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基数对退休的影响大吗
3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核定调低社保缴费基数5月1日起下调社保费率严禁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
政策重点内容:
一、核定调低社保缴费基数。
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省平均工资60%—300%之间自愿选择缴费基数。
三、将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再延长一年至2020年4月底。
四、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在18至23个月的统筹地区可将现行费率再下调20%可支付月数在24个月以上的可下调50%。
五、不得自行对历史欠费进行集中清缴确保职工社保待遇不受影响、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因为各地社保缴费基数由过去依据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核定上下限。
现在改为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使缴费基数降低。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省平均工资60%—300%之间自愿选择缴费基数。
这是什么意思呢意思是说以前私企缴纳社保参照的是企事业单位的平均工资标准缴费现在改成以企事业单位和私企的加权平均数作为参考标准缴费。
直接影响就是私企以后缴纳职工社保的费用减少企业负担减少。
但对个人来说退休金的计发是没有影响的。因为目前养老金的计发按照下面这样的计算方式计算:
退休月养老金=基础性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金额/计发月数+地方性补贴
基础性养老金=当年社会平均工资*(1+平均指数)*缴费年限/200
过渡性养老金=当年社会平均工资*平均指数*过渡性缴费年限*一定比例
在整个过程中都没有涉及“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还是原来的平均基数。
所以并不会影响以后的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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