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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保转社保后养老保险怎么算(农村养老保险交多少年可以转社保)

发布时间:2022-09-21保险 金融专家
这位网友你好根据你“交过农保的人现在又转交了社保以后养老保险会怎么算?有何依据?”的提问我判定你想了解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如何衔接的问题。这个问题是我们在日常工作中经常

这位网友你好根据你“交过农保的人现在又转交了社保以后养老保险会怎么算?有何依据?”的提问我判定你想了解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之间如何衔接的问题。

这个问题是我们在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经常有参保人问说既在老家农村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又在打工的单位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样的情况可以同时缴纳吗?退休后可以领两份养老金吗?如果不能该怎么处理?类似这样的问题是越来越多了类似这样的人群也是越来越多了。

这样的人群主要涉及两类群体一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在乡务农时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城务工时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二是城镇就业不稳定的人员未就业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就业后按照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灵活就业人员在两种养老保险制度间交叉选择参保。

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肯定是不能同时领取两份养老金的。那么如果出现同时参保缴费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

关于这个问题的处理国家人社部发〔2014〕17号《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中有明确规定: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达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待遇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参保人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累加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看到上面的政策规定你可能会看不明白那么下面我来为大家有详细解读一下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如有不对的地方还请批评指正。

一、什么样的人在什么情况下适用这项政策:

上面的政策适用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养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两种制度的人员办理跨制度衔接养老保险关系。

主要涉及两类群体一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在乡务农时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城务工时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二是城镇就业不稳定的人员未就业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就业后按照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灵活就业人员在两种养老保险制度间交叉选择参保。

二、什么时间可以办理两种保险的衔接:

按照我对政策的理解衔接时点是在领取待遇当年且领取待遇前办理衔接手续。职工养老与城乡居保法定退休年龄有区别并不都是60周岁。

参保人员达到职工养老法定退休年龄前不办理城乡居保制度衔接手续。

参保人员达到职工养老法定退休年龄后不符合按月享受职工养老待遇条件又不愿申请办理城乡居保制度衔接手续的也可以按照职工养老规定延长缴费后再申请办理城乡居保制度衔接手续。

三、两种保险衔接的条件:

职工养老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应向职工养老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从城乡居保转入职工养老。职工养老缴费年限不足15年或按规定延长缴费仍不足15年的应向城乡居保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从职工养老转入城乡居保。

四、衔接前需要归集职保关系:

办理参保人员职工养老和城乡居保制度衔接手续的, 应先确定职工养老待遇领取地由职工养老待遇领取地(即职工养老关系归集地)负责归集参保人员职工养老关系告知参保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并为其开具包含各参保地缴费年限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参保人员一生可能在多个地方流动就业交叉参保需要办理制度衔接的要先按职工养老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确定职工养老保险的待遇领取地并归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再向转入地提出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也就是说先要确定参保人员职工养老待遇领取地归集职工养老关系由归集地打印《参保缴费凭证》;然后根据《参保缴费凭证》上记录的职工养老累计缴费月数确定城乡居保制度衔接转入的方向。即“先归集职工养老关系再办理城乡居保制度衔接”。

五、衔接时的账户资金转移:

《衔接暂行办法》第五条及第六条规定:参保人员从城乡居保转入职工养老的转移城乡居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包括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利息等);参保人员从职工养老转入城乡居保的转移除职工养老统筹基金之外的个人账户储存额。

六、衔接时于缴费年限计算:

职工养老与城乡居保制度间的缴费标准差异很大如果采取一年折算一年的方法会导致低缴费换取高待遇的不合理情况;如果采取按缴费额度折算的办法会出现城乡居保缴费一年仅能折算为职工养老十分之一甚至几十分之一年相反职工养老转入城乡居保将会出现缴费一年折算为十年甚至几十年的情况这也是不恰当的。参保人员从城乡居保转入职工养老其参加城乡居保的缴费年限不折算为职工养老缴费年限。

七、衔接时重复缴费的清退:

参保人员存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职工养老和城乡居保情况的由转入地社保机构清退城乡居保重复缴费时段相应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

八、其他要求:

衔接经办规程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社保机构负责城乡居保制度衔接业务经办。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受理参保人衔接转入申请业务时应依据其提供的《职工养老参保缴费凭证》审核参保人是否符合制度衔接条件。凭证上记录的全部缴费年限不足15 年的参保人才能向城乡居保转移。

上面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理解最后再归纳总结一下:

制度间关系衔接:

1、涉及人群参加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两种养老保险的参保人;

2、衔接时间: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当年且领取待遇之前;

3、衔接条件:符合领取职工养老的申请办理从城乡居保转入职工养老。不符合领取职工养老的申请办理从职工养老转入城乡居保。

4、归集职保关系:先归集在各个地区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并开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5、资金转移:城乡居保转入城镇职工转移资金包括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利息等从城镇职工转入城乡居保的只转移除职工养老统筹基金之外的个人账户储存额。

(本文仅为个人理解不代表任何部门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及办理程序请以相关经办机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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