组织职责事项分类目录系统梳理初步完成;12月底前,清廉村居评价指标体系初步构建,区级部门适时组织开展检查指导,打造若干清廉村居典型案例,农村集体“三资”领域腐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取得成效。

  2022年6月底前,形成较为完备的对村社“一把手”监督制约机制;12月底前,形成丰厚的清廉村居建设实践基础和示范经验。根据全省清廉村居标杆体系和清廉村居标杆建设办法,打造若干标杆镇街和标杆村居。

  2023年6月底前,乡村治理数字化系统全面运行,实现监管网络化、实时化和科学化;12月底前,村级组织“政经分离”治理模式有序推进,村居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2024年6月底前,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得到有效完善,农村小微权力规范运行体系全面建立;12月底前,清廉教育全面推进,村居社风民风清朗,清廉文化深入人心,文明村居全面覆盖。

  2025年6月底前,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制度机制基本定型,农村基层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农村社会整体清廉程度明显提升;12月底前,巩固提升清廉村居建设成果,全区清廉村居基本成型,清廉村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镇街党委、政府清廉村居建设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建立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体系,区里由区政府分管领导领衔,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协同区纪委区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改革办、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游局、区审计局、区大数据中心、区政务服务办等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整体联动推进。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清廉村居”建设,坚持“清廉村居”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细化工作责任,加强统筹谋划。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查考核。建立清廉村居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将清廉村居建设工作作为清廉越城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对镇街岗位目标责任制、乡村振兴实绩等考核内容。各镇街要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把清廉村居建设纳入村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村两委班子成员考察考核内容,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清廉村居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网络、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的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清廉村居建设宣传活动,全面展示清廉村居建设的动态信息、先进典型、工作成果。积极发挥党校、高校等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的作用,加强对清廉村居建设的理论研究和经验总结,区、镇街同向合力打造一批有影响、有实效、能推广的清廉村居品牌。广泛发挥农民群众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拓宽参与清廉村居建设渠道,增进社会各界对清廉村居建设的认同支持,形成上下合力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