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银行买了金条后可以卖给银行吗
你的提问实际上是可以的但是在电子交易高度发达加之金融监管严厉的今天已经没有必要这么做了。假如是以前“电子黄金还没有出现之前”你的这种业务模式是可以的。
尽管如此在前几年“现货交易”被允许的时候你这种思路还是被允许的。
现在这种业务也许在一些仓储行业仍然存在但“责任主体”应该不单纯是银行而是一种“多方联合协议”的大宗商品“仓单质押贷款”业务。
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种业务不会是公开向社会开放的而是需要具体的“合作企业”单独与银行签订“短期贷款协议”。
金融品种依据业务需要而生也许有人不理解。既然我有大量的金条为何还要贷款。
实际上此类业务存在的意义较为复杂。
首先大宗商品的进入到专门的“仓储仓库”中其手续和过程都是很复杂的保险与品质鉴定等等多个环节都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成本一般来说金额少数量小的货物(黄金)大家都很少选择这种业务模式。
只有少量“有巨大业务流量”需求的企业才会“将货物放到专业的仓库保管”。而在大宗商品交易领域里这些“合规、合法、标准化”存储到专业仓库(注册仓储企业的各项审查很严厉)以后货物主人手里便有了对应的“仓单”。
那么持有了此“仓单”便可与银行“协议申请贷款”。
这便是“仓(储)单质押贷款”。
需要注意(说明)的一点是:此业务种类不是银行的公开品种需要单独与银行协议协议。
至于现在是否可以申请我的理解是:需要一事一议。凡正规合法业务需要的银行都可以协商
比如本人10年前参与的舟山大宗商品交易所金贸业务中该所便与当地工行签有“持仓单者可凭仓单随时申请规定额度以内的贷款”仓单持有人从提出申请到贷款到账最长不超过6小时。
对于普通投资者该业务不具备实用性现在几乎没有什么人将大量的实物黄金买回家放着了。和平年代如果想参与黄金的理财有很多渠道可以“简便高效操作纸黄金”。
因此对于普通个人、中小企业这种业务假设基本没有什么实际意义。
保守估计一下涉及“黄金仓单贷款”的业务如果有的话单笔金额可能都在亿元以上而且现货仓库中的实物缴存还会涉及到一次性费用和持续缴纳的保管费非“大型消耗企业”基本不会跟此业务有关系。
文后语:因此我的结论是:
单独就问题而说答案“买入金条再以此申请贷款”是可以存在的(甚至不一定非得从银行买入)但这种业务的限制条件很多适用面极其窄。
如果你有大笔的资金想要投入黄金但是又怕自己可能临时周转需要钱的话可以选择银行渠道的“纸黄金”。
除非是大型黄金首饰经营企业否则储存实物黄金是很费人、费钱的事而且变现还非常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