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银行存钱银行会调查你吗
近年来银行储户存款“失踪”的案件并不少见尤其是大额存款。储户的存款往往被不法分子乃至银行内部人员通过各种手段盗取。
近日云南省高级法院审判了一起银行大额储户存款“消失”案:昆明阿拉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沪农商行”)副行长私自转走了一名储户1580万元的存款。储户为追回存款将阿拉沪农商行告上法庭。
储户郑润雪在2012年分两次储存了1580万元人民币在阿拉沪农商行而当时的副行长董丽琳为获得高额利息将郑润雪账户中的1580万元存款擅自划转阿拉沪农商行还为此伪造了向郑润雪核实的签字。
2017年5月12日云南省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要求阿拉沪银行于判决生效10日内返还郑润雪1580万元并且支付相关利息和律师费。
而郑的律师代晨告诉AI财经社其在7月24日收到判决书但时至今日郑润雪没有收到阿拉沪银行的赔付款。
随后AI财经社联系到阿拉沪农商行综合管理部文姓负责人其表示具体情况需要联系领导但拨打其提供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现实情况中存款“失踪”案索赔几乎不可能扯皮数年的情况司空见惯。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表示“国家宪法保护个人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不受侵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目前出具的存单内容中也对银行对存款的保管责任有明文规定。但对存款冒领、丢失应如何处理均没有具体规定。
2008年储户张某将900万元存入工商银行江苏扬中支行。存款到期后却发现已被银行营业部主任何卫华转走用于偿还个人债务。经过6年诉讼后2014年二审法院认定银行无过失。
在湖南、浙江等地发生的存款丢失案件中储户索赔同样经过多年也没有说法。一些“丢钱”的上市公司也屡屡与银行对簿公堂。例如上市公司酒鬼酒(000799,股吧)2013年曾宣布在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分行1亿元存款被盗。事后尽管嫌疑人被捕、部分失款被追回仍导致该公司在当年亏损3668万元。这意味着大部分损失依然由股东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