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的憨舅舅,生之是命,死之亦是命!一个智障人士的悲催故事

烦热的夏天,大概是很适合怀念人的,怀念之时,心内便滋生出一点清凉来,可解酷暑之困。比如这几天,我脑海里开始浮现了我憨舅舅的身影,转眼之间,他已从这世间离开几十年了。平日里,我总繁忙,心内难有储存他的空 ......

烦热的夏天,大概是很适合怀念人的,怀念之时,心内便滋生出一点清凉来,可解酷暑之困。


比如这几天,我脑海里开始浮现了我憨舅舅的身影,转眼之间,他已从这世间离开几十年了。


平日里,我总繁忙,心内难有储存他的空间,他毕竟太卑微了,毕竟不是一个智力健全的人,而在世的日子,大抵也算过得水深火热,是所有正常的人都可以鄙视并欺负的。


但不知怎地,偶有空闲之时,或者,偶有想起那个偏僻的小山村时,他的身影便往我脑海里钻。


最后他竟有不肯离去的意思,还如我儿时一般,只要我去外婆家,他便是不愿意离开我的。


他长得不够帅气,甚至可以说有些丑陋,有点类似《巴黎圣母院》里那个丑陋的男人,他佝偻的腰和常年的扁平的大赤脚,又有点类似《八仙过海》里的汉钟离。


或者竟是各种鬼怪故事里的赤脚大仙,踏着大而扁平的赤脚,似鸭子一般左摇右摆地走路,拿着蒲扇,走东串西,颇有大仙的逍遥自在的风采。


但他从未逍遥自在过,倘若得到他人的一两句赞美,或者竟然还未受到强烈地呵斥,于他而言,便是逍遥自在的。

他也有快活的时候,大概便是我去外婆家之时,他竟然也知道我是他的大姐的儿子,心里会生起无限亲情,对我宠爱有加,恨不得把天上的月亮摘下来给我玩。


摘不下来月亮,他是不甘心的,自然要找其他的代替他作为舅舅的对我的爱。


那么,春天里,他一定会佝偻着腰背着我去山间采花的。


花儿有黄有白,间或夹杂粉红,或者竟然有紫色一类,都在春风里摇曳着风姿,把我和他都看得痴痴呆呆的。


那时,我们唯一的动作便是静默,即使跟着我们的大黄狗也坐在地上静默了。我感受着春天的喧闹,他大概感受着的是自由的空气,和不受人呵斥的喜悦。


大黄狗呢,大概前世乃一多情的才子,此时也享受着春天所赐予的一地风流。


对于春天的热爱,我们是不需要语言的,需要语言我们也说不出,因为一个几岁的孩子,一个低智商的男人,加上一条憨厚的大黄狗,又能说出什么来呢?


唯有静默能表达我们的心情,亦唯有静默能让天地知晓,我和憨舅舅如此地热爱这鲜花开满山野的春天,我们的做为亲人的心,终究紧紧地连在了一起。

倘若是冬天,他并不敢带我出去疯跑的,他只是牵着我的小手,叫着我的奶名,带我去他住的那个小破屋里,烤他刚用干燥的木材所燃起的篝火。


或许,他竟然发现了土豆的美味,或者是看过其他人在篝火里烤过土豆,他会学着放几个土豆在火堆里,等着烤熟了给我吃。


但他未有一次成功过,每次要么未烤熟,要么就是全烤焦了,根本都不能吃。


我是无所谓的,但他好似犯错的孩子,脸上很难为情的样子,大概是想讨好我而终究不行,伤了他的一点点自尊,或者竟然觉得害我不能享受美食而偷偷责怪自己。


这种时候,他会赤着鸭子般的脚一拐一拐地走出去,走到冰冷的坚硬的土地上,或者竟然是厚厚的白雪里,捡起几根木材,放在火堆里,好再给我多一些冬天里的温暖。


虽然我未吃上他的美食,但他对我的深沉的爱我却感受到了,我的心里就想着该为他做点什么。

机会终于被我找到了!


某个周日,父母给我一毛钱作为我勤劳做事的奖励,我便在大街上去买了一条当时最便宜的香烟,刚好要一毛钱,香烟的名字至今我仍然记得,它叫《合作》。


我是见过憨舅舅吃过山烟的,但从未见过他吃过香烟,来往的客人或家人,大概也不会给他香烟抽,觉得给他是浪费,他毕竟就是一个傻子,懂什么香烟不香烟的?


我便发誓,我要送他香烟,并且是豪迈地送一条,即使是最便宜的,但于他而言,应该是最厚重的礼物了。


记得我送给他的时候,他并不会说谢谢的,只是憨憨地看着我笑,大概感受到了这个几岁孩子所能给他的一点温情,也或竟是他有生之年所能感受到的尊重和爱戴。


他或许真正感到自己是一个人、一个长辈,而不是如他名字一般的叫什么“金狗”,竟然和那条大黄狗是同类并列的。


收了香烟,他并不舍得吃的,当做了万贯家财那般珍藏起来,好等有机会时自己在慢慢学做文明人的吞云吐雾,不再抽那难闻呛人的山烟。


我小小的心灵里,也生起了喜悦,毕竟能为他做一点事,能给他一些欢喜,无论其他人如何看他,他都是我的舅舅,尽管他始终是憨憨的可怜的样子。


因为,我从他每一次佝偻着身子背我的时候,从他每一次想尽办法让我开心的时候,我感到他虽然傻,但他知道我是他的外甥,都要毫不保留地来宠爱我。


我就知道,他的心里,识得我这个侄儿,我纯洁的心里,自然也识得他是舅舅,好似我们和大黄狗一道,在静默里识得美丽而温暖的春天一般。


我们的识得,不需要任何语言,也不需要什么暗示,正如我们识得春天那般,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我送他的香烟,我以为足以让他饱食一下,也做一会阔佬的悠闲,但及至我第二次去外婆家,才知道,我送他的香烟,他是一根也没有抽着。


他憋着嘴说,他的香烟,被其他人拿去抽了,说他不会抽,抽了也是浪费。


他是一个无力抵抗任何刁难的人,或者说,他是一个百分之百完全顺从他人的人,他人怎么说,他就怎么办,即使要他跳火坑,他也会照跳不误。


因为他的意识里,只有这样,他才有存活下去的理由——他亦有不憨的时候。


他听命于甲,或听命于乙,尽管已是卑微到尘埃里,但他人或许觉得,他只是一个吃干饭的人。


他做不了重活,做了诸如砍柴、烧水、冲煤或者拉磨等活,但于农村而言,不能种庄稼,不能担水,不能搬石头等等,都只能算一个寄生虫。


洗菜、洗碗等文明人的事,他自然不敢沾边,他一沾边,其他人就会吃不下饭,因为他的那一套破旧不堪的衣服实在太脏了。


他太傻,竟然都不会洗衣服,否则也可以做几天文明人,但他也竟有做文明人的时候,大抵是过年过节,家人怕他的肮脏、邋遢的穿着影响大家的食欲,只好学习雷锋给他洗干净了。


那年头,大家都穷怕了,多一张嘴吃饭,负担就大了一些。


但究竟还是养着他的,尽管要他单独地吃些残羹冷炙,单独地把他隔绝在自己的破漏的小茅屋里,终究还是顺着日子活了下来。

但他的卑微的人生很快就寿终正寝了。


他好似得了什么病,大概也不算什么大病,但家人觉得没有闲钱给他医治,反正都是一个憨包(傻子),不如顺其自然,生之是命,死之亦是命!


他的命终究悲苦,大概老天也看不下去,觉得还是把他收上天去日子会好过一些。


于是,在我不知道的一个美丽的日子里,我的敬爱的憨舅舅上西天去了,这一去,永不回头。直到如今,大家都找不到关于他的照片。


他这种人,大概也是不配拍照片留存于世的,正如他仙逝后,那条也归了天命的憨厚的大黄狗一般。


繁忙的人生里,我们都把他忘记了,但究竟我的阿赖意识里尚有关于他的记忆,便有了纪念他的这一篇文字,大概可作为他曾经来过这世间的明证!


他好似也没有坟墓,真正做了孤魂野鬼了吧?他困苦而短暂的一生,终究被埋葬在历史的硝烟里了。


但我永不能忘怀他对我的好,他便永在我心里有一个位置,他便是永生了的——还是那个憨憨的佝偻着身子背我去看春花的汉子!


安息吧,憨舅舅,愿您来世做一个智力正常的人,我们再一起和大黄狗去看春花吧!


迟到的纪念——给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