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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工作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2-08-18范文大全 文豪
调研报告不同于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因为发生了某件事(如案件、事故、灾情)才去作调查,然后写出报告。我爱文学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宗教工作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宗教工作调研报告为了全面深入了解我

调研报告不同于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是因为发生了某件事(如案件、事故、灾情)才去作调查,然后写出报告。我爱文学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宗教工作调研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宗教工作调研报告

  为了全面深入了解我区宗教工作,推动宗教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红兵的带领下,就全区宗教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宗教工作概况

  目前,全区共有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四种宗教,区级爱国宗教团体3个,信教群众12万余人,约占綦江人口的八分之一,教职人员20人,其中,佛教信众8万余人,教职人员14人,道教信众1万余人,教职人员4人,天主教信众1万余人,教职人员1人,基督教信众2万余人,教职人员1人。经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10个、固定处所5个。

  新区成立以来,我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区政府及宗教工作管理部门积极履职、不断创新,宗教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得到依法保护。几年来,区政府及宗教管理部门大力开展宗教法律法规宣传,较大程度上提高了领导干部和群众的思想认识,为宗教工作全面推进奠定了思想基础。指导各教派成立宗教团体,目前,已经成立了区佛教协会、天主教爱国会、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正积极筹建道教协会,并引导他们不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深入开展的规范化建设中,指导宗教团体加强制度建设,各宗教团体内部管理制度得以建立并日趋完善。在和谐寺观创建活动中,积极引导宗教团体和信教群众爱国爱教,服务地区发展,推动了宗教界人士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增强了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自我管理的能力。在综合整治和矛盾排查中,深入开展了“两乱一私设”的专项治理活动,成功取缔了骑龙“万国归根堂”,成功取缔转化了一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制止基督教“真耶稣教派”来綦非法活动,有效抵御了境外宗教渗透,为地区宗教工作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在服务宗教团体和广大信教群众中,下大力气保障了各宗教团体大型宗教活动安全,积极争取资金,开展合法宗教场所排危整治,切实为宗教界和广大宗教信众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密切了党委、政府与宗教信众的关系。总之,宗教工作成绩可圈可点,但随着地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思潮进一步多元化,宗教外部环境进一步复杂化,我区的宗教管理与宗教工作的实际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各项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宗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宗教工作认识不足。

  部分领导干部和群众对宗教工作认识还不够,对党的宗教政策缺乏全面正确的理解。有的片面理解宗教信仰自由,没有把宗教信仰的权利和义务相统一。有的偏颇地把宗教妖魔化或者神话,要么“敬而远之”,要么盲目崇拜。对于宗教工作有人认为涉及问题敏感,不敢大胆管、不愿管,放任自流。有的甚至片面认为宗教工作,只是政府宗教部门和宗教团体的事情,认为事不关己、少有问津。

  (二)宗教场所建设和管理不规范。

  一是部分合法的宗教场所存在违规建筑,一些寺观通过化缘,募集到资金便开始对寺观进行改扩建,但是这些工程大都没有正式的规划设计,没有合法的审批手续,由寺观直接承包给建筑商,建筑质量难以保障,而且由于没有合法手续建好后也不能对外开放,比如东溪的龙华寺。

  二是合法的宗教场所大多年久失修,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虽然近年来,市、区两级投入了部分资金对一些合法宗教场所进行了修缮和改扩建,但投入的资金有限、改善的力度不大,影响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

  (三)非法宗教活动仍旧突出。

  由于现有合法宗教场所分布不尽合理,条件有限,不能满足群众信教需求,加之合法的教职人员缺乏系统培训,水平不高、能力不强,缺乏吸引力,为非法宗教势力渗透腾挪出空间。

  一是“两乱一私设”(乱建庙宇、乱塑宗教造像,私设基督教聚会点)问题仍旧突出。擅自设立场所、建立组织进行非法活动,最为典型的就是营盘山寺庙,由于离人们居住地近,周边人口众多,寺庙香火还相当旺盛,全区已经发现的非法寺观多达百余处。“万国归根堂”自造塑像拉拢群众朝拜,愚弄了一批群众。目前基督教福音堂能容纳信众300人左右,家庭聚会有64个点,参加人数也仅1000余人,而基督教信众超过20000人,大量信教群众没有合法宗教场所,这为私设聚会点提供可乘之机。

  二是近年来,境外敌对势力对我区进行宗教渗透一直没有消停,不断干扰党的宗教政策的落实,破坏正常宗教活动。

  三是非法宗教出版物、音像制品屡禁不止,各种非法宗教宣传无孔不入,非法电话、短信也花样翻新,甚至一些非法团体把口号印刷在小面额钞票上。

  (四)宗教管理力量薄弱。

  一是宗教团体作用发挥差。宗教团体是党委和政府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的重要组织,但是目前宗教团体在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深入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反映情况方面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在自身文化建设、慈善事业、服务发展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

  二是职责不明,宗教管理难以到位。宗教管理工作在区级部门、各街镇以及村社之间职责不明,特别是到村社一级没有明确相应的管理职能,各级各部门难以形成管理合力。

  三是宗教管理的法律支撑乏力。现有的《宗教事务条例》对非法宗教活动的处罚,仅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成本低,对非法宗教活动的组织者及参与者不能形成震慑,导致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

  宗教工作调研报告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要求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实施,进一步依法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xx年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委员会于4月至6月间,邀请部分华侨外事工委委员和有关宗教团体负责人组成调研小组,对我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本次调研活动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十九大对新时代宗教工作提出的要求为目标,通过了解和掌握新形势下我区宗教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解决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进一步提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水平,更好地发挥宗教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调研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现场交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先后考察了本区的佛教光孝寺、道教三元宫,天主教石室及基督教东山堂等16个宗教场所,以及外区的天河堂和圆玄道观等场所。并与区民宗部门、相关街道和社区的民宗干部,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进行了深入地沟通交流,形成了调研报告,现将成果汇报如下:

  一、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基本情况

  (一)总体概况。越秀区五大宗教齐全,广东省、广州市的佛教协会、天主教爱国会和广州市道教协会等10个宗教团体均设在越秀区辖内。区内有佛教、道教、基督教及天主教活动场所(点)21个、占全市的四分之一,是广东省和广州市宗教工作的重点区域。据统计,登记备案的各类教职人员有354名,教徒约为33.8万人(含非本区居民,其中佛教11万人,道教9.1万人,天主教4万人,基督教2.5万人)。一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辖内五大宗教平衡有序发展,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不同信仰的群众之间和睦相处,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环境。

  (二)发展情况。1978年之后,国家的社会生活经过拨乱反正,正常的宗教活动得以恢复。四十年来,我区宗教工作发生了巨大变化。首先是各类宗教活动日益频繁,1000人以上规模的宗教活动每年达100多场次,个别传统宗教节日在辖内各场所活动的群众达100万之众(如年初一,光孝寺有30万人次、六榕寺有20万人次、大佛寺有20万人次、三元宫有20万人次等)。其次,越秀是外来少数民族和国外信众增长最快的地区之一。外籍信教人士到广州工作、学习、旅游、生活的人数越来越多,涉外宗教事务管理任务趋重,加上内地西北地区信教少数民族信众的流入快速增长,导致越秀部分地区外国人和少数民族集聚的现象十分明显,社会生活中的宗教元素及宗教信息量大幅增加,通过宗教元素与国内外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空前增强。

  (三)管理情况。自20xx年11月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颁布以来,我区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迈出重大步伐,辖区各宗教场所制度健全,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遵纪守法的意识不断加强,学法、守法和用法蔚然成风。20xx年12月,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王作安到广州调研时,对我区寺庙的规范管理抓得早,特别是在财务管理、人员管理、活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健全和执行落实好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创建活动中,各寺观教堂因地制宜,开展一堂一景创建活动,寺观教堂整体环境提升,亮点纷呈,文明敬香、美丽清真寺、荣神益人及荣主爱人等特色活动有效开展。宗教界坚持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学宪法、升国旗,坚持爱国爱教,设立图书馆阅览室,讲中国故事,弘扬传统优秀文化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

  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主要做法

  (一)多措并举,健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工作机制。宗教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是依法治国,实现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正确处理宗教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一直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始终把宗教工作摆在事关全区中心工作的高度,建立了强有力的领导协调机制,从抓体制机制建设入手,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判宗教工作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主体责任,推动工作落实。与此同时,我区坚持把涉及宗教因素的矛盾纠纷纳入社会综治维稳考核指标,把宗教场所纳入创建平安越秀的考评项目。建立起区、街、社区三级管理网络,把宗教管理属地责任纳入党员干部考核体系,将宗教问题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二)依法管理,宗教场所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近年来,我区全面梳理了宗教事务部门执法依据,制定权责清单,依法办理宗教场所各项备案和审批事项。印发了《越秀区宗教活动场所规章汇编》,督导各寺观教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按章办事、规范管理。

  一是建立区宗教事务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召开宗教场所联席会议,抓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区宗教场所管理服务上水平、走前列。组织开展“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创建活动,在光孝寺、六榕寺等重点宗教场所推行“文明敬香”活动。在清真寺内开展“建设美丽清真寺、争当优秀穆斯林”活动。

  二是建立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制度。由区民宗局牵头,安监、消防、食药监、卫生、建设等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道组成联合检查小组,每年开展督导安全检查和教育培训。

  三是推动宗教场所工程建设规范管理。适时召开专项协调会议,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宗教活动场所的沟通,努力推动解决各场所在规划报建、征收拆迁和建设施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了宗教活动场所工程建设的规范化管理。

  (三)底线思维,确保重大宗教活动的安全稳定。越秀区千年寺观教堂较多,为了确保每年上万人次的重大宗教活动平安有序,我区制定了《越秀区宗教活动场所重大节日应急处置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建立起民宗、城管、公安等多部门和街道协同的综合联动机制。每逢春节、圣诞节及开斋节等重大宗教活动期间,属地街道、宗教场所和管理部门制定出应急预案,相关部门深入各场所进行专项协调,分析问题排查隐患,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全覆盖,确保重大宗教活动的安全稳定。

  (四)强化指导,宗教团体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发挥。宗教团体是连接政府宗教管理部门和广大信教群众的关键环节。我区在依法管理的同时,积极帮助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确保宗教活动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有序开展,使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人、财、物得到合理协调运转。近年来,各宗教先后开展了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宗教场所等系列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如六榕寺坚持用“符合我国国情、符合文化特点、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六榕特色”四原则对佛教进行阐释,体现了宗教中国化方向的精髓,得到了国家宗教事务局领导的高度评价。

  三、新时期依法管理宗教事务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宗教活动场所布局不尽合理。随着外来人口不断流入,广州外来和外籍穆斯林群众数量庞大,而广州市仅有的4个清真寺全部分布在越秀区内,每逢开斋节、古尔邦节以及周五主麻日,从各地集聚到越秀区清真寺做礼拜的穆斯林达到数万人,尤其是清真先贤古墓,场所内部以及旁边的兰圃路流动商贩临时疏导区人满为患,既影响了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也成为非正常宗教活动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加大了政府对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的难度。

  (二)传统大型节日宗教活动人员高度集聚,安保压力大。由于历史原因,各大寺观教堂空间拓展受到城市发展的限制,辖区光孝寺、大佛寺、六榕寺、三元宫、基督教东山堂、天主教石室、清真先贤古墓等寺观教堂,每逢传统大型宗教节日活动,人员高度集聚造成的安全隐患突出,一些场所安全通道不畅,导致紧急疏散人群困难,带来的安保压力持续存在。

  (三)对信教群众的依法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调研中我们发现随着信众人数的增长,人员结构开始呈现知识化、年青化和中高收入化的发展趋势,宗教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力增强。如何加强对信教群众依法有效管理,成为今后宗教工作的重要课题。

  (四)与新形势对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新要求相比,我区宗教工作力量还显得不相适应。调研发现,我区宗教事务工作机构设置过于精简,人员配置与形势发展不相称,街道一级没有专职民宗干部,虽然有传统宗教节日协调联动等工作机制,但仍难以适应新形势工作要求,尤其如人民、六榕、流花、登峰等宗教场所和少数民族集中的街道,工作矛盾更加突出,因此基层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仍有待加强。

  四、进一步加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建议

  (一)坚持中国化方向,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防范宗教极端思想影响。通过法律的、行政的和教育的多种手段,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鼓励宗教界积极挖掘教规教义、宗教传统、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和健康文明的积极因素,把教规教义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建议各场所推广升挂国旗仪式,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设立法规宣讲日,对教职人员开展普法教育和政策宣讲,在现有的图书馆阅览室内增设党的政策和法规书报专栏,引导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讲经、布道及传教等活动中,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宗教场所人员高度集聚、安保压力大问题。我区宗教场所传统大型宗教活动的安全隐患问题是由众多客观因素造成的,问题的解决涉及到方方面面,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上下结合,综合施策,久久为功。一方面从长远来看,需要健全完善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建设的中长期整体规划、合理规划寺观教堂建设布局,从未来发展空间上疏解中心城区的集聚压力,尤其是要在基础设施和规范管理方面,解决清真寺全部集聚越秀区,古尔邦节、开斋节期间穆斯林高度集聚的安全隐患问题,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在规划布局上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围绕品质城市示范区目标定位,同时解决当前安保工作的财政压力。要把寺观教堂内外环境品质提升纳入政府工作考量,尤其是涉及海丝申遗、传统中轴线改造及重要旅游景点的宗教场所(如光孝寺、大佛寺、石室教堂、怀圣寺、清真先贤古墓等),要结合项目建设和环境整治,提升场所内外品质。建议利用光塔民族文化风情街项目建设,完善怀圣寺安检疏导功能。利用海丝申遗项目环境整治,把清真先贤古墓及兰圃路周边综合治理纳入工作方案。协调帮助基督教东山堂应急门(七中初中部)的开设,完善和强化环境整治和安全疏导功能。

  (三)坚持管建结合,打造共建共享共治格局。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宗教界的桥梁,是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的支点。建议针对我区目前宗教团体和场所基本上是自主管理的现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研究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理念和做法,及时掌握动态信息,更加积极介入加大依法管理力度。加强对信众的间接有效管理,对宗教场所的志愿队伍(义工)加强引导、管理和教育培训,提高宗教场所志愿者的服务救助能力,引导他们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并通过他们联系和影响广大信众,了解掌握信众思想动态,发挥信教群众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坚持重心下移,不断提高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建议进一步加强基层宗教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和稳定区街民宗工作队伍,建立责权相统一的管理架构。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民宗、公安、城管及街道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机制,不断增强宗教事务管理合力。要大力开展专项督查和综合治理,健全完善宗教活动场所监督管理制度,以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以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实施为新起点,推动依法管理宗教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宗教工作调研报告

  为了全面深入了解我区宗教工作,推动宗教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红兵的带领下,就全区宗教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宗教工作概况

  目前,全区共有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四种宗教,区级爱国宗教团体3个,信教群众12万余人,约占綦江人口的八分之一,教职人员20人,其中,佛教信众8万余人,教职人员14人,道教信众1万余人,教职人员4人,天主教信众1万余人,教职人员1人,基督教信众2万余人,教职人员1人。经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10个、固定处所5个。

  新区成立以来,我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区政府及宗教工作管理部门积极履职、不断创新,宗教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得到依法保护。几年来,区政府及宗教管理部门大力开展宗教法律法规宣传,较大程度上提高了领导干部和群众的思想认识,为宗教工作全面推进奠定了思想基础。指导各教派成立宗教团体,目前,已经成立了区佛教协会、天主教爱国会、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正积极筹建道教协会,并引导他们不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深入开展的规范化建设中,指导宗教团体加强制度建设,各宗教团体内部管理制度得以建立并日趋完善。在和谐寺观创建活动中,积极引导宗教团体和信教群众爱国爱教,服务地区发展,推动了宗教界人士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增强了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自我管理的能力。在综合整治和矛盾排查中,深入开展了“两乱一私设”的专项治理活动,成功取缔了骑龙“万国归根堂”,成功取缔转化了一批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制止基督教“真耶稣教派”来綦非法活动,有效抵御了境外宗教渗透,为地区宗教工作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在服务宗教团体和广大信教群众中,下大力气保障了各宗教团体大型宗教活动安全,积极争取资金,开展合法宗教场所排危整治,切实为宗教界和广大宗教信众解决实际困难,进一步密切了党委、政府与宗教信众的关系。总之,宗教工作成绩可圈可点,但随着地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思潮进一步多元化,宗教外部环境进一步复杂化,我区的宗教管理与宗教工作的实际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各项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宗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宗教工作认识不足。

  部分领导干部和群众对宗教工作认识还不够,对党的宗教政策缺乏全面正确的理解。有的片面理解宗教信仰自由,没有把宗教信仰的权利和义务相统一。有的偏颇地把宗教妖魔化或者神话,要么“敬而远之”,要么盲目崇拜。对于宗教工作有人认为涉及问题敏感,不敢大胆管、不愿管,放任自流。有的甚至片面认为宗教工作,只是政府宗教部门和宗教团体的事情,认为事不关己、少有问津。

  (二)宗教场所建设和管理不规范。

  一是部分合法的宗教场所存在违规建筑,一些寺观通过化缘,募集到资金便开始对寺观进行改扩建,但是这些工程大都没有正式的规划设计,没有合法的审批手续,由寺观直接承包给建筑商,建筑质量难以保障,而且由于没有合法手续建好后也不能对外开放,比如东溪的龙华寺。

  二是合法的宗教场所大多年久失修,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虽然近年来,市、区两级投入了部分资金对一些合法宗教场所进行了修缮和改扩建,但投入的资金有限、改善的力度不大,影响正常宗教活动的开展。

  (三)非法宗教活动仍旧突出。

  由于现有合法宗教场所分布不尽合理,条件有限,不能满足群众信教需求,加之合法的教职人员缺乏系统培训,水平不高、能力不强,缺乏吸引力,为非法宗教势力渗透腾挪出空间。

  一是“两乱一私设”(乱建庙宇、乱塑宗教造像,私设基督教聚会点)问题仍旧突出。擅自设立场所、建立组织进行非法活动,最为典型的就是营盘山寺庙,由于离人们居住地近,周边人口众多,寺庙香火还相当旺盛,全区已经发现的非法寺观多达百余处。“万国归根堂”自造塑像拉拢群众朝拜,愚弄了一批群众。目前基督教福音堂能容纳信众300人左右,家庭聚会有64个点,参加人数也仅1000余人,而基督教信众超过20000人,大量信教群众没有合法宗教场所,这为私设聚会点提供可乘之机。

  二是近年来,境外敌对势力对我区进行宗教渗透一直没有消停,不断干扰党的宗教政策的落实,破坏正常宗教活动。

  三是非法宗教出版物、音像制品屡禁不止,各种非法宗教宣传无孔不入,非法电话、短信也花样翻新,甚至一些非法团体把口号印刷在小面额钞票上。

  (四)宗教管理力量薄弱。

  一是宗教团体作用发挥差。宗教团体是党委和政府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的重要组织,但是目前宗教团体在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深入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反映情况方面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在自身文化建设、慈善事业、服务发展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

  二是职责不明,宗教管理难以到位。宗教管理工作在区级部门、各街镇以及村社之间职责不明,特别是到村社一级没有明确相应的管理职能,各级各部门难以形成管理合力。

  三是宗教管理的法律支撑乏力。现有的《宗教事务条例》对非法宗教活动的处罚,仅是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成本低,对非法宗教活动的组织者及参与者不能形成震慑,导致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